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判我败诉吧!

“法官,求求你,判我们败诉吧!这种打(官司)法,我们再也折腾不起了!”面对着6年多来,法院无休止地要求举证、鉴定、质询,再举证、再鉴定、再质询,从当初的满头青丝直到今天的白霜染鬓,余战胜、李凤莺夫妇抱着他们那个因为出生时医疗操作失误,至今已经脑瘫了6年儿子,欲哭无泪。更让他们伤心的是,此时他们唯一企盼的法律公正,却就是无法降临。
70页病历被篡改68处
1997年10月5日这一天,从此改变了余战胜夫妇的生活。
早晨8时,怀了双胞胎的李凤莺被送入福建省邵武市铁路医院待产,经妇产科医师临床检查,诊断产妇和胎儿情况一切正常。下午3时55分,第一胎男婴顺利产出。按说,十几分钟后第二胎也应娩出,却一直没有动静。接产医生叫产妇家属去找麻醉师。据李凤莺回忆,医生自己将手伸入其产道对胎儿进行翻转。余战胜及其姐夫满医院寻找麻醉师,近5时才在医院会议室里将他找到。之后,男婴未施剖腹产术娩出,比正常娩出时间(30分钟之内)迟了近半个钟头。男婴一出世便有窒息现象,后经给氧抢救有好转。次日上午11:30,第二个男婴出现抽搐,12时送入抢救室,几分钟后便停止呼吸陷入昏迷。第三天,医院CT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缺氧,并伴有阴囊水肿、脑水肿”。
由于病情严重,这一年的10月23日,余战胜把病重的余鹏耀(第二个男婴)送到到福州的省妇幼保健院治疗。该院要求他找原接产医院补开病历,把孩子出生时的情况写清楚,以便对症施治。余战胜当天就委托在邵武的亲人找到接产医师,医师便将婴儿出生时的情况写在病历的副页上。即使在这份补写的病历上也清楚地写着:孕妇在分娩时已有剖腹产指征,两个婴儿前后娩出时间相差1小时,胎儿在母体内又有窘迫,出生时阿氏评分只有3分。显然余鹏耀出生时的窒息现象与医院抢救措施不当有必然关系。
1998年5月,伤心至极的余战胜遂向邵武市卫生局投诉,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而同年8月,邵武市医鉴委根据邵武铁路医院提供的病历却做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手捧着医鉴委的《医疗事故鉴定书》“病历摘要”栏中的内容,余占胜惊鄂地发现:这份病历和自己手中接产医生补写的病历已经大相径庭:比如病历上的阿氏评分是3分,而《鉴定书》“病历摘要”中却是6分;婴儿第二天抽搐直至呼吸停止的原因是“家人喂黄连水”,而接产医生补写的病历根本就没有这些内容。为此,余战胜一方面向南平市卫生局(邵武市上级部门)申请查明病历可能已被篡改,另一方面他还向公安部门请求立案侦查。然而从那时直到2001年10月,当地公安部门不仅一直没有立案。而且南平市医鉴委和福建省医鉴委也均做出了“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
2001年6月27日,经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福建省消委会、福建省妇联的多方努力帮助下,余战胜最终将邵武铁路医院告上法庭。2001年10月23日,南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决定将病历送去做司法鉴定。2003年1月10日,设在上海的司法部司法技术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确认70页病历共有68处被“擦刮、添改”,其中大多被擦刮处内容“无法辨认”。尽管是迟来的证明,但余战胜此时还是觉得法律的公正已离他不远了!
难产的鉴定比迟来的证明还漫长
对于这68处“擦刮、添改”,邵武铁路医院是这样解释的:鉴定中心对擦刮、添加、涂改现象与婴儿的脑瘫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婴儿的病因是否与该擦刮、添改有关等实质性问题,未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另外医生对病历进行修改、添加是允许的,有修改、添加更体现了病历的真实性。而且医院对病历的添加、修改,并未对婴儿的接产过程、发病原因、治疗情况等关键性问题进行篡改、伪造。鉴定罗列医院在病历上的修改,对本案的判决毫无意义,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因此,他们要求南平市中院申请重新鉴定。
对此余战胜当然不服。但尽管余战胜不同意再做鉴定,但南平市中院还是接受了邵武市铁路医院的申请,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重新鉴定。今年的7月4日,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向南平中院发去退案函,称:“鉴定医疗过失必须依据原始病历资料,但现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已经受到质疑(68处擦刮、添改),继续鉴定已无实际意义。”
上海与北京的两大权威机构同时作出病历被篡改得无法认定真实性的结论,篡改这一事实显然应是不容置疑了!7月7日下午,南平中级法院陈审判长打电话告诉余战胜,不再做鉴定了,希望他来法院商定开庭的日期。得知拖了两年多的案子即将有结果,余战胜百感交集,黯然泪下。他觉得终于要柳暗花明了!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一记更沉重的打击正在等着他。
7月9日余战胜到陈审判长办公室时,却被告知:要重新拟定新的鉴定申请及商定新的鉴定地点。因为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事实上没有接受鉴定委托,他们的退案函不能作为此案的证据。闻说此言,余战胜一下子怔住了。“怎么才两天时间,法院忽然就改变了主意?两年多来反反复复折腾鉴定这件事,每次都要花去七八个月时间。连国家权威鉴定机关做出的鉴定都不能算数,到底什么样的鉴定才能算数?”
但不管余战胜如何搞不懂,7月15日南平市中院还是决定再次委托上海司法部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对余鹏耀脑瘫形成原因及邵武铁路医院对此是否存在过错予以法医鉴定。
“你们还是判我败诉吧!”
从1997年算来,6年多来,为了给孩子治病、为了大儿子上学、为了整个家,余战胜反反复复地奔波在福州、南平、上海、北京等地。如今早已就因此被迫放弃工作的夫妇俩,眼下全靠亲戚朋友的资助艰难度日,而且鹏耀的身体也非常脆弱,经常发烧,如果插入身体长达1米多的脑积液引流管发生感染,便有生命危险。唯一能支撑他们一天天挺过来的就是“公正”二字,可一天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来临呢?
11月4日,根据南平市中院的一纸通知,余战胜再次被找去要求“询问”。在询问中,南平市中院该案的审判长告诉随行的当地媒体记者,此案至今未审结的原因是有关的鉴定没有做完。她没有正面回答法院是否接到司法部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的通知,只是说法院没有接到不受理的通知。另外,司法部司法技术鉴定中心的法医要求法院补送几份鉴定材料,包括余鹏耀当年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和上海新华医院的住院病历、余鹏耀在几大医院所拍的脑部CT片、余鹏耀的伤残等级鉴定及目前的身体状况鉴定,目前他们正在进行第二次鉴定的前期准备工作。
“余鹏耀的脑瘫分明早在在邵武市铁路医院接产时就已落下了,省妇幼保健院和上海医院都只是对患儿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后遗症进行恢复治疗,叫我们去质证这两家医院的病历,这实在太荒唐了吧?”余战胜愤而告诉记者,“另外我们在南平中院也并没有看到司法部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发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的书面通知及法律依据,这不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吗?”
面对着余战胜的愤怒,南平市中院依然很理性、冰冷地这样回答:送检材料是否真实有可能关系到鉴定结论,如果原告到时不来质证,将视为放弃相关质证权利。如果原告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本案审理不公正,完全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还是判我败诉吧!我已经交齐了他们(南平中院)要求的全部鉴定费用9000元,其中2000元为文检费、4000元是法医鉴定费、还有3000元是法官差旅费。可最终他们两次鉴定仍然还不来我一个公道!现在只有判我败诉,结了案,我才能再到省高院上诉。难道就连这最后的机会,他们都不肯给我吗?”余战胜悲诉道。记者看到,他的眼泪已在冬日的寒风渐流渐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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