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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海:狼的眼光是吓人的,它代表狼的本性:凶狠 ——马加爵与毛泽东在本质上的共同点

 2004-06-21 03:4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马加爵杀人案早已真相大白:就因为有同学说他打牌作弊,马就动了杀人念头。 

杀人原因,竟如此简单!又连杀四人,如此狠毒!全国为之震惊!

于是国内媒体几个月来连篇累牍发表“马加爵为什么杀人?”的分析评论文章。例如马加爵家庭贫困,或自卑?或因为没人拉他一把?或缺乏与外界沟通?有心理缺陷?连马家的农村亲友同学都受到记者不远千里的寻访,马不同时期的几张照片纷纷登上大报大网站成为全国的焦点,连行刑前也有中国青年报的女记者专门进行了二次“独家专访”。
这“马加爵行刑前的独家专访”被新华网转载,其标题分别是“行刑前的马加爵说:有信念的人才快乐”,“马加爵:没有理想是我人生最大的失败”。
大学生杀人犯,在临死前大谈信念与理想?真难为御用文人如此富有天才地发掘出此新闻亮点!
于是全国的大报小报大网站小网站,均转载了马加爵的行刑前跟踪报道与采访笔记,连马在牢中的“一笑一颦”,都描写得一清二楚,似乎马是什么大人物?其文笔之细腻,就象当年报道毛泽东一样?
在国内媒体如此声势浩大地造势之下,马加爵的知名度,比起日前中共宣传的公安局好局长任长霞,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哇噻!马加爵比任长霞还出名?这就是国内媒体所创造的奇迹!因为任长霞的事迹除了大报(各地党机关日报)奉令刊登以外,很多小报(各地党机关晚报)拒绝转载,而马加爵行刑前的消息,却受到了大报小报的争先恐后欢迎。
这也许是国内媒体在“与时俱进”了?不靠任长霞一类英雄人物宣传信念与理想?而靠杀人犯宣传信念与理想?
只是我不明白,同属马一案,四位被害者及其家属的巨大悲痛灾难怎不见有国内媒体关注?有律师抢着免费为马辩护,怎不见有律师站出来尽义务为被害者及家属讲话?
我又不明白,新华社播发了马的姐姐:“请善待我们(杀人犯亲属)”的请求,怎不发表政府或云南大学“如何善待、赔偿被害者家属”的文章?
我更不明白,国内媒体对“马为什么杀人”讨论了几个月,至今的结论是“因为马失去信念、失去理想”吗??
中青报女记者借微软一位副总之口写道:“马加爵不应该是一个邪恶的人,而是一个迷失方向、缺乏自信、性格封闭的孩子。他和很多大学生一样,迫切希望知道如何才能获得成功、自信和快乐。”
无故残杀了四位同学,尚不算邪恶之人?尚“和很多大学生一样”?如此糊涂之极,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国内垄断媒体的堕落,无耻文人的堕落,由此可见一斑。
我认为,马加爵正是一个邪恶之人,它无故杀害了四位同学,在逃亡途中还想随便再杀第五个人,说明它的本性是凶狠的!是吃人的!
 
就象马加爵15岁时写的一篇长达六页的日记透露的:“狼的眼光是吓人的,代表它的本性,是凶狠的。但有时它却不表现出它的本性,到了一定的环境它才表现出来,当这生命即将完结的时候,当它向别人求救的时候,它显得很可怜,很值得同情,但一旦它的性命保住了,它会忘恩负义,它会吃了救命恩人。”(转引自李玫瑾教授《马加爵的犯罪心理分析报告》)
是的,人类社会中,从古至今均出现一些豺狼式的人物!它们迷信暴力、祟尚杀人,不怕流血,甚至看到他人流血反而更加亢奋。它们处理纠纷、解决问题的手段是杀人。在它们失落时,会千方百计争取人们的同情心,而当它们上台当权后,就会忘恩负义,吃掉救命恩人。
古今中外的侵略者、独栽者和大大小小的杀人罪犯,例如希特勒及其党卫队、斯大林及其契卡、毛泽东及其左派,马加爵之流,均是此类嗜血动物!
这些豺狠式的杀人犯的特点,是对杀人毫无恐惧与害怕,对杀人没有丝毫罪恶感与内疚。其中“伟大”者,例如斯大林、毛泽东之辈,还以杀人越多越好、革命杀人最光荣,以杀人得天下保江山,俗称职业革命家。
这些豺狠式的杀人犯的特点,与职业屠夫一样,干起杀人勾当如同平常事。例如马加爵在第一次杀人后,仍照常打开电脑上网,当晚就在同学尸体旁边睡觉,居然还睡得下,直到第二天上午,没有害怕与恐惧,没有罪恶感与内疚,之后第二起、第三起,直至第四起杀人。(见国内媒体报道)
这些杀人犯,有的具有较高的智商,事先冷静地周密地策划杀人计划。例如马加爵,在杀人之前,周密地策划杀人计划。毛在每次战役或政治运动之前,也事先作好战略战术部署。这些都是职业杀人犯的素质;有的心狠手辣,在杀人过程中下手之狠,杀招之毒,超出人类的想象;有的富有企图逃脱罪责的才能,例如马为自已辩护说:“因为穷才杀人”,“因为被害者看不起他”。
此类“穷才革命”、“为了自尊才杀人”的烂调,在中国竟大有市场,在“马为什么杀人”的讨论中,不乏此类“要反思城乡差距贫富悬殊所造成的对马的伤害”的臭文!
 
这些臭文竟是所谓专家学者法律人土大牌记者所写的,以貌似公正的名义,公然为杀人理论张目!
对此,我要对这些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大牌记者大喝一声:你们的理论是豺狼的理论!
因为豺狼肚子饿,所以吃人是合理的?搬弄这种豺狼理论的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大牌记者,完全堕落至野兽水平。
而人类的理念、人类的文明,是绝不容许杀人绝不容许以杀人的凶狠手段处理问题的!(注:反抗侵略者反对独栽者应除外)
我要指出,马列毛的“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斗争”理论,就完全是豺狼理论!
毛的“阶级斗争”:穷要革命,穷要杀人,杀人要狠,要用狠的手段,完全与马加爵无异!
这说明,马加爵与毛泽东有共同点,在本性上有相同之处!两人均是人类社会中的豺狼!两人的共同特点,是对杀人毫无恐惧与害怕,杀人手段极狠。它们处理纠纷、解决问题的手段是杀人。
例如,马仅因同学说他一句“打牌作弊”的话,就动手杀人;而毛猴王、邓小人及其左派,也仅因遇罗克、张志新、六四学生等人喊了几句“反血统论”、“毛也有错误”、“反贪官要民主”等口号,就大开杀戒、血洗北京。
杀人的原因如此简单,简单的口实就可以杀人!马是杀同学;而毛的秘书、亲密战友,又有多少人死于毛的手中?毛与马,两者何其相似乃尔。
所以,马加爵与毛泽东,在杀人的本性上,是完全一样的。
把马加爵与毛泽东排在一起,并非抬高马,而是把毛拉下中共神坛,让他恢复与马加爵同样的杀人犯的原来面目!这并非惊人之笔?而是实事求是。
 
因为毛泽东的革命,实际上也是与马一样:在杀人!而毛披上一张马列哲学外衣,打着“解放无产阶级”的旗号,就使杀害千万中国人的滔天罪行“合法化”,至今得不到清算,仍让当局奉为“革命传统”,仍让一些中国人民崇拜?我认为,应指明毛在杀人本性上与马加爵完全一样,以此惊醒那些至今仍迷信毛的“伟大”的世人!
毛的杀人,不仅杀个别人,而是要“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将一般的社会纠纷、阶层矛盾上升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挑动制造了中国人民之间的“阶级大屠杀”,灭绝了以千万计的人口,其残酷性危害性超过马加爵千万倍,是不言而喻的!
 
以上从马加爵杀人案联系到毛猴王的杀人(阶级斗争),论证了两者在本质上的一致性。
最后提出的问题是,世人既知“如何防止再出现马杀人案?”的重要性,也应知道“如何防止毛泽东此类豺狼人物再在中国当权?”的重要性!
显然,“如何防止毛泽东此类豺狼人物再在中国当权?”是一个比马案更具历史、现实、社会意义的重大课题!
在此,敬请各方有识之士参与讨论:1、中共党内如何防止再出现毛邓等豺狼式人物?2、今后民主中国如何防止豺狼式人物混进民运或爬上台?
总之,中国再也不能是豺狼的世界!(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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