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饶颖告赵忠祥案’管辖异议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裁决。此判决非常不公正!我很伤心,一出法院我都跪在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并且放了一段与赵忠祥的录音,这是大家都听到的,我没有必要说谎!”饶颖如此说,“所以,我近半年时间都在思考,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想了又想,有时候真的是没有办法。在一些好友的支持下,我就准备状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伟力和李德岭’……”“难道您就不怕别人又说您什么吗?”记者问。
“不怕!”饶颖使用的语气和态度很强硬,“这没什么好怕的,已经到了这地步,我很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好多人说老赵惹不起,法律这条路行不通,我就只能求助于媒体。”
“这次有了起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伟力和李德岭’的念头,是因为您认为‘二中’真的很不合理?”记者再次抛出疑问。
“非常不合理!”饶颖说,“2004年起诉时,法院法官提出管辖权,我认为这是违反了程序的审理方法,在我不懂法的情况下,法院法官从我这里索取了证据,我多次向法院法官要回证据,法院法官至今为给,这些证据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三个录音带也未还给我,我特生气,所以提出起诉……”
于是,2005年9月23日,饶颖再次向法院起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伟力和李德岭,以下是饶颖提供记者的《民事起诉书》传真件。
饶颖认为自己在整个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但究竟孰是孰非,事情的真相是否切合她的说辞,一时还无人可以得出结论,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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