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把个人意志强加于中国人民的利益和中国的法律之上,动用国家机器,残杀民众,迫害无辜,任意逮捕、监禁、关押民运人士,钳制言论、新闻、结社自由,迫害宗教信仰,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法西斯政策,对追求“真善忍”的中国大陆一亿法轮功学者、弟子进行残酷的镇压迫害,至今已迫害死基督教徒数万人,法轮功学员七百多人,另有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百万人被非法抄家、罚没个人财产、开除公职、被剥夺生活、生存基本权利、被送进洗脑班甚至精神病院。江泽民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尤其其采用酷刑对付法轮功学者、弟子的行为已构成群体灭绝滔天罪行。
江泽民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也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准则,他任意抓捕关押持有外国护照进入中国大陆的海外法轮功学员,严重侵犯了海外公民的权利。
江泽民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致使中国人权状况严重恶化,民主、自由严重倒退,以至影响了整个人类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在此严正声明加盟“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把江泽民送上道义、人心和法律的审判台,以维护中国的人权,推动中国和世界的民主进步。
声明人:中国民运海外联席会议澳洲分部
200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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