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受贿丑闻中的集体不道德

周末报报道:
近日,传媒界爆出令业内羞愧的新闻:山西省繁峙县2002年“6·22”金矿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有11名记者陷入了收受“黑金”丑闻。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山西经济日报》记者苏勇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站长刘玉柱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白建芳收受7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闫珍寿收受7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魏停收受5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樊武杰收受5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郭龙收受5000元。

丑闻被揭露后,有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了严肃惩处。鄯宝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安小虎被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王东平、谭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7名记者的处理,正在进行中。

对于“黑金”事件本身,目前,山西新闻界比较平静。记者了解到,原因有二:一是当地一些媒体正处于报刊撤并的关键时期;二是在事件未彻底暴露之前,业内就传出在繁峙矿难中,有记者收取“红包”的消息,甚至连他们的姓名单位等都已在内部公开。

据山西一位跑特稿的记者朋友透露,以前就常有矿主通过金钱等方式来“收买”记者,“不过,他们更多的是通过上层路线来协调,达到封锁消息的目的。”这位朋友曾在繁峙矿难后赶到了当地,可报道发表后,他就接到来自事故责任方的恐吓。

“黑金”事件,是新闻良知与不道德的直面对决。

伪“英雄”们的集体不道德

揭露山西繁峙矿难真相的是记者;可参与隐瞒矿难真相的也有记者。

2002年6月22日,繁峙发生矿难,当地政府上报的情况为“死两人,伤4人”。而几天之后,有外地媒体接到举报,派出记者专程赶往爆炸现场调查,在被人跟踪的危险情况下,终于揭开了隐瞒不报、隐匿尸体的矿难真相。

这些记者是英雄。可在此之前到达的记者们,却发生了集体不道德。据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山西本地的11名记者,在采访矿难中,接受了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的现金和金元宝,同时也接受了“死2人,伤4人”的所谓统计数字。当时山西的媒体选择了沉默。

通过这些情况可以分析出,他们的态度,是在真相被来自外地的同行披露之后,才迅速发生了变化。

2002年6月底,他们开始发表一系列诸如“山西6·22矿难真相渐渐浮出水面”等报道,可署名记者中,恰恰有如今陷入“黑金”丑闻的人员鄯宝红、安小虎、谭旭。这是一种被动的积极。如果“黑金”事件不被揭穿,他们的这种“积极”依旧还能为人称道。当时一篇题为《黑幕为何常被记者揭穿》的评论,就把包括他们在内的记者称为英雄。

可事实上,他们的这种“积极”是心虚的。在内心的强大压力之下,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安小虎在2002年7月10日向廉政账户上交了20800元,这是他作为新闻人的良知回归。而更多的人,却依旧选择侥幸的隐瞒,直到今天丑闻终于公布于众。

在这起新闻人集体不道德的事件中,11名记者共收取“封口费”8.5万元,还有几人同时收取了金元宝。

“他们应该是单独收取的。”山西的那位记者朋友猜测。

媒体及其个人成为瞒报环节

记者了解到,在山西常有矿主向记者或者他们所在的媒体打“招呼”。

曾经有位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了某矿存在管理混乱的局面。在他结束采访返回途中,一路不停地接到该矿矿主打来的电话,要求“交个朋友,一起谈谈”。在该记者不为所动的情况下,那矿主就跑到报社走“上层路线”。“他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找关系,通过领导来‘摆平’事情”。

而这类“摆平”,又常常会牵扯到钱权交易。

那么,在这起丑闻中,谁受到的损害最大呢?是媒体,是整个新闻界。

在矿难面前,记者从来都是英雄。以山西为例,从运城福源煤矿瞒报瓦斯透水事件,到繁峙金矿瞒报特大爆炸事故,再到临汾阳泉沟煤矿瞒报死亡人数,这三起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瞒报事件,都是由媒体记者经过艰辛调查,率先揭露而才使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可媒体的揭黑先锋形象,因为这起丑闻的暴露,陷入形象危机,陷入信任危机。

矿难为什么常常被隐瞒?曾有评论尖锐地指出,金钱与权力结盟是其“罪魁祸首”。而这次事件,把一批新闻人员都牵扯进去,从而使瞒报系统设置得更加立体化、严密化。

目前,新华社山西分社的4名记者已经受到了处理。《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和《山西生活晨报》3家新闻单位7名记者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但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这些人员的命运会如何?一家当事媒体对周末报记者的询问采取回避态度,仅以“不知道”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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