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子库10人精子使200妇女怀孕 埋下近亲婚配隐患

精子库管理不善导致精子丢失,造成试管婴儿可能近亲婚配的风险;帮人代孕试管婴儿,但对方拒养,又遭丈夫遗弃,试管婴儿的法律权益无法保障……全国政协委员卢光琇提交提案,建议应该将试管婴儿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纳入人大立法,防止出现因为“精子丢失”、“同精多孕”而导致的近亲婚配的风险,并确立试管婴儿权益。 

  卢光琇委员介绍,卫生部曾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技术评审,其中发现,某省某市计划生育研究部门门诊部,不按照一个供精者所供精子至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的规定,曾经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反复使用十几名供精者的精子使多达近200名的妇女怀孕,由于多数的当事妇女失去联系或无资料可查,无法确定最后的生育情况。而在某省计划生育研究所附设精子库,有约3000份精子下落不明,且在卫生部要求其整改并查清、追回丢失精子期间,仍然有对外擅自供精的现象。 无资质医院导致多胎率提高

  卢光琇委员表示,有些不具资质的医院连进行胚胎冷藏的设备都没有,只能一次次地重新取卵、对妇女身心造成损害;为了提高成活率,一般将多个胚胎植入女性体内,但是,多胎妊娠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将带来较高风险。为此,卫生部规定,一般35岁以下的女性第一次只能植入2个胚胎,如不成功,第二次植入3个胚胎。同时为了提高分娩的成功率、保护产妇身体健康,在怀孕6周以内还要实施“减胎”,一般只留一个胚胎。而在违规医院,由于技术不过关且缺乏监控,这种规定很少得到切实执行,使多胎率大大提高。

  同时,在出生的试管婴儿中,男女性别比例失常,男婴比例明显要高。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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