如此咄咄怪事,令人瞠目结舌。岂止是怪事,根本就是伪造证件的犯罪行为!而且是集体犯罪行为!报道中说,广州市司法局、劳教局目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称一旦发现买文凭而获“提拔”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对这件事的“严肃处理”不能仅仅针对“买文凭而获“提拔”的”,更应该严肃追究“卖”出“文凭”的中国地质大学设在广州增城市的教学点广州华粤科技专修学院。教育主管部门对这样荒唐的事情应该拿出一个说法出来,人大、检察部门也应该对这种伪造证件,以权谋利的违法犯罪给与追究。政法机关和成人教育学院,却干出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买卖“文凭”的恶劣怪事,实在是太过分了。
同时,这件事情也提出以下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1)“文凭”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竞聘上岗应不应该把“文凭”作为一条“硬杠子”?(2)成人教育和函授教育机构究竟是为了培养人才,还是为了出卖“文凭”谋取经济利益?(3)人们获取成人、函授教育学历的目的究竟是为了“长本事”,还是为了“混文凭”?(4)干部人事部门究竟应该如何科学准确地判定成人函授“文凭”的真伪?(5)成人函授教育的“文凭”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可信度?它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学历水平吗?
一个高级职称的评审活动,其中有不少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是通过成人函授获取的。现在看到有大规模集体买卖学历文凭的情况发生,头脑里晃动的那些申报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好像都感到不真实了。如果那些凭借非法手段获取“文凭”的人,那些轻而易举混到“文凭”的人,被评定为高级职称,再被重用到重要岗位,岂不是对社会事业造成了悲哀?经常在报纸上看到即将任命为党政领导干部人选的公示情况,其中“函授本科”“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生”学历的很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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