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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医生: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生物体

 2005-11-24 08: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你们比老夫老妻还冷静一百倍

  我和瑞初谈了两年恋爱,忽然发现,他这个人怎么这么没趣啊!

  他每天下班必然会给我发一个短信,问:“怎么吃饭?”如果我回答“老样子”,他就屁颠屁颠来了,有时候会带一个卤菜,或者两瓶啤酒。他进房间后通常会先洗个澡,这时候晚饭也准备好了,然后他就坐在我对面,开吃。

  按我们历来的约定,结婚以前不住在一起。所以吃饱了他就走,有时候会陪我遛遛狗。我们从来没为留不留宿这事儿争论过,我们也从来不缠绵不舍。我的朋友林晓芊说:“你们这不叫谈恋爱,你们比老夫老妻还冷静一百倍。”

  可不是!别人谈恋爱,三天两头收鲜花,隔三差五有节目,例子不是没有,林晓芊就是一个。林晓芊都离一次婚了,新恋爱还是那么火爆。林每次下班男朋友必然准时到岗,专车接送,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林晓芊危言耸听:“结婚以后会更没趣的,追也追到手了,你这只煮熟的鸭子是飞不动的。”

  看来问题很严重。相当严重。

  这人趁夜黑风高赶忙单膝跪下

  瑞初是一家医院的外科医生,学医的男人是这么观察女人的:“你的下颌骨很窄,女性特征很明显。”这就算是夸我长得漂亮了。要么:“胸部发育良好,可以适当多做扩胸运动,以防长肿瘤。”这是说我身材还不错。

  秋天一到,我和瑞初正好认识两年整。他说了好几次结婚的事,都因说得不够郑重而被我拒绝了。这一天,他打电话给我:“要不要去看电影,我们这儿一人发两张票。”

  人家谈女朋友,花多少血本儿都不在乎,可是我男朋友主动请我看次电影,得是单位分了票才行。看电影时,我捧着爆米花,一边看着屏幕上的打打杀杀,一边觉得自己好傻。爱情这东西,真是看尽别人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七十二般武器都玩得转,直是叫好,轮到自己试,却可能只有吃爆米花的本事。

  看完电影瑞初说:“喂,明天去领证吧。”

  这算求婚?我忍不住有点难过。想起林晓芊说的话--结婚以后你更不重要了。眼泪就流下来。

  “喂,哭什么啊,我得罪你啦?”

  结果,那天晚上,趁商场还没打烊,赵瑞初给我买了个一克拉的戒指,然后又去花店要了一打红玫瑰,在路灯下,这人趁夜黑风高,人迹寥寥,赶忙单膝跪下,他说:“你看这样行吗?”

  我哭笑不得,算了,去他的林晓芊,我咬咬牙,嫁吧。

 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老妈子

  婚后一年,没发现结婚与不结有什么区别,挺闷。看来林晓芊说对了。

  下班后准时回家,买菜,做饭,打扫房间,喂狗。不是没有怨言,我给自己取了个外号:“新结婚的老妈子”。瑞初丝毫不觉得我的怨怼,还配合我管自己叫:“老妈子的老公”。

  我拿着吸尘器往狗身上吸,弄得它嗷嗷叫。我发现我越来越不温柔了,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老妈子:善做家务,却对家务没有一点点热心。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难道结婚是一场不应该发生的错误?我和瑞初是经朋友介绍走到一起的,起初,因为年纪都不小,我们没有浪费时间,玩小儿女的把戏,很快就接纳了对方。可是我深夜扪心自问:“我爱他吗?”这问题把我自己也问了个趔趄。

  林晓芊跟我袒露心声:“我当时和你一样,为了结婚而结婚,其实这样最危险!”她质问我:“他为你哭过吗?他为你疯狂过吗?他为你改变过吗?”

  三个问题像三记直勾拳,把我击傻了。我的回答是:否,否,否。林晓芊得逞地一乐:“这不就结了!”

  是啊,瑞初不苟言笑,没有浪漫细胞,不喜欢我的狗,也不爱做家务。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大概永远是这样。

  婚姻是一所学校,毕不了业就转校

  林晓芊说得对,一个不能为你改变的男人,他还有什么值得你爱?

  林晓芊现在的男友是个外国人,为了林晓芊,人家专门辞职来她公司附近工作,就为了能时不时见上一面。唉,如果一个男人爱你,他会为你做任何事,他不会怕麻烦。幸福的林晓芊告诉我:他的男朋友认为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管她叫女神。

  我呢?我不过就是一个“下颌骨窄小,胸部发育正常”的女性罢了,跟任何一个女性应该没啥区别。这就是嫁给医生的悲哀。

  我冷笑一声,好了,不需要太多理由,我已经绝望。

  “婚姻是一所学校,这所毕不了业,那就转校。”

  林晓芊这个比喻挺符合我那班同学的现状。同学们大都结婚了,聚会时大家打招呼都不问“你好”,而是“你离了吗”?

 你今年难道只有十八岁吗

  我跟瑞初平时也不是不吵架的,但现在的吵法不一样了。

  我说:“你根本不爱我!不爱我你干吗娶我!”他说:“你神经病!”开始以牙还牙了。我说:“你走,把狗留下!”他说:“谁怕你!走就走!”赵瑞初你有骨气。

  “你就是不想当老光棍非找个女人结婚罢了!我看透你了!我要和你离婚!你以为我找不到更好的吗?你以为你吃定了我了吗?”

  瑞初看了我半晌,愣了一愣,忽然一阵风似的收拾东西,真的走了。

  他居然可以做得这么坚决,我抱着肩膀,把大铁门咣当合上:“你早就有准备,你看,暴露了吧!”

  瑞初三天没回家。我把林晓芊请到我家,奉为坐上宾。晓芊说:“这房子真大,就是怪冷清,你不寂寞呀。”然后拉着我的手:“走,我们去个热闹的地方!”

  说老实话,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前面一排红色的高椅子,几个喝得晕乎乎的男人坐在上面,冲我直打口哨。

  林晓芊如鱼得水,妖媚地跟他们抛媚眼儿,把我拉过去坐下,给我叫了一杯马爹利。

  一口我就晕了,眼冒金星。然后我就找不到林晓芊了:“林晓芊你在哪里,你送我回家吧。“这时候,一个高大的男人扶住我:“小姐,你不舒服吗?不如我带你出去坐坐。”

  我说:“不用了,我等我朋友。”男人说:“小姐,你给我的感觉很好,我希望我们能交往一下。”

  他真诚地看着我,我得承认以我当时昏花的老眼看去,他是十分英俊的。我不敢和他对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想没准这就是爱情?爱情这玩意儿真是很难拿捏。和他聊了一会儿,他强硬地把我手一拉,出了门。

  当一个男人不容分说地拉住你的手,而他又恰好充满了魅力,你会怎么办?车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住了,一眨眼车窗都摇上去了,椅子也放平了。男人一点点靠过来,带着酒味的呼吸喷在我脸上。我嗷的一声尖叫,护住前胸,“你干什么?”

  “干什么?小姐,别装傻了,你今年难道只有18岁吗?没错,轻松,让我们度过愉快的一夜,怎么样?”

  “一夜?”

  “是啊,我爱你。”

  “你爱我?那你告诉我,一夜过后,明天怎么办?”

  “明天?明天我们各自去上班,没有任何关系,好吗?”

  我忽然觉得一股愤怒和屈辱涨上脑门,使尽浑身的劲儿抡了这个男人一巴掌。“我结婚了!”

  我下了车,开始跑,身后是那个男人的声音:“纯洁的少女!祝你婚姻幸福!”

  我想我还是适合做良家妇女

  林晓芊第二天问我:“昨天怎么样?”我回答说:“去你妈的。”

  我再没和林晓芊联系,不过我也知道我对她不公平,因为她骨子里是希望我快乐。可是她忘了,我不是她,她可以和陌生的男人喝酒、调情、甚至在车里面做爱。可我不能。我想我还是适合那个挺土的词儿:良家妇女。

  而在那天回家的时候,在黑夜里,万籁俱寂,前方楼群一片漆黑,可是,我家那五楼却亮着灯,灯下一定是那个男人在等我。

  我不是18岁的少女了,我是个28岁的女人。如果我是个少女,或许还有时间有体力游戏一把人生,可是28岁的时候,我必须学会一个词,叫做珍惜。梁咏琪在唱: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几天没回家,发现家里整洁如新,地板是擦过的,阳台上的花也浇了水,狗洗过澡,男人回来了,正在看电视。

  那一刻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这样干净、温馨、明亮、朴实的生活,以及这个在家看电视的男人,才是我最需要的。唉,我这个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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