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周刊:严刑逼供朱胜文成了大贪官
被判刑17年的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2003年12月29日在哈尔滨监狱死亡,可能使哈尔滨官场的一些黑幕永远被掩盖。官方的解释是长朱胜文从狱中三楼的窗户跳下去摔死的。但是,朱胜文的死亡也引起人们更多的猜测:朱胜文服刑已久,假释在即,为何要自杀?是不是与他正在申诉有关?是不是与他临死遭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的训斥有关?哈尔滨坊间甚至传闻:这很可能是一起政治谋杀!朱胜文案件亦已开始被中国媒体报导,1月12日,新华社播发了记者徐宜军题为《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服刑期间跳楼自杀详情》的电稿,刻意抹黑朱。1月13日,北京《新京报》发表了记者王姝题为《朱胜文之妻接受采访表示对丈夫自杀感到意外》的报导。
《亚洲周刊》资深特派员王健民是较早关注朱胜文案件的记者,他曾在朱胜文死前一个月于哈尔滨的监狱中采访了朱胜文。以下是王健民报导:
七万元‘贿赂’这样产生
房久林等人终于拷打出了他们要的东西,但是有关的数目必须要与‘行贿方’张庭浦‘招供’的吻合,于是,刑讯又开始了。他们问朱胜文:‘你打开包后里面装多少钱?’朱回答一万。‘这时四个人一起上来掰我骼膊,说不对。我说两万。不对。越掰越高。我疼痛难忍,说三万。他们说不对。我又说四万,直到我说五万,他们才停住了手,说“对了,到底说实话了”’。房久林等人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朱胜文第一次五万元贿赂的口供。
但是,根据张庭浦的‘招供’,还有一次两万元的‘贿赂’。于是,房久林等人再接再励。他们问朱胜文:‘你给他们办完免税后,他们得感谢你呀。’朱‘意识到可能还有一次要逼我’,说他没感谢。房说:‘你给他办完事,他能不表示吗?你又不老实。’这时的朱胜文,由于已被打怕了,‘为免再遭罪’,就再继续按房久林的要求‘编故事’,编了那年春节后第一、二天,张庭浦又去送钱的情节。但他故意在日期上做了一个手脚,把时间编在他不在哈尔滨的时候,以便法庭上翻供。
当房久林问朱胜文第二次送多少钱时,朱胜文说他‘猜可能是一万,就说一万,他们说不对,我想那可能和第一次一样,就说五万。他们说办事前已经给你五万了,还能给那么多,我于是又改说是两万,这回他们说,“对了”’。
朱胜文被指受贿罪的核心问题,是指控他收取了哈尔滨‘国贸城’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庭浦两次七万元贿赂,因此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了‘国贸城’免税优惠,‘使国家损失了数千万元’。
对朱胜文的这项指控,首先是弄清‘国贸城’免税问题的来龙去脉,朱胜文有没有滥用权力?然后是朱有没有收取贿赂?据‘国贸城’外方投资人、香港商人黄通国告诉亚洲周刊,‘国贸城’项目是在一九九一年初,哈尔滨人民防空办公室到海南招商,游说当时正在海南投资的他,到哈尔滨利用原来的地下防空洞,共同开发成地下商场,平时经商,战时备防。哈尔滨方面开出了很多优惠条件,包括免税的承诺,终于使他毅然北上,投资一百八十万美元,与中方合资成立了哈尔滨市国源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之后,由哈尔滨市人防办处长张庭浦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通国任副董事长,黄还由当局安排出任哈尔滨市政协委员,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对‘国贸城’的企业性质,朱胜文也进行了一些说明。他说,‘国贸城’在创办时,中外双方原意办成一个中外合资企业,但由于‘中方市人防办的上级考虑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业解体后,要按投资比例划分固定资产,因此,如果办成中外合资企业就意味着将来企业解体时,将有一部分国防工程划归外方所有,‘从国防角度看是不合适的’。
因此,中方即要求企业性质改为中外合作企业,因为中外合作企业解体时,外方不分固定资产。朱胜文表示,根据当时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都享受同等减免税的优惠,因此外方也同意了。但企业成立后,国家政策作了调整,中外合作企业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外方感到吃亏了,要求中方调整,‘但中方因某种原因无法办,就一直拖下来’。后来,在一次三资企业协调例会上,国源公司要求市政府解决此一问题,否则外方将考虑撤资。
为从,朱胜文要求外资局长杨义典了解一下情况。之后不久,杨向朱报告,经与税务局研究之后,考虑到国源公司组建时的特殊情况,‘和对哈尔滨就业方面的贡献’,为吸收外资,同意比照中外合资企业继续给予减免税照顾,并且由税务局形成了一个纪要,朱当时表示,就按税务局的意见办吧。之后根据杨义典的建议,此事在市政府秘书长谢万霖的协调下,又形成了一个纪要,朱称考虑到税务局已经同意,加上当时为‘扶持人防工程的综合利用’,所有人防地下企业全部未征税,所以就在这个‘纪要’上签了‘朱’字,未表示任何意见。在一九九五年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此事时,朱胜文表示愿意为此承担领导责任。
但他否认收受张庭浦的七万元人民币,作为这项免税优惠的交换,他表示后来的招供,完全是刑讯逼供严刑拷打的结果。
朱胜文说,专案组第二次对他的刑讯逼供,是他被关押后十天左右的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初,让他交待玛克威公司、北方花园和国贸城港方老板黄通国向他行贿的事,专案组根据推理,认为玛克威公司享受那么多免税,一定有给朱好处。但朱胜文说:‘玛克威公司大门朝那开我都不知道;北方花园只是开工典礼时发过纪念品;黄通国人很吝啬,我去香港,他请我们吃饭时,用喝过的洋酒招待,他怎么会给我钱?’
但专案组说:‘到时候你就有了。’大约是十一月五日或六日的半夜,王林、宋铁耕、梁大树、孙德全四人,突然气势汹汹进入朱的监仓,手里拿住警绳和电警棍,让朱脱下西装上衣,穿上他们带来的一件秋衣,把朱按趴在桌子上,双臂用警绳反绑在背后,告诉朱:‘你不是下过乡,吃过苦吗?今天你要能挺过两绳算你好汉,把你放到大街上,你要能跑出五十米算你好样的。’
他们把朱按在桌上,往后掀骼膊。朱说他被掰得疼痛钻心,满头大汗,只能大声喊叫,王等人就拿一块抹布堵进他嘴巴,边堵边骂:‘喊你妈个X。’朱记得很清楚:‘宋铁耕这时用警棍猛抽我的上臂、肩部,打到后来,我的双臂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他们又猛抽几下,见我毫无反应,便互相说,先给他松开活活血。’他说,打手们把警绳给松开,让他两手高举,扶墙站着,‘当时我的两臂已经抬不起来,他们扶着我的骼膊搭到墙上,让我站了十来分钟’。
过了一会,打手们用同样的方法再次给朱胜文上刑。这次他们让朱站在地中间,四个人轮番用电警棍抽,拳打脚踢。为免再遭更大的折磨,朱胜文决定要他承认什么就承认什么,于是,他编了从北方花园受贿的故事,‘从三万编起,编了三次,凑到七、八万元,我看他们听完后,也半信半疑,但是总有成果,再看我已成了一团烂泥,就让我脱下秋衣,结束了审讯,我当时真有死里逃生之感,欲哭无泪’。朱胜文说,此后一连几天,浑身伤痛难忍,喘气肋部一动就疼,摸哪哪疼,夜晚彻夜难眠。
专案组对朱胜文的第三次酷刑逼供,发生在当年十二月四日深夜。朱胜文清楚记得:‘大约晚上十点多,王林和张生走了进来,张生不负责我的专案,从未参加过审讯,但我听他们说此人打人挺狠。他们进来之后,王林对我说,明天我离开你了,你是不是挺高兴,我没吱声。我心里确实高兴,因他打我打得最狠。王说,今天晚上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一听明白了,他们还要逼点什么东西,可能让张生有个立功机会。’
王林和张生等人确实因为逼供朱胜文‘有功’,之后都获岳玉泉重用,有的升了公安分局副局长,或派出所所长,至今都在把持哈尔滨的公安大权。那天晚上,王和张都很直截了当,他们告诉朱胜文,要来‘真格的’,‘今天不行就给你吊起来,照一宿来,你酌摸,能不能挺过去’,话音刚落,张生就按下朱胜文的脖子,‘上来猛踢几脚,照肋部狠打’,他们要朱胜文交待,‘国贸城’外方副董事长黄通国的侄儿、副总经理黄福林(又名黄培庆),有没有送钱给朱。
当朱胜文回答没有时,王和张‘立即凶神恶煞地冲上来’,揪住朱的脖领,用拳猛打’,王并往外走说要拿绳子吊朱。已经被打怕了的朱胜文,此时已经崩溃,王林见状,停下脚步说:‘你说不说吧,不多,就五万块钱。’为免再遭皮肉之苦,朱胜文再次选择作假口供,‘他们不逼出来是不会放过我的,既然假口供多了,我也不在意了’,于是,他再次按照他们的要求,要什么,就写什么,再签字画押。
由于被逼出来的假口供漏洞百出,像这样的所谓‘贿赂’,假的太过明显,后来又被专案组的其他人推翻,所谓的‘行贿人’黄福林,在无端坐了四年牢之后,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哈尔滨中级法院判处无罪。但刑讯逼供者不但没有被追究,还被当成‘反腐英雄’和‘有功之臣’,官方喉舌的中央电视台,还在有关节目里,把法西斯式的冷血凶手房久林,当成模范人物,称他为办这个案子,体重由一百二十斤掉到八十斤。
在这样的严刑逼供下,朱胜文成了‘大贪官’,一个所谓的‘铁案’也就如此这般地炼了出来。朱曾多次向有关机构申诉,但都犹如石沈大海,‘要求见省委、中纪委、市委或专案组的领导同志反映情况,但均遭拒绝’,就这样一月月,一年年,希望之灯慢慢息灭。朱多次表示,‘想到受到的陷害和冤屈,总想一死了之’。他终于在接近零四年之前,被逼向了死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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