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何高票当选?
在反贪反腐这个牵动每个中国人神经的事情上,有关方面的确动了不少脑筋,出了不少招数,其口号之响亮,花样之繁多,虽不能谓之“绝后”,但绝对可称之为 “空前”了。由此而投入的人力,花费的代价也是十分惊人的。然而,效果却让人实在不敢恭维,贪官们不仅没有受到震赅,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成为当今社会难以根治的顽症。据媒体报道,像这种“国人皆曰杀”的社会蛀虫,在落马之前的选举中,却大多都能以高票当选,这就不能不令人倍加深思了。这一带有浓厚“中国特色”的现象,对于我们的选举制度,又何尝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呢?那么,是不是这些贪官在落马之前都有显赫的政绩因而获得了选民们的一致拥戴呢?
是的,所有贪官们几乎都有一套“变色龙”式的自我保护本领。他们极善伪装,常常把自己打扮成“廉政模范”,“人民公仆”之类。他们的报告、讲话堪称“绝唱”,一会儿“痛斥”,一会儿“不安”,一会儿慷慨激昂,一会儿热泪盈眶,不知感动了多少台下的善良人。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无论贪官们伪装得多么巧妙,表演得多么精彩,总会从不同角度折射出他们的本相来。正如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歌所唱的那样:“天地之间一杆称,那称砣就是老百姓。”各级官员主宰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老百姓时时都在关注着官员们的一言一行,谁优谁劣谁好谁坏,他们心里明镜似的,谁也瞒不过他们的眼睛。如果真要细查一下,贪官们在落马之前,有几个不是劣迹斑斑口碑极坏的角儿?老百姓对他们的反映、投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按说,这些贪官们早就应该被调查处治绳之以法了。然而,遗憾得很,老百姓的口碑再坏又岂奈他何?即使到了人民可以行使民主权利的所谓选举时,也仍然无损于他们一根毫毛,他们不仅可以高票当选稳保职位,而且官运亨通越攀越高。你觉得奇怪吗?这里,请大家看一看因腐败连索案而曾经引发“政坛地震”的黑龙江省的几位人大代表所披露的当地开会选举的一些内部新闻。
中国时下的选举,大多已经由过去的 “举拳头”进化到了“画选票”的时代,因此,只要不是落后山区因文盲太多仍然需要投“玉米豆”进行选举外,每个选民用笔画选票自然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然而,黑龙江省多年来却实施着一种奇特的选举,这种选举奉行一条无任何法律依据的规矩,或曰官场“潜规则”,即:选举时“一动笔就和党不保持一致”。
这样一来,选举究竟怎样进行呢?
别担心,绝招有的是。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同意的不画,反对的画×,弃权的画0”。三种态度中只有第一种无需动笔,因而成为和党“保持一致”的最佳选择。代表进会场时压根就无需带笔,只要把印好的选票投进票箱就完事了。有的人为了避免被怀疑和党“不保持一致”,进会场时连外套也不敢穿,以此表明自己未带笔的清白。
中国人真是聪明绝顶,把选举简化到如此程度也算得一大发明了。当然,类似这种奇特的选举在全国也许并不多见,但把选举当成搞形式走过场的却早已成为通行惯例了。代表们虽然也要履行用笔画圈的程序,但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恐怕只能像阿Q一样考虑将圈画得圆与不圆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能有多少自主选择的权利呢?
以上所说,只仅是选举时的具体情况,而选举前和选举后的情况也是不容忽视的两个关键环节,它们对于选举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一场选举,选举前确定后选人是一项极为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只有进入后选人名单才能当选,如果让你离开后选人而去任意选自己的意中人,那就像射箭离开靶标一样漫无目的。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汉姆莱托,一千个选民也会出现一千个得票人。然而,我们的后选人的产生,虽然也要经过“自由提名大家讨论”的所谓反复酝酿过程,但无论怎样的“讨论”,怎样的“酝酿”,最后都必须由领导“钦定”名单。为了严防选举时超出领导意图,投票前还要召开各种会议,反复 “统一思想”,以保证党组织所推荐的人员顺利当选。
按照当今世界许多先进国家的选举制度,只要投票结果一公布,这场选举便圆满结束了,得票多少就是最权威的说明。然而,中国的选举却远未到此结束,或者说还有更大的制约选举的因素存在。首先是上级审批,批准了,选举方能生效;不批准,一切都是白搭,得票再多也无济于事。像这种投入众多人力,花费巨额资财,耗费数日时间所进行的选举,最后仍然可以让一纸调令化为乌有:你要定后选人吗?上级的一纸调令派来了压根连姓名都很陌生的人,你不还得照样投他的票。你真选出了自己的领导人吗?又是一纸调令来个走人没商量,你想挽留也是徒劳。如果真有领导落选了,你也许会庆幸群众眼睛的雪亮。但别高兴得太早,仍然是一纸调令,刚在这里落选的领导又到异地做官去了。
看到这里,你大概会明白中国的贪官之所以高票当选的奥密所在了吧。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民为了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不知经过了多少流血斗争,经过了多少实践摸索,才归纳总结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竞相实行的竞选制度(当然它仍在继续不断完善之中)。选举是否真正民主,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人民只有通过自由选举,才能真正实行对各级官员的有效监督。正如一位贪官所坦陈的那样:“谁给我官做,我就听谁的话。”人民连选择官员的权利都没有,他能接受你的监督吗?中国的反贪反腐工作之所以收效甚微,买官卖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其原因盖出于此。如果一个国家不搞真正的民主选举,而是搞一套假选举,假民主去欺骗人民愚弄百姓,那么,这样的选举还有什么积极意义?什么“反腐倡廉”“加强监督”等,岂不完全成了纸上谈兵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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