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平: 中美人权问题的根本区别
3月3号,中国国务院发表《200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反击美国国务院的《2004年各国人权报告》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批评。看到这则新闻,我忍不住哑然失笑。人所共知,刚性的威权制度死板、假模假式、缺乏幽默感,然而中国国务院及其发言人刘建超的表演却突破了这一定论,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反讽与滑稽的巨大快乐。在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当日美国之音邀请部分人士就此发表评论,认为中美人权问题存在根本区别。大致说来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美国有新闻自由,能够很好地监督政府的作为,及时揭露侵犯人权的行为;二是美国有一套完善的行政与司法救济制度,受损者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我完全赞同他们对两国人权问题区别的分析,但我认为这些并不构成两国在人权问题方面的“根本”区别。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方面的“根本”区别概括说来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权问题产生的原因、人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人权问题产生后全社会的态度与作为。
美国的人权问题源自掌握着公权力的个体的独立错误而非制度行为,中国的人权问题恰恰相反,绝大多数及最重要的人权问题都产生于自诩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美国宪法规定,政府不得制定侵犯公民人身、财产、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的法律。正是这断然否定式的命令从根本上保障了美国人民的人权。为防止实施过程中发生偏差,其宪法规定将政府权力一分为三,既避免了人性的恶在没有限制的权力的纵容下的恶性膨胀,又巧妙地利用了人性的恶习如嫉妒侵犯等有效地相互监督、彼此制约,从而为保障人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中国宪法将四项基本原则奉为圭臬,它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在多方面侵犯剥夺了中国公民的众多人权。例如,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剥夺了公民选择并决定国家政治制度的权利。虽然中国当局去年将国家尊重与保障公民人权条款写入了宪法,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下位法规予以落实与保障,事实上仅流于形式。中国宪法规定了共产党永远的执政地位,一元化的权力体系。中国共产党的权力缺乏监督没有限制,其所有行为不受追究与惩罚。在此基础上,人的自私本性自然将当局引至仅仅维护和保障制度本身权益之路,为此即便粗暴地践踏最广大民众的人权也在所不惜,制度性侵犯与剥夺公民人权成为常态。
这只是表面上的区别,深层的区别在于两国的意识形态对人权的认识与定位。美国将人权作为立国的基础。人人自由平等的价值观不仅是独立宣言的中心思想,也是建国的根本--宪法的核心。保障公民人权是美国全部国家活动的中心,一切都围绕它生发展开。
一直以来,中国当局顽固地将人权归入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不承认其为普世价值,不仅不尊重中国民众的人权,反而有意识有计划肆无忌惮地全面践踏中国民众的人权。在尊重保障人权成为全球共识的今天,为逃避侵害民众人权的责任和国际社会的谴责,为了国际间人权斗争的需要,最主要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其一党独裁的专制统治,中国当局摇身一变,将尊重与保护人权写入了宪法,并发表了多部中国人权白皮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权的实质性进步,而且正因为此,当局保障人权的承诺在思想意识、政治制度以及具体操作三个层面上,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在中国,保障人权只是当局的统治花招,维护政权的专制统治才是其核心价值与目的。
正因为上述区别,美国社会对侵犯人权的事件一概群起而攻之,行政与司法当局迅速行动,纠正错失并提供有效的救济。有代表性的事件还会专门成立机构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以吸取教训,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在中国,当局却竭尽一切可能掩盖事实真相,企图蒙混过关。实在糊弄不过去,便自我辩白,锋头一转,大力宣传受害人对党和政府感恩戴德,而受害人的救助、加害者的惩罚以及对事件的反思却抛在当局计划中最边远的角落里,随着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
我们看到,无论是美国警察殴打本国或外国公民,还是美国军人虐待囚犯与战俘,所有这些都纯粹是他们的个人作为,并无制度背景。社会对权力极其警惕,时刻予以严密监督,一旦发现侵权行为,立刻公之于众,同声讨伐,国家迅速介入,给予救助;在中国,无论是反右、文化大革命,还是“六四”屠杀、镇压法轮功以及对民运人士的迫害,却都是制度行为,社会无能监督,更不可能纠正这些侵权行为。
针对中国国务院对美国人权的指控,美国重量级参议员麦坎恩的回应有力且幽默。这位亚历桑那州的共和党人指出,美国是不是一个自由而公开的社会,国际自有公评。如果中国能以这种吹毛求疵找美国毛病的精神,去检讨自己的过失,那将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根除人权问题、全面实现自由与公正,是全人类共同的理想。但是由于人性的自私嫉妒等恶习的作祟,我们将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这一目标,而只能无限接近它。不论那个国家,即便是以维护与推进全球人权进步为己任的美国,也必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人权问题。每个国家就人权问题遭受他国批评在所难免,尽管不光彩,但也正常。真正危险而可耻的是,面对批评不仅不自省,闻过则改,而是极尽欺骗遮掩淡化之能事,进而倒打一耙。美国国务院发表各国人权报告已有二十年历史,目的在于督促各国改进其人权记录。主要在美国的推动下,全球人权状况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是每个客观公正的人都不会否认的。中国当局过去根本不承认人权观念,野蛮践踏中国人民的人权。近两年为反击美国对其人权状况的严厉批评,每年专门编制一份美国人权瑕疵报告,将其讳疾忌医、为自己侵犯剥夺中国民众人权的行为辩护、妄想永远维持邪恶现状的丑恶嘴脸淋漓尽致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它的目的是注定不会得逞的。
2005年3月5日星期六于北京香山
(议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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