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一副公安局长借查案奸少女

福建周宁县一名刚满14岁的少女在被流氓强奸后不久,竟被该县副公安局长以了解案情为由藉机强暴,而这名副局长近日被判刑3年,当地民众认为判刑过轻而议论纷纷,当地检察院也认为法院判决不当,已提请抗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1年5月31日,闽东周宁县副公安局长陈长春和朋友晚餐后,命司机将廿多天前被人强奸的少女陈X带到宾馆,其后陈长春把少女强奸。案发后,陈长春指使司机及朋友作伪证,并以5000元人民币贿赂受害人母女,随后又将母女带离案发地。陈长春畏罪潜逃两年半后,被逮捕归案。
  
  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周宁,是福建省海拔最高的县份,近年不断传出丑闻。据报,日前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受审的县委书记林龙飞,被称为“三光书记”,即“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这名书记除卖官敛财外,还经常召集官员打牌赌博掠财,用于放高利贷。另外,县长孙X则与同住一楼的县纪检委书记的太太有奸情;两名副县长及十多名科局长亦因涉嫌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