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近期的绝食抗议活动已经走到了这样一个怪圈,一个官民激烈对抗的怪圈,一个令战友们前赴后继走入监狱的怪圈。
民间维权活动的标准是什么?我坚信:效果是检验民间维权活动的最好标准。注重实际效果,还是强调伟大意义,这是判断民间维权活动价值取向的主要标准。在当今如火如荼的民间维权浪潮中,不管任何人、任何群体,任何政治组织或宗教组织,都必须把老百姓的实际利益看得高于泰山。这不仅是执政者,也是投 身于维权活动的所有民间人士、团体和组织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让老百姓得到实际利益,让老百姓得到实际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是压倒一切的标准。因此,我们必须在人民获得实际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开展民间维权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力争实现受害民众、维权者和各方都得益的局面。
只有这样,人民大众才会从现实利益中看到希望,才会排除维权活动的不确定性,才会路子越走越宽广;才能鼓励更多的朋友、鼓励体制内外的朋友都加入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行列中来,才完全具有可持续性。
任何好的理论都有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它来自于实践,进而指导实践;而民间维权的理论也是如此,真正行之有效的民间维权理论不是坐在书房里、电脑旁主观想象、凭空设计、武断臆造出来的;它只能来源于民间维权的社会实践,只能来源于联系民众的实干家手中。
没有了这个标准,民间维权活动就会彻底走到官民对抗的怪圈,就会走到战友们前赴后继走入监狱的怪圈,就会走到逐步把自己孤立起来的怪圈,就会走到脱离民众、得不到体制内外广泛响应的怪圈。
这让我想起了先哲的名言:权利、利欲和虚荣心制约着世界舞台各种事件的不断更替,并用人类的鲜血浇灌大地。一个没有行为准则的社会,是一个可怕的社会;一场没有行为标准的运动,是一场看不到希望的运动。
毫无疑问,赵昕、许建强、郭飞雄、郑贻春、杜导斌、胡明君、刘荻、牟传珩、姜力钧、李毅斌、吴一然、何德普、王森、王金波等维权活动家是当今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杰出代表人物,他们前仆后继苦苦追求,作出了巨大的个人牺牲,促进了我们社会的快速进步。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政府能够立即无条件地释放赵昕等维权人士,并采取切实措施缓和官民关系,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与时俱进。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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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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