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清乾隆甘肃冒赈案真相
清乾隆四十六年到底有没有发生过56名赃官落马、牵连100多人的巨贪大案?其发生又是怎样的历史背景?笔者依据部分档案材料和地方史志,将甘肃历史上发生的这起“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的史实呈现给读者。苏四十三起义引发了这桩大案的败露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查获了一起地方官员以赈灾济民的名义上下勾结伪灾舞弊,折收监粮、肆意侵吞的大案,时称“甘肃冒赈案”。此案牵连布政史及以下各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万余两,震动全国,连乾隆皇帝也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这桩重大的冒赈案,发生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从发生起隐匿了7年,是循化厅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反清起义引发了这桩大案的败露。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属甘肃河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省循化县)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率众起义,杀死领兵弹压的兰州知府杨士玑和河州协副将新柱,进逼兰州。兰州城只有800守兵,一经交战,便损兵300,甘肃官吏惊恐万状。乾隆皇帝惟恐兰州不保,遂命尚书和王申为钦差赴甘,又命大学士阿桂督师,速调陕西、四川、新疆等地援军进剿。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一气之下,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战战兢兢,不可终日。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摆脱困境,主动向乾隆皇帝上奏。奏折说:“臣历官甘肃三十余年,屡蒙皇上格外开恩,不次擢用,荐历藩司,任重才庸,涓埃未报……在用兵之际,需用浩繁,臣情愿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肃藩库,以资兵饷。”
王廷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廷赞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道奏折,事与愿违,被精明的乾隆皇帝看出了破绽。乾隆责问:“王廷赞仅任甘肃藩司,何以家计充裕……其中情节总未能深悉。”当即传谕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即将王廷赞因何家道充裕,是否即于“捐监”一事有染指情弊,另有取巧之处,严密访查,据实复奏。”
清代的地方政权有省、道、府、县四级,总督管辖数省,巡抚管辖一省,布政使(藩司,主管行政财政)是督、抚的辅助官员。甘肃地瘠民贫、官场清苦,一省之布政使无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前甘肃布政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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