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新加坡两名法轮功女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由于2003年2月23日在滨海公园炼功并向民众介绍法轮功及发生在中国的残酷迫害,于2004年5月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并加控“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八项罪名。经过近1年的审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无视多个控状根本不能有效举证的事实,并蛮横拒绝辩方律师基于宪法和人权为理由的辩护,对黄、程两女士作出不公判决,两人分别被判罚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两位学员拒绝接受该判决,表示要上诉,她们于当日晚6点之后被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可能被监禁最长24周。这是新加坡政府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又一例证。本组织将对这一迫害案件立案追查,对参与抓捕、起诉和审理这两位学员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尤其追查涉嫌幕后操控这一迫害案件的新加坡政府高层官员。
调查表明,新加坡政府长期以来屈服于中共的淫威,对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一直采取歧视态度。新加坡法轮功学员的各种合法活动也经常受到警方的限制和干扰,有时竟被控上法庭。第一起控案发生在2000年12月31日晚,当时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麦里芝水库举行烛光追悼会,悼念107名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警方竟然拘留了15名学员,7人被判入狱1个月,8人被罚款1000新元。
而这次黄才华和程吕金被控已是第二起提控案。新加坡中央警署只因两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向警方邮寄含有法轮功真相的VCD而被控 “拥有无准证的VCD”以及“邮寄无准证VCD”。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是在事件发生15个月后才决定提控这两名法轮功学员。
本报告所提供的一些重要背景资料,可以让人们了解案件的真正原因。从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过去5年多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中,可以看到新加坡政府如何仰中共鼻息而参与迫害。本报告也揭露了中共官员在新加坡土地上迫害法轮功的种种非法行为。
本报告针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调查: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
·中国官员在新加坡土地上对法轮功学员压制迫害的活动
到目前为止,已经确认的歧视案例包括警方的非正常巡查、拒绝准证申请、拖延或拒绝永久居民和公民申请、中断使用公共设施,以及对法轮功的提控和不公正的新闻报道。
确认的中国官员非法活动包括仇恨宣传、操控当地媒体、外交压力、拒绝护照延期、监视和干扰当地法轮功活动和法轮功学员的商业性活动、非法收集当地法轮功学员资料并制造黑名单。
本报告收集了自1999年7月以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所经历的部分事实。
本报告确认: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因遭到新加坡政府的不公待遇而在社会上受到歧视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活动受到新加坡警方的无理限制和粗暴干扰
·中共官员和特务在新加坡针对法轮功进行仇恨宣传等非法活动广泛存在,但却受到新加坡政府的“忽视”甚至纵容.追查国际强烈要求新加坡政府立即撤除所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限制、歧视和控状,调查并惩处在新加坡土地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官员和特务。
追查国际重申,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性镇压,呼吁停止迫害,是正义和勇敢的行为,实在是世人的楷模,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应受到尊重、支持和鼓励,任何国家都不应该以任何借口歧视、干扰甚至拘捕这些正义之士。
法律不是,也不应该是正义的敌人。
目 录
1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介. 1
2 法轮功在新加坡的合法存在. 1
2.1 合法注册. 1
2.2 法轮功学习班和举行会议的准证. 2
3 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 2
3.1 警察的检查与限制. 2
3.1.1 案例一. 3
3.1.2 案例二. 3
3.1.3 案例三. 3
3.1.4 案例四. 4
3.1.5 案例五. 4
3.2 警察和移民局的警告. 4
3.3 被列入黑名单的法轮功学员. 5
3.4 申请公民被拒. 5
3.4.1 案例一. 5
3.4.2 案例二. 5
3.4.3 案例三. 5
3.5 永久居民申请的拒绝. 6
3.5.1 案例一. 6
3.5.2 案例二. 6
3.5.3 案例三. 6
3.6 推迟更新学生签证. 6
3.6.1 例一. 6
3.6.2 例二. 6
3.7 申请就业准证被拒. 7
3.7.1 例一. 7
3.7.2 例二. 7
3.8 集会申请准证被拒. 7
3.9 停止使用公共场所. 8
3.10 强制辞职. 9
4 麦里芝事件. 9
4.1 麦里芝事件概述. 9
4.2 麦里芝事件被中共用来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 11
5 对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指控. 12
6 中共官员在新加坡的非法活动. 13
6.1 中国大使馆利用网站诋毁法轮功. 13
6.2 中国大使馆利用签证处摆放攻击法轮功材料. 13
6.3 中国大使馆举办的仇恨展览. 14
6.4 中国特务的监视活动. 15
6.4.1 例一. 15
6.4.2 例二. 15
6.5 中国特工跟踪中国法轮功学员. 15
6.6 电话骚扰. 16
6.7 报警骚扰. 16
6.8 拒绝换发或延期护照. 16
6.8.1 例一. 16
6.8.2 例二. 16
6.9 回国被拒. 16
6.10 中国大使馆向国会议员和政府机构邮寄诽谤资料. 17
6.11 干扰新加坡商业活动. 17
6.11.1 威胁新加坡旅店. 17
6.11.2 威胁新加坡书店. 17
6.12 操控新加坡媒体. 17
6.12.1 强迫当地媒体刊登诋毁法轮功的文章. 17
6.12.2 去掉《海峡时报》刊登的广告内容. 18
6.12.3 试图取消在《联合早报》上的广告. 20
附件. 21
附件一:众议院通过决议谴责中国政府在美国对法轮功的镇压. 21
附件二:江泽民在美国法院被控犯有群体灭绝罪. 22
... ... (正文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关于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