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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释放谭凯和承认"绿色观察"组织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

 2005-12-06 09:1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为释放谭凯和承认"绿色观察"组织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

发起者: 王东海、陈龙德、吕耿松、来金彪、戚惠民、杨建明、 吴远明、范子良、高烨炬 (签名数: 54)
发起日期: 11/30/2005,截至日期: 3/30/2006

举世瞩目的吉林化工厂大爆炸和松花江水污染表明:中国的环境危机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人为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每天都在发生,若不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那么过不了多久, 13亿中国人将无法在这块被称为神州的土地上生存。11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这固然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举措,但仅仅有中央政府的重视是不够的,必须有全民的参与。11月22日在江西召开的全国首届内陆湖泊暨鄱阳湖可持续发展研讨会披露,中国每年平均有20个天然湖泊在消亡,建国50多年来已经减少了约1000 个内陆湖泊。这仅仅是中国地方政府破坏环境的冰山一角,类似的事件不胜枚举。事实表明,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种利益集团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正在无法无天地破坏、糟蹋环境。

在中国这个没有监督的国度里,保护环境就象当年的抗日战争一样,是一场全民的战争,任何一个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都有"守土之责"。在这样的背景下,杭州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绿色观察"应时而生,它给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活力和希望。然而,浙江当局把民间组织视为洪水猛兽,于 10月19日将"绿色观察"组织6名成员非法传讯,并将发起人谭凯非法关押至今。浙江省民政厅宣布"绿色观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予以取缔。浙江当局这一倒行逆施,在中国历史上又制造了一起千古奇冤。如今,谭凯身陷囹圄,受尽折磨;他的父母和兄弟受到恐吓,不敢与外人接触。破坏环境,成了有功之人,而保护环境,却成了有罪之人-- 国家岂能如此颠倒是非?为此,我们发表这封公开信,吁请全国人大对地方当局滥用权力,迫害环保人士的恶劣行径予以监督,责令浙江当局释放谭凯,并承认"绿色观察" 为合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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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表
陈西, 郭国汀, 田晓明, 严正学, 林信舒, 王宁, 胡晓玲, david, 毛国良, 黄晓敏, 林信舒, 杨天水, 李国涛, 郑钦华, 孙立勇, 陈青山, 张铭山, 姜福祯, 戚钦宏, 王金波, 江棋生, 孙学俭, 曾宁, 曾宁, 单称峰, 徐光, 王荣清, 康秋星, 杨勤恒, 戴学武, 沈继忠, 沈继忠, 程凡, 胡平, 李健, 王丹, 洪哲胜, 高海兵, 徐文立, 各地营救王炳章大联盟, 刘 泰, 柳玉成, 池建伟, 王富华, 陈树庆, 高烨炬, 范子良, 吴远明, 杨建明, 戚惠民, 来金彪, 吕耿松, 陈龙德, 王东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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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欣赏

下面是11月15日几位杭州朋友收到的《杭州市民政局取缔非法民间组织决定书》。

还有一纸《处罚告知书》,内容差不多,说要每人处罚4000元人民币。任、高二位拒绝接
受罚款,也拒绝在此红头文件上签字、签收。后来官方说"不罚款了"。

当我看到这二纸奇文时,着实为杭州市民政局感到可耻、可怜。10月19日由杭州市公安局
将他们6人从上午9时到傍晚5时关了整整8个小时。时隔不到一个月,降格到民政局(而且是
区民政局),从进去到出来一共40分钟。看来官方越来越觉得理亏,硬不起来了。所谓"处
罚"也可以讨价还价,真可笑!

昨天,海外网站、电台都刊登、播出了这则消息。

但是谭凯先生已被关押1个月零16天了(刑事拘留最长37天,不逮捕就要放人)。公安当
局威胁其家属不准与这些朋友接触、联系,否则就要"正式逮捕"。也有消息说已经逮捕了,
罪名加了一条"泄露国家机密"。当局还对其家属说:"如能配合就立即释放"。事情的发展还
待观察,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在此奉劝杭州当局,还是见好就收吧!不要为了"面子",连"里子"都捞不到。中国的环
境灾难让你们糟蹋得不但全民愤怒,而且引起国际公愤了。这些朋友的想法完全是出于爱
国、爱我们的家园,老百姓是感激他们的,你们却站在民众的对立面,这是罪上加罪!

范子良 2005年12月4日


附:杭州市民政局取缔非法民间组织决定书(杭民罚字[2005]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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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决定书

杭民罚字[2005]第1号

谭凯、任伟仁、高海兵、来金彪、戚惠民、杨建民:

经查,你们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
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
定对"绿色观察"组织予以取缔。

二0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民政局官防大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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