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金鹰节突然变得引人注目,缘于8月10日发生在长沙的一起“血案”---一个参与作弊投票的少年被他的雇主砍伤。
■“一天投票500张”无法完成
17日,记者在湖南省人民医院见到了左手被劈伤的16岁少年樊斯特,他在病床上讲述了事情的经过:“8月1日,我的同学王平和李波找到我,说有一件事情做了可以挣钱,就是在网上金鹰节评选中投票,一共找10个人,每天每人投500票。要求是必须投给李湘,然后再随便投几个主持人,但不能是朱军和周涛。如果每天给李湘投够500票,每个人就能领到20元钱。”
樊斯特说,他当时觉得这是一件不错的差事,就答应和王、李两人一同做,那两人将他引见给了一名叫王最的17岁少年,他告诉樊斯特三人以及其他几名少年,自己是他们的“领导”,他们的“工资”将由他的“上级”发给他,然后他再分别发给每个人。他们的上网费也不用自己负担。如果李湘最后得票数超过第二名1万票以上,他们每个人还可以得到200元奖金。
当晚一帮人与王最以及他的“上级”一起吃了夜宵,王最告诉几名少年,这位“上级”是他的“干哥哥”。几名少年中的王平认识这位24岁左右的“干哥哥”,跟他是“一条街上的邻居”。“上级”告诉樊斯特等人,如果投票的事做得好,不但有奖金,而且长沙由他们挑着玩。接下来王最向这十个少年的电子邮箱里发送了数千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根据樊斯特和他的一个同学提供的密码,记者在他们的邮箱里果然看到数千个身份证号码,大部分是“43250”开头。
“工作”开始以后,由于金鹰节组委会规定每个IP地址24小时内投票不能超过100张,樊斯特等人即使每天换两三家网吧也无法完成500张的任务,于是每天20元的报酬便改为10元。第三天王最告诉他们“上级”也就是他的“干哥哥”会把前两天的工资发给他们。当天晚上,“上级”驾驶着一辆红色宝马车来给樊斯特等人每人发了20元钱。
■讨要“工资”引发血案
据王平讲,他们干了6天后,觉得“很累,很没意思”,于是告诉王最“不想干了”,希望王最将他们的上网费和工资共计1500元支付给他们,王最当时说“上级”没有给他钱,所以现在给不了。
根据樊斯特的描述,8月10日的晚上,他和王平等5位同学正在位于长沙碧湘街一家名为“顶尖”的网吧上网,王最带了八九个人,“把我们从楼上叫下来,问‘你们是不是想要钱?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然后突然踹了我一脚,接着从背后抽出一把砍刀向我砍来,我用左手一挡,手就被劈开了,我于是往前跑,他带来的另外一个人又朝我背部砍了一刀。我就拼命跑,最后拦了一部出租车,到了医院”。
樊斯特后来听说,王最当晚带的八九个人都带着刀,砍完他以后,王最带着这帮人去吃饭,吃饭时曾说,“他们的钱我拿了,我不给就不给,看他们能怎么样!”
经湖南省人民医院检查:樊斯特左手第二掌骨纵向骨折,向外移位,分叉状分离,指关节脱位,左掌食指被劈开的半截骨头在后来的奔跑过程中遗失。
■幕后主使身份神秘
樊斯特被砍后第二天,他的父母向长沙市书院路派出所报了案。樊斯特的爸爸告诉记者,就在报案的当晚,突然有一名男子给他打电话,自称是王最的“哥哥”,问他们想要多少钱。由于搞不清楚状况,樊斯特的家人与此人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后来王最被派出所抓获后,此人就再也没有与樊斯特的家人联系过。但是樊斯特的爸爸记住了他的手机号码。8月17日,他在记者的陪同下拨打了这个手机,一个男子接了电话,樊斯特的爸爸问他是否王最的哥哥,并以没有能力支付医药费为由提起给钱的事情,该男子一口否认自己是王最的“哥哥”,说“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据知情少年王平说,王最的“上级”是当地一家酒楼老板的“手下”,而这名老板据说非常有钱,曾有一部红色宝马车。而“上级”给他们开工资的当晚驾驶的正是一辆红色的宝马车。王平告诉记者,他们知道“上级”现在很有钱,一两千对他来说不会放在眼里,倒是王最家里条件并不是太好,也没什么工作。而且据他们所知,像他们这样被雇投票的人并不止一批。
王最在樊斯特父母报案的第二天被长沙警方抓获,48小时后被转往长沙市治安拘留所拘留。18日记者来到长沙市公安局负责接待的新闻宣传处要求采访王最,被以“同案的另一名嫌疑人仍然在逃,案件还在审理中”为由拒绝。宣传处一名姓范的警官告诉记者,“这只是一起很小的治安案件,没什么可采访的。我们上级有规定,记者对这件事情的采访一律去市委宣传部”。
8月15日,李湘本人在长沙召开了一个由当地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声明对“雇人投票”事件完全不知情,是支持者们的“个人行为”。记者于17日、18日多次跟她联系,但是始终没能成功。据一位知情人士讲,李湘目前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文中王平、李波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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