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猜测此事件与刘水先生近期多次在海外发表文章纪念六四,呼吁营救北京“四君子”,抨击北京政府的独裁专制等有关。
大纪元记者在得知此消息后立即试图与刘水先生联系,但电话无人接。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刘水,男,1967年9月出生于甘肃东部西峰市(现为庆阳市)一个军人家庭。现为自由作家,居深圳,撰写的文章被海外多家媒体发表。先后在海口、上海、深圳谋生,曾在香港大公报《大周刊》、《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等8家媒体任记者、编辑。在深圳屡被警方公开骚扰,在报社屡被辞退。出版过诗集、报告文学。2003年起写作《海边的岩石: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十年》和《监狱手记》。
1984年,入读甘肃财政学院(现名兰州商学院)财金系。1989年:参与兰州及北京学运,遭通缉,7月因“反革命宣传组织罪”在兰州被判刑1年3个月。
1994年6月,编写《六四事件大写真》、《海南黑社会纪实》,被定“反革命宣传罪”,在海南被判刑3年。
1998年2月,经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在海外公开发表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倡议“解除党禁报禁,实行新闻自由,多党制”、“释放王丹等政治犯”、“允许海外民运人士自由归国”等主张,被报社除名。
1998年11月,因在深圳组织《自由论坛》,接济出狱朋友,被深圳警方视为不欢迎人士,被以“三无人员”借口收容遣送。当年,认识了何清涟女士,并邀请做讲演,后被国安局阻止。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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