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就采用调查犯罪受害者的方法来统计犯罪率。结果显示,从1993年到现在,暴力犯罪下降了57%,财产犯罪下降了50%。
司法部的报告显示,2004年,美国的暴力犯罪率为每1000名12岁以上的居民中,有21.4名受害者。这相当于在每47名美国居民中,有1名暴力犯罪受害者。
而2003年,每1000人中有22.6名暴力犯罪受害者。美国司法统计局周日(9月25日)表示,2003年和2004年之间的数据差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美国司法部对暴力犯罪的定义包括人身攻击、性侵犯和持凶器抢劫,谋杀并不包括在内。在联邦调查局关于谋杀案的一份报告中,2004年,美国发生谋杀案15910起,比2003年的16500起降低了3.6%。
财产犯罪方面,司法部的报告显示,2004年,每1000人中发生了161起财产犯罪,比2003年的163起减少了2起。财产犯罪主要包括入事抢劫、偷窃,尤其是偷车。
报告出台后,外界对美国犯罪率的下降有很多种解释,比如美国在押罪犯的人数已高达200多万,自90年代中期以来共增加了10万名警察等。有人甚至说,恐怖主义也使犯罪率大为降低。
不过,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的犯罪问题专家克莱曼告诫说,且不可因为犯罪率的下降而得意忘形。他认为,司法部的调查报告中,很可能对团伙犯罪考虑得不够。
美国司法政策学会则表示,司法部的报告是个好消息,并且为"投资社区警力及公共安全组织"提供了很好的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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