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市长的市里的一则见闻
2005年7月4号,上午8点,我出差去山东省济宁市时,出租车来到琵琶山路光河路十字交叉道口,正南和正北有两幅白底黑字的大横幅却拦住了车辆的通行,横幅的口号是:“我们需要阳光,抗议违法施工”。听司机介绍说,“昨天拦截路面车辆不得不绕道而行,今天也只好如此。这些拦截路面的人是因为前面中国人民银行的北面十五层商品房的住户因不接受紧挨着他们将建设36层商品楼群的事实,所以就与有关部门交涉,但施工的塔吊仍然是隆隆做响,眼看着住户们将要告别阳光怎能甘心?却又没有一个部门给予正确的答复,他们只好依靠拦截路面来制造社会影响,好使那些‘合法的’违法决策者受到遏止。可是,在中国的大陆法律以及执行者,从来就是为官吏服务的,官吏即使明显非法,也得不到执法人员的干预和制止,更不要说制裁了。
过去,笔者对济宁市印象还很不错,但听到当地人的频频议论,没有不骂政府官员的,因为官员的每一次的决策,无不是影响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换句话说,处处侵害着公民的合法利益却受不到法律的制裁。
如今大陆的官吏不是以民众的利益为工作目标,而是以一己的私利地演绎着深令民众恶心的事情很普遍,而济宁市的官吏们的作为又是令人们更不能容忍的一部分。所以说,济宁市的民众们一提到这些人就与“流氓土匪”划等号,所以也为不得不拥有着这些恶人还在上边指手画脚深感耻辱,也就自然的骂娘声不断了。
下午,警车来了,打横幅的人将被带走,因为他们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影响了交通,至于市里批准的违法建筑的塔吊隆隆作响,执法者却充耳不闻,或合法地出面干涉,到是无助的附近住户却要自动的去路面拦截车辆去捍卫自己的采光权才能惊动有关的执法,但真正的违法行为是否能被遏制,还在另字之中,但以以往的经验来看,民众抗议胜算的概率很低,因为市府的官僚们还执掌着一切大权,他们是从来就不为自己的非法行为担负什么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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