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报道诉江案 法轮功:未结束 刚开始
(大纪元记者唐青报道) 中国媒体9月14日首次半遮半掩报道“诉江案”。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近日决定撤销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的诉讼。法轮功学员表示:“诉江案”并没有结束,才刚开始,在美国控诉迫害法轮功的中国高官已有胜诉的案子,世界各地更多的控诉江泽民案正在准备和进行。预计中国大陆将有更广泛的民众知道“诉江案”,法轮功对镇压者采取法律行动将成为媒体的热点。*中国报道半遮半掩
中国媒体一直封锁起诉江泽民案相关消息,9月14日突然报道,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就9月12日伊州北区法院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答记者问。文中语焉不详,仅以“诬告案”一言蔽之,只字未提被告江泽民,以及江泽民为何被控诉和控诉江的罪名。
1999年7月,江泽民一手发动镇压法轮功,并成立专门机构“610办公室”,开始对法轮功学员系统、周密、根除式的暴力和精神迫害。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不完全统计,至今已有80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官方人员私下透露已超过一千人;500多人被非法判刑;1,000多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20,000多人未经法律程式就被送进劳改营;100,000多人被捕和被监禁;无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执法人员的毒打和体罚,妻离子散;一些人莫名其妙地失踪、或突然死亡。这些消息都被严密封锁。
2002年10月,江泽民访美,被法轮功学员告上诺伊州北区联邦法庭。罪名包括: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等。消息透露江泽民震惊害怕,要求“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此案的继续。39位美国国会议员曾以“法庭之友”的名义联署支持美国法院审江。
*美国胜诉的案件和各地新的控诉
伊州北区法院近日以元首豁免的理由决定撤销对江泽民的起诉。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表示,这个案子远没有结束,实际上才刚开始。上诉将会继续进行,实际上正在世界各国展开。今年8月20日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对江泽民正式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被告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今年9月8日、9月11日罗干分别在冰岛和芬兰遭到刑事控诉。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地也在准备控诉江泽民。
控诉江泽民等高官酷刑迫害法轮功是让镇压者最害怕的一件事情。江泽民不敢到法庭回应和面对这件案子,他无法否认他犯的罪行。
2001年7月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赵志飞在在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被控酷刑、反人类等罪。同年12月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判定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罪名成立。
2002年2月北京市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控“酷刑”、“反人类”等罪。今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认定二人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诉江案”将继续成为焦点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表示,在群体灭绝和酷刑迫害法轮功的疯狂暴行中,江泽民剥夺了上亿受害者的声音。并使用一切手段破坏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对他的起诉案,甚至以中美关系来威胁这个案子的继续进行。江所不知道的是,他的权力范围是有限的,不仅在中国,包括在美国。
对于中共以中美关系来威胁诉江案的进行,有评论指出,美中关系不是美国和江泽民关系。江泽民已是昨日黄花,大势渐去。他硬赖在军委主席位置上,只是镇压的头子,不能代表国家和人民。新上来的几个人总要干自己的事,不可能老是当江泽民的儿皇帝。所以江泽民什么也不是。
长期关心外国事务和人权、以及中国人权状况“法庭之友”(由美国国会议员组成)今年6月给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的陈述书中表示,在中国,江泽民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并且他是来自于一个非民主体制的国家的情况下,其元首豁免权问题是法庭应该慎重考虑的新问题。
法轮功学员认为,按联合国有关“群体灭绝罪”的公约,江泽民不享有豁免权。如果江泽民应该豁免,那么希特勒、皮诺切特也应享有豁免。起诉江泽民这个案子的提出在道德和法律意义上对美国未来的人权案诉讼有重大意义。
法轮功学员表示,就象对Pena-Irala (2nd Cir. 1980),和对智利皮诺切特的诉讼一样,对江泽民的诉讼使“外国侵权索赔法”成为人权诉讼的一个工具,原告最终将胜诉。这些案子也表明,国家元首不能用他的权力位置来大面积酷刑迫害本国和他国的公民并享受豁免权保护。
据悉,法轮功学员将锲而不舍继续上诉,江泽民在比利时、澳洲、加拿大等各国也面对或将要面对类似的诉讼案。“这个案子远没有结束,实际上才刚开始。”中国政府才刚刚开始公开承认案子的存在。预计“江泽民被控诉群体灭绝罪”的消息将因中国媒体的报道在中国大陆广泛传播,原告被告双方在“诉江案”上的较量也将成为媒体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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