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安置数量实行包干制,但包干指标不足以安置全部移民。1992年4月 所定的人口安置指标仅考虑7%o的人口自然增长,而开县淹没区在县内经济相对 发达,人口发展更多的为人口□械增长通过婚姻关系。如渠口镇1992年规划时 的实际双淹移民为6000多人,按7%o的自然增长率计算,到2009年也仅 7000多人,而实际上到2001年需安置的双淹人口已达9000多人。如坪 浪村原有移民外迁安置人口指标490多入,到2001年9月实际已外迁490 多人,今后再无人口安置指标,而余下需安置的双淹户还有的600多人。这加大 了县、乡镇两级政府的移民安置的难度。
2.原有安置规划分为双淹户(淹地淹房)和单淹户(淹地不淹房)。现有安置政策基 本上考虑的是双淹户,对单淹户还未加以考虑。而单淹户尽管未淹房,但赖以生存 的良田沃土基本上丧失殆尽。如渠口镇开云村的颜从明,2000年调查时,全家 实有稻田1.8亩,旱地3.6亩,共6人,到蓄水后,田全部淹没,2亩优质旱 地全为果园和药园将被淹没,所余1.6亩旱地全为陡坡耕地,剩下的多为需退耕 的大于25度的陡坡地。鉴于这□状况,建议在政策上将单淹户与双淹户纳入相同 的安置标准,妥善安置才能保护库区生态环境,同时为单淹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 发展空间。
3.部分外迁移民的生产、生活出现暂时性的困难。由于移民在迁入地需建新居, 而迁出地的房屋属补偿性质,标准偏低,到迁入地后只能将房屋补偿费、其他人头 费、生产性发展补偿资金等全部用于新居建设,以致于以后几年的生产生活出现一 定的困难。据渠口镇迁入四川青神县的移民调查,约50%的人到迁入地后不发生 欠账现象,30%的人将各□移民补偿资金和原有存款用上后基本持平,20%的 人欠账在数千元以上。迁往四川绵竹市板桥镇的张广兵?原住渠口镇铺溪5组,移民 前,在浙江做砖工,每年收入7000─8000元,因原住地房屋属1992年 4月4日后修建,未获补偿,到绵竹市后,将以前的存款和各□移民补偿费全部用 于房建后仍欠账8000元。移民到迁入地后,人生地不熟,又无亲朋好友,当地 政府和信贷□□又不了解其信用状况,以致于部分移民生产、生活资金缺乏。更有 部分移民想到沿海打工又缺乏路费。建议对这部分因移民搬迁出现返贫的移民,予 以特殊的扶持政策,以使其尽快渡过困难,以利于移民在迁入地的稳定。
4.就近后靠安置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移民的土地难以保证。从长岭镇移民安置 点的情况来看,移民人均土地面积0.5亩?含田、土坎,并且每家强制性地有一个 人口为第三产业安置,家庭内实际人口的平均土地面积低于0.5亩?当然,这已比 当地原住居民人均土地面积多,当地原住居民人均耕地仅0.3亩。正是由于人均 土地面积比移民前大幅度减少,加上在原住地林果业收入大,而移民后林果生产正 在发展中,使2000年比1999年的人均总收入减少28.59%。移民现在 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劳动就业不充分,移民前,平均每个劳动力的年工作日数为22 7.4天,移民后减少到165.7天;特别是在农业产业,移民前每个农业劳动 力的年工作日数为209.5天,移民后仅99.4天;女性劳动力受影响相对更 大,移民前年平均工作日数为240.8天,移民后仅157天。劳动就业不充分, 直接影响移民的经济收入,也将会对当地社会的稳定形成一定的影响。
基于我们多年来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移民和库区发展战略的研究,我们认为应该 正视移民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敏感性;承认目前移民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不能 只报喜不报忧;不能将移民的合理要求视为移民的“破坏行为”;更不能靠压服代替 说服;要保证移民的心声、意愿和申诉能畅通地为中央、国务院所了解。移民过程 要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不能封闭、封锁、封嘴。我们认为,移民(包括就地后靠和 远迁到外省)安置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保障移民实现全面小康和可持续发展的 条件和权利,而不只是几分地。
(2003年5月6日 《科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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