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英被勒令暂停当保荐人
香港联交所与证监会联合上周五(12月17日)宣布,因东英亚洲违反上市保荐人的操守准则,即日起至明年5月17日,暂停该公司及其主要主管梁展胜的主板保荐人资格。梁展胜也自愿停止任该保荐人的主要主管直至明年9月17日。联交所与证监会的联合申明指出,2003年初,东英亚洲在为一家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担任保荐人时,向联交所隐瞒重要资料。2003年初,东英保荐的上市申请人曾经更换核数师。原核数师因为与申请人在如何处理17.5%的销售交易额发生分歧,未能签署确认会计师报告,于是应保荐人要求辞职。作为保荐人的东英及梁展胜在该宗申请中,隐瞒了核数师辞职的真实原因,同时还被裁定未能运用应有的谨慎与技能,向上市申请人提供适当的指引与建议。相关公司上市申请最终被联交所否绝。
东英亚洲还为中软国际(8216)、深圳市研祥智慧科技 (8285)及三门峡天元铝业(8253)及另外两家已被上市委员会原则批准的公司担任保荐人。此次制裁不包括与上述公司相关的保荐人活动。
五年前,为帮助小企业融资,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但从此以后,创业板在上市标准和会员制度方面屡遭责难。
据业内人士介绍,公司初次上市时,上市保荐人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核心地位。上市保荐人不仅帮助企业上市筹资,一个好的上市保荐人对于企业构建一个健康的管理机制、制订长远的发展规划,并真正实现其成长和发展至为关键。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必须聘任合资格的保荐人。保荐人的责任之一就是在公开招股(IPO)时,尽其所知及所信,并在两年强制规定的保荐期间内保荐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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