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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律师赴沈阳为郑贻春上诉案辩护

 2005-11-08 01:4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本月7日上午9点沈阳高法就郑贻春二审上诉案在上诉人不到庭情况下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北京著名高智晟律师亲赴高法,向刑事审判一厅审判长李晓光陈述对郑贻春上诉案的辩护观点并当庭递交为郑贻春上诉案辩护的辩护词。随后高智晟律师一行前往营口看守所会见上诉人郑贻春。

高智晟律师在前往营口途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郑贻春案是典型的现代野蛮体制封杀人的言论的一个恶案。原审法院为达到欲加之罪的目的,已经到了根本不顾任何颜面的地步,使自己的决策公然走向了人类的反面。人类文明已经发展到21世纪,信息时代和全球化时代,在今天的法庭上一个作家、一个诗人、一个教授、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却因为自己的思想和文章而受到指控和审判,我感到深深的悲哀。通过阅读郑贻春的文章会见他本人、会见他的亲友,我越来越感觉他是一个有胆识、有勇气、有良心的作家,一个可亲可敬的中国公民,目前已经失去自由11个多月的郑贻春教授不但是无罪的,反而是值得我们中国人称赞和学习的英雄!有罪的不是坚持自由写作的郑贻春教授而是我们这个扼杀言论自由的文字狱体制。李大钊曾说:“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闇与虚伪是最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才是最危险的行为。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重、贫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够自由的去解放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这些在思想中全没有一点价值、没有一点权威。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是没有一点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融,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

高智晟律师义正词严指出:我奉劝禁遏制言论思想自由者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威胁思想,不要借口威胁思想来遏制言论自由。我希望外部世界注意今年天中国社会的这种荒蛮状况。二审上诉的结果要等到沈阳高级法院的最后裁决。

郑晓春对于沈阳高法这种不开庭的、不允许上诉人郑贻春参加的这种“审理“方式斥之为暗箱操作。他认为法庭剥夺上诉人合法权益,不符和正常的司法审判程序。郑晓春向法庭表示郑贻春案是冤案,是经不起道德良心和人心推敲的。郑晓春说:初审他们已经犯了一个严重错误,我希望高法能纠正这个冤案。现在郑贻春案到了最危险的时侯。这是一个非常黑暗无法无天的现实。

高智晟律师说:二审上诉的结果要等到沈阳高级法院的最后裁决。

谈到最近发生在高智晟律师身上的事情,高律师表示:我大概十来天后就不能执业了,这次来在沈阳高法护为郑贻春上诉案辩护发言的间隙,我突然想到:我准备豁出去啦,他们取消了我的律师执业资格后,我准备以公民身份继续为中国需要法律帮助人工作,但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你有律师身份以公民身份代理的时候,马上可以吊销你的律师执照。但让我停下来我是很难做到的,因为许许多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这两天是我最关键时刻,我还是要持续的做我该做的事情。

(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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