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朗德:变革的力量将来自中国内部

大纪元记者赵大卫墨尔本报道/国际人权协会澳大利亚分部(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ISHR)-Australia
)秘书长约翰.朗德(John Launder)在澳中双边人权对话之际对本站记者说,缺乏透明度的澳中双边人权对话的效果令人质疑。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技术的强盛而没有言论自由及民主社会必备因素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他认为变革中国人权状况的力量最终将来自中国内部,不怕监禁、不怕酷刑,甚至不惜生命为信念站出来的中国民主人士和法轮功成员所表现出的勇气和力量应该得到全人类的尊敬和支持。

*只有其他国家众目睽睽的监督才会起作用

在谈到澳中双边人权对话时,朗德说,他很关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安肯特所说的澳中双边人权对话缺乏透明度的问题。

他说,我下载了过去几年的人权对话的总结,但资料显示信息量是很少的。在过去5-6年我也没有得到政府关于对话结果的答复。我同意双边对话,我认为我们应该利用各种渠道追踪和鼓励中国。但问题是当看不到实际效果时,怎么知道这种对话的结果呢?

安肯特说1992和1993的人权谈判有更多的记录,因为那时中国仍受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公开谴责。联合国决议案被中国认为是反中国当局的或者反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中国持续地为对抗这些决议案而收买和诱惑其他国家或给他们施加压力,使这些国家不投赞成票支持通过谴责中国的决议案。

但中国在这样做的同时又做出一些退让,如释放魏京生、签署两个国际公约,这证明中国不敢正视世界的谴责。在私下对话的情况下,你可以说什么都行,最终你不会被监督。只有在其他国家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才会起作用。

朗德还说,澳中人权对话不但没有在实质上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反而还减轻了对中国的压力。澳大利亚以往支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决议案,目的是把中国人权记录向全世界曝光,使全世界聚焦和谴责中国恶劣的人权记录。现在澳大利亚失去了这种权威去谴责中国的人权记录。澳大利亚应向联合国提出谴责中国人权记录。

*仅有技术强盛而无言论自由和民主的后果不堪设想

朗德说,中国曾经历一个似乎有转机的时期,在5年后也将与世界共同庆祝奥运会。但中国对自己国民的人权并不关注,也不关心本国人民。关注国民人权与关心国民正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所具备的。中国也想要成为现代文明的国家。

回顾上个世纪的历史,我们会发现,技术上强盛的国家没有言论自由以及没有民主社会必备的一切因素是不堪设想的。比如我们看到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和德国的希特勒,在他们那个时代他们有发达的技术,但人民没有言论自由,我们看到其结果。

我不是说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中国。但是中国只顾增强实力而没有足够对民主的了解和实行民主,认同和接受人权以及为人权努力,这是令我忧心的,也给中国打上一个大问号。

象澳洲这样的国家,正如安肯特指出的,只是因为我们要与中国进行贸易往来,而选择了与中国进行双边的私下对话,而不是站在最前面让公众看到谈判与公正的批评,认同对的,批评错的,如中国镇压西藏的人民。贸易象双刃剑,会使人失去观点。我看过一篇法轮功的材料,法轮功的成员在劳改营被强迫服苦役。一个商人如果只看价廉的产品,而不关心生产产品的人是遭受何等的待遇,那么这个商人的道德在那里?相反,另外的类似产品可能贵一些,但那个生产产品的国家更注重关心工人。我想这与道德是非常有联系的。

拒绝公开批评应该批评的和赞扬应该赞扬的,就会拖延中国自由与民主的发展。除非中国更加开放,中国人有更多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有自由选举权,否则中国的民主与自由还是一个大问号。

*纽伦堡审判的启示:帮凶也要负责

朗德还说,中国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就是告诉世界,中国同意这些公约中的条约。但实际上中国没有。任意拘捕就是一个典型的侵犯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例子。另外的例子还有禁止自由集会和自由结社,例如禁止地下教会。中国想控制任何团体特别是那些遍布全国的团体。任何想有更多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团体想建立起来,不但得不到鼓励,反而遭到残酷的虐待,酷刑就是另一个触犯国际公约的例子。近几年来酷刑更明显。

朗德说,参与迫害人权的有不同阶层的人。有最上面的决策者制定政策,还有其下执行者执行政策。如果上层的决策者是不公正的,是触犯人权的,那他们最终要负全部责任的。但我们从二次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看到,即使下面的执法人员只是执行命令,他们也被判了反人类罪。我想警察特别是保安人员,还有那些权力的帮凶应该明白,是到他们不得不为个人的道德判断和所作所为负责任的时候了。

他们会不会在将来因严重侵犯人权而被审判或被采取其他法律行动?我很难作出结论。但基于内心良知,侵犯人权的人本身他们是知道的。我不相信中国的领导人和他们手下的很多政府官员不知道他们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侵犯基本人权的,这点他们是无可否认。已经经常告诫他们了。也许应该更多地公开地告诫他们。

*变革的力量来自内部

朗德说,他认为争取公正的力量最终还是来自中国内部,但外界人士可以提供道义上的支持。

他说,天安门六四大屠杀后,我们与许多中国学生接触,我们不断有个案。在80年代早期我们帮助过魏京生。他是我们帮助的人中最突出的一个。近年来我们与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的成员有接触,他们大部分是逃离中国的。我们也从他们那里取得一些信息。另一个得到中国信息的渠道是通过象魏京生这样的人。他来澳洲时我见了他。在他之前,我也见过Harry Wu(吴弘达)。Harry谈到中国的劳改。这些是比较一般性的背景资料,而不是对中国各个方面的了解,因为中国太大了。

中国正经历着许多改变,许多是有积极性的,我们也不能太消极。许多变化会导致将来产生一个更好的国家体制。但多久才能实现,要多少人为之付出才能使其实现,只能拭目以待。

*为信念站出来的勇气应得到全人类的尊敬和支持

朗德说,回顾历史可以知道,欧洲异见人士为反对政府而受过虐待,很多时候遭受酷刑,被监禁数年。他们都说,能使他们坚持下去的原因是外界人民对他们的支持。他们觉得他们得到道义上的支持,这给了他们鼓励。

我可以说我没有象魏京生那样的中国人的勇气,或许许多多我不会念他们的名字的人的勇气,如在中国的自由劳工运动人士。他们不惜生命,有时因遭受酷刑或在劳改营监禁而失去了生命。还有法轮功成员,我遇到几个曾在中国遭受监狱折磨的法轮功成员。我被这些人所表现出的勇气和力量所感动。这也是许许多多中国人现状的代表。不管这个人来自何处,如果这个人强烈认为他的所为在道德上是对的,有勇气为信念站出来,而最终不惜失去生命,不怕被监禁,不怕受酷刑,我想他们应该得到全人类的尊敬和支持。

*中国应全面加入到现代文明世界中来了

朗德说,中国先后在1997年和1998年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实际上中国没有认可这些国际公约,也就是说没有付诸实施。1991年1月中国驻美大使曾经被问及为什么中国还没有认同那些中国已经签署了的国际公约,他回答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98年6月研究了这个问题,认为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需要多长时间?在一系列的澳中双边人权对话中,双方有充分时间接触,但实际上产生了什么结果?我没有看到有迹象表明中国人权状况有所改善。安肯特说过,这些双边对话的透明度不够。我们没有听到有关对话的信息。我没有看到澳洲公众被告知有关人权对话的情况。甚至对非政府组织也没有告知有关对话的实质性内容。

澳大利亚花费了巨资用于为改善中国人权状况而提供的技术援助。但从这些援助我们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因为中国除了镇压宗教组织、法轮功外,还持续不断地禁止工会领导人的自由集会,以及与执政的共产党在公民、社会方面持不同意见的团体的任何自由集会。

所以,除非中国采取实际措施执行所签署的国际公约,中国的民主进展是不会有所改善的。向人民提供更多物质利益使其更愉快是无可厚非的,但从长远来讲这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内心对民主的渴望。我想这是中国领导人必须认识到的和不能不接受的。他们对稳定杞人忧天,惶惶不可终日。共产党的残骸还在,但其意识形态已不复存。现在该是中国不单是在技术上而且是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上加入到现代文明世界中来的时候了。

*中国是个令人神往的国家

朗德还说,中国是令人神往的国家,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可以为世界作出很多贡献。中国人民应有机会,而不是被强制性地与世界合作。

全世界人类的共同本性和共同面临的问题我都明白。我知道基本的需要,满足了基本的需要以后,下一步就是要使精神得到发展, 同时发展能够谈论和思考我们的需要的能力。

在澳洲象其他人一样,我可以批评何华德、霍克或基廷的有损人权的做法,也许只是直接针对澳洲的利益而不是对全人类的利益而言,我在澳洲可以说这些事情,他们可能不喜欢我说,但他们知道我有权说出来。你在中国就不能这样。象法轮功所说的我并不完全理解,但法轮功有权表达其内涵,特别是忍耐和宽容,诚实和真诚对自由社会都是很重要的。

中国很大,地位很重要,应该在人权方面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才是。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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