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宁:政治改革从释放张林等开始

改革了改革了,政治改革从宽容不同政见、释放张林等政治犯开始。

张林无罪,张林先生不过是一个持有不同的政治见解的合格公民和秉持自己起码的做人良知的网路作家。

反对某一个执政的政党,就是“颠覆国家政权”,这样的“朕即天下”式的逻辑,“党国一体”是其前提,党就是国,国就是党,这样的政治犯罪在人类文明史上也是一道“奇观”。对审判者来说是耻辱和罪恶,对被审判者来说则是史诗和丰碑。

是否宽容不同的政治见解,对张林等持不同政见者的迫害与否是判断一个政府是否启动政治改革以及真假政治改革的重要标准。

当胡锦涛先生说:“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担负着抗日战争的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胡锦涛先生宽容了李长春先生“中共是独立领导抗日战争中流砥柱”的不同异见。这是一个微小的进步,但这还很不够。这种中共党内不同声音的合法存在是中共党内不同派系公开出现的第一步。宽容不同政治见解还必须从中共党内延伸到全社会,并使这种“宽容”制度化、法律化。全民和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否则,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和人权保障就只能是一纸空文。否则,刘少奇、彭德怀、胡耀邦、赵紧阳的悲剧就会不断上演。否则,师涛、郑贻春、张林等的悲剧还会不断重现。否则,具体执法者的尽职尽责就只能是邀功请赏的堂皇藉口。否则,执法部门的滥抓乱捕就只能由改革开放、转轨变型、民主法制、和谐社会的中央政府来承担全部的政治后果和政治责任。

张林等先生必须尽快得到无条件的释放。

今天的中国,最大的悲哀在于全社会、全民众责任感的淡漠和普遍的丧失。“党国要人”的悲哀是抽象的对中国社会承担责任,具体的对中国社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地方和个人的悲哀是具体的对社会事务承担责任,抽象的对社会事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今天的中国,仍然是一个靠“政策”掌控的人治社会。公民意识的觉醒和树立有多远,中国距离法制社会的道路就还有多远。张林等这样的称职的合格的公民不是多了,而是少而又少了。政策治国的特点是其随意性,而法制才是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当“领导”们批示“把案件办成铁案,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时,“领导”仿佛说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说。执法者的盲然、无“法”可依也就有了更深刻的悲剧性的政治和现实的背景。须知,任何政治案件都是不可能办成“铁案”,都是不可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

今天的中国,全社会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任由丑恶的人性任意驰骋。中国民主化的意义就在于,必须建立起一套民主的、科学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以有效的对人性进行约束。使好人不至于变成坏人,使坏人做不了坏事或做了坏事一定会受到惩罚。

面对一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和积习深重、无药可施的执政党,保持足够强大的压力、死马当作活马医、谁改革就支持谁、谁不改革就反对谁,看来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和民族解放唯一的捷径。

民主是社会和谐的源泉,法制是社会和谐的坦途。用毛泽东攻击邓小平,或用邓小平理论反击毛泽东思想都只能是权宜之计。回到胡耀邦和赵紫阳,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构建和谐社会并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所有问题才是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之道。(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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