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资料:陈瑞昌,广州市人,现年50岁,华南师范大学电化教育专业硕士毕业,原广东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1998年底,陈瑞昌见到妻子梁子慧自从修炼大法之后,摔掉了多年的药罐子,原本已经激化了的婆媳关系也因妻子的修炼变得和谐。为此他开始了解法轮功。1999年7月法轮功遭公开迫害。陈瑞昌于同年10月以一个修炼者的亲身感受及一个新闻工作者的正义和良知,写了一封长达十页的信给中央电视台和广东省电视台的领导,详细阐述了法轮大法是利国利民,百利而无一害的功法,并指出对法轮功的定性和镇压不符合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年11月,陈瑞昌利用假期时间,前往北京中央办公厅信访办上访,在信访办大门外被警察非法拘留,并被遣返广东。
随后,当地公安便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处以他行政拘留15天。单位领导多次前往拘留所对他软硬兼施,以升官等多种优厚条件为诱饵迫其放弃修炼。当时陈瑞昌对领导说:“如果有一支枪顶着我的脑袋问我还炼不炼?你认为我会怎么回答?”领导望着他,陈瑞昌坚定地说:“我修炼!”
拘留后,陈瑞昌被调离总编室到社教部工作。每逢节假日电视台就派他去下面的县、市出差,还派几个人跟着他。2000年12月23日,陈瑞昌正在单位工作时,被强行抓往“洗脑班”,一个月后被释放。但仅上班十多天,他又于2001年春节前一天,再次在上班时被抓进“洗脑班”。这次一关就是一年。
“洗脑班”的各种强行“洗脑”方法都无法令陈瑞昌放弃对“真、善、忍”的追求。广东电视台的领导怕没被“转化”的陈瑞昌影响其乌纱帽,坚决不肯从“洗脑班”接收陈瑞昌回原单位。2002年春节左右,有关司法单位在陈瑞昌与外界隔绝一年多、且24小时被专人监视的情况下,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陈瑞昌劳教,关进广州第一劳教所,判决书上连期限都没写上。判决书上的“证人”也恰恰是“洗脑班”中对陈瑞昌进行24小时监控的人。
陈瑞昌在劳教所每天被迫劳动15个小时,人被折磨得又黑又瘦。后期更是完全不准亲人见面。
陈瑞昌的弟弟、澳洲公民陈瑞钦于2002年开始在海外为营救哥哥奔走呼吁,并获得澳大利亚“大赦国际”、澳洲联邦议员及各界人士的帮助。
2003年1月15日,陈瑞昌被释放,并回原单位上班。他的妻子梁子慧也曾被关押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两年,后被保外就医。2003年6月15日,陈瑞昌、梁子慧夫妇再度被绑架,现况不明。
- 关键字搜索:
- 原广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