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经当地公安机关侦察终结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杨发寿、杨发贵涉嫌故意杀人、帮助毁灭证据罪为案由提起公诉。今日8时30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到元谋县法院组织开庭审理此案,本报记者将现场直击庭审过程。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当地法院对到访的记者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昨天下午,当记者赶到在元谋县法院表明身份联系采访事宜时,遇到了特殊的“关照”,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以“院领导不在”为由加以阻止,不但不让记者进入办公大楼,还不停地“叮嘱”记者不准拍照,尽快离开法院。尽管记者再三说明来意,该工作人员还是不准记者进入。
记者随后从该院刑庭和院长口中得到证实,杨发寿涉嫌杀人一案于今日8点30分,由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到元谋县法院组织开庭审理,该州中院的有关人员正在赶往元谋的途中。记者随后要求在元谋县法院大厅内等候中院有关人员的到来,可这名一直跟随着的工作人员以“法院已下班,要关大门”为由,将记者一行赶出大门,并将大门锁上。记者站在风雨中一直等到18时许,终于等来了楚雄州中院的工作人员。经过与中院负责该案的庭审法官沟通,其中一名姓张的法官经过向领导请示后告诉记者,在今日的庭审中,允许新闻记者入庭旁听,但不允许拍照、录音、摄像和记录。
今日上午,杨发寿这名曾经的刑侦中队长、执法者,将站在被告席上感受法律的威严,授受法律的审判和裁决。本报记者将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报道案件审理的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能禹派出所原副所长杨发寿涉嫌杀人一案一审--
2004年7月4日,一个平常的日子。就在这天的晚上,元谋县物茂中学的政教主任文炳江被一辆神秘的警车从学校拉走,他这一走再没回来。学校不在,家里不在,文老师失踪了!寻找,报案,警方很快查明,文老师已被害。惊人的是,涉嫌杀人的凶手竟是时任能禹派出所的副所长兼刑侦中队长,当天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堂弟,一位县林业局的职工……
事隔半年之后,当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再次成为当地人口头的热门话题时,人们还是无法将这起惨案的凶手和一位派出所副所长、兼刑侦队长联系在一起。立案、破案、逮捕、起诉,案件的进展似乎一直按着正常的程序进行。然而,当两名嫌犯昨日坐上审判法庭的被告席时,有关质疑此案的声音却不少:受害者家属提出种种质疑,甚至因为情绪激动数次打断庭审,“凶手”自始至终咬定自己是被冤枉的好人,其委托代理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
案件回放
中学教师遭惨杀,刑侦中队长是嫌犯
风雨夜 警车带走中学教师
2004年7月4日21时许,一辆警车开到物茂中学附近,车上下来的两名男子进了学校办公室不久后,文炳江老师就尾随其后下楼,随即乘上警车消失在夜幕之中,文炳江走后再也没回来。
次日上午,学校打电话到文炳江老师家,让他回学校开会。一直以为文老师住在学校单身宿舍的文老师家人顿时慌了神,他们经再三打听无果的情况下,立即向110指挥中心和当地派出所报案,根据校方和文老师家人提供的情况警方立即就此事立案侦察。
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办案民警们了解到:7月月4日22时许,有人亲眼看到文老师被两名男子拉上一辆警车,随后开车离去;当日21时许,一辆警车开到文老师家门口,一戴墨镜的男子曾下车到文家找文炳江,当听说文炳江到学校去了,该车才向物茂中学开去;当晚,有人还见到一辆警车在距离物茂街约500米处的普龙大桥头停了20多分钟,随后又掉转车头向江边乡方向疾弛而去。文炳江的家人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与此案相关的重要线索:文炳江失踪前曾向他们说起过,同在一条街上的物茂小学老师曾江最近给文炳江介绍对象,被介绍的是小学老师杨某某。杨某某曾经与身为能禹镇派出所副所长、刑侦中队长的民警杨发寿有过一段恋爱史,两人分手的时候,杨发寿一直对杨显艳耿耿于怀。当年5月20日19时多,杨发寿听说有人为杨某和文炳江牵线搭桥的事后大为恼火,还带着另外一名陌生男子找到文炳江威胁他,让其离杨显艳远一点……
根据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能禹镇派出所所长兼刑侦中队长的杨发寿,及其堂弟兄杨发贵,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及时将他们抓获。
太残忍,杀人焚尸分尸后抛江
警方依法侦查查明:2004年7月4日下午8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杨发寿驾驶着能禹派出所的“云E0134警”警用吉普车来到元马镇水井村的一羊肉馆找到杨发贵,约杨发贵去办事。两人随后四处寻找杨某不着。晚9点30分左右,车子开到物茂街南端108国道东侧路边停起,杨发寿下车拿起一个挎包,又从包内拿出太阳帽和深色眼镜戴上,随后去找文炳江。
杨发寿将警车停在文炳江家门前后,戴着太阳帽和墨镜杨发贵站在大门口呼喊文炳江的名字,租住文炳江家的房客问来人要找文炳江干什么,杨发贵慌称自己是文炳江的老同学,要约文炳江出门喝酒。文永华听说儿子的老同学来找,立即出门告诉对方儿子到学校去了,请杨发贵进屋去坐。杨发贵听后谢绝老人的好意,立即开车直奔学校。
到达物茂中学的杨发寿和杨发贵,将文炳江带上车后,一直将车开到普龙大桥头,随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文炳江活活打死,拉着他的尸体狂奔了约40公里的山路,到达江边乡江头大箐的河床上焚烧了四五十分钟,由于文炳江的尸体无法化为灰烬,两名凶手再用事先准备的军用铲,将文的尸体支解成几块,随后在距此方圆约1公里处的龙川江大桥上和龙川江与金沙江入口的码头上抛尸。当他们干完了这一切罪恶的勾当后,已是7月5日凌晨3点多钟。杨发寿和文炳江两名犯罪嫌疑人,仓皇开车返回单位。
据了解,自从杨发寿得知杨某某有来往后,他就认定杨某某与自己分手的原因就是文炳江在他们之间插足,文炳江就是他的情敌!他决定杀死文炳江才能解除他的心头之患。
为了成功的杀害他想象中的情敌文炳江,杨发寿早在一个多月前就从当地的丙弄林场买了几口袋柴禾,并准备了五六公斤汽油、军用铲、木棍等作案工具。7月4 日晚9点多钟,早有预谋的杨发寿约了其堂弟兄杨发贵,驾驶一辆白色的北京吉普警车,带上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物茂乡物茂街找文炳江雪恨。
故意杀人,检察机关公诉刑侦队长
同年7月10日,杨发寿、杨发贵被刑拘,7月31日,两人被元谋县检察院批捕。9月20日,元谋县公安局将此案侦查终结,以杨发寿、杨发贵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元谋县检察院审查。元谋县公安局“元公诉字(2004)第67号”起诉意见书显示:犯罪嫌疑人杨发啊寿身为执法人员,采用极为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性质极为恶劣,影响极坏,且拒不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恶劣,建议给予从重处罚。杨发寿、杨发贵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
同年10月20日,元谋县检察院将此案上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杨发寿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杨发贵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上报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被告人杨发寿因与小学教师杨某某恋爱不成,并怀疑元谋县物茂中学教师文炳江插手此事,遂对文炳江怀恨在心。
2004年7月4日20时许,被告人杨发寿驾驶元谋县公安局能禹派出所的“云E0134警”警用吉普车找到杨发贵,接着前往元谋县物茂中学找到文炳江,并将其叫到物茂新大街普龙桥头东边公路上,后杨发寿持一钢管击中文炳江头部数下,致其当场死亡,接着将尸体包裹好,叫杨发贵帮忙将尸体抬上警车,杨⑹偾逑戳讼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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