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北京从港府执政危机必须汲取的两大教训
从七月一日50万港人走上街头以来,港府一步步放弃强硬立场,已经对民意做出了多项妥协,包括对23条草案的三大修改、押后二读、两高官辞职、董建华自我检讨。而对由此导致的港府执政危机,北京一直没有明确的表态,直到7月19日董建华赴京述职,受到高规格接待,北京现政权的态度才明朗。相信,北京高层与董建华之间,着重讨论的是23条所引发的港府执政危机及今后的对策。但是,北京仍然沿用七月一日以来的资讯封锁,当晚新闻联播的头条中,央视报道胡温分别会见董建华,只是笼统地提到“香港的最近事态”,继续向大陆民众隐瞒香港大游行的事实。胡温讲话的全部内容可以概括爲如下官样文章:赞扬一国两制的伟大成就,肯定董建华六年来的工作并支持他继续执政,强调最重要的是香港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复苏,表示中央政府继续严格奉行“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一定全力帮助香港度过经济难关。之后的凤凰卫视报道了董建华离京前的记者会,也刻意回避董特首此次赴京述职的实质内容,而主要报道了董建华的官样宣示:北京对香港的事情非常清楚,完全支持他和港府今后的工作。
然而,由于香港事态的严重性,反而使过于官样化的表态显得暧昧,与此同时,当晚新闻联播宣布了北京对驻港高官做出调整,以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取代吉佩定爲驻港特派员。由此,这种暧昧只能解读爲:在高调挺董的表面言词之下,是北京现政权的无奈──不敢对香港民意做出强硬的反应,而只能默认港府对民意的诸项妥协。
虽然,北京的温和低调,主要是出于形势比人强的无奈,但是如此默认了港府对民意的让步,起码证明了北京现政权还具有一定的明智,即知道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之下,如果继续逼迫港府推行23条立法,势必引发港人的更强烈反弹,使港府和北京进一步陷于更难以收场的道义劣势。实际上,北京政权的道义弱势,早在中英达成回归协定时已经昭然于天下:虽然香港回归了,其管治权由港英政府回到大陆,但“一国两制”的回归模式,就等于变相地承认了大陆制度的失败,而统一仅仅标志著名义上的政治荣誉。所以,当江泽民政权愚蠢地逼迫港府践踏“一国两制”的制度底线,而最终导致港府执政危机之后,北京便陷于进退两难的窘境──既不能完全顺从让董建华下台的民意,因爲那就等于公开承认“一国两制”的失败;又不能动用军队做强行干预,因爲维多利亚公园不是天安门广场。所以,在现存的体制下,北京就只能默认港府的一系列让步。
然而,这种基于客观情势所迫而不得不做的让步,如若不转化爲北京治港的长远之策,也就很难避免此类危机的再次重演。北京现政权必须认识到,此次危机不仅是港府执政危机,更是北京治港总方针的危机。所以,北京现政权应该超越急功近利的机会主义,着眼于香港的长治久安和大陆的政体转型,应该在汲取两大教训的基础上,来谋划今后的治港方针。
一,港人的胜利标示出钦定港府在民众认同和道义上的绝对弱势,也标示出大陆独裁政权意欲在一个自由社会贯彻其权力意志所能达到的边界──香港制度所划出的自治底线和人权底线。
既然北京已经向港人承诺了“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那么北京政权对香港行使主权就不能跨越这条底线,即不能将侵犯人权的大陆制度也变成香港的制度。而逼迫港府制定有损港人自由的恶法,就是想以制度化的形式把统治大陆的独裁权力延伸到香港,这种践踏“港人治港”的制度底线的权力傲慢,已经超出了一直享有个人自由的港人对北京政权的容忍底线,故而才有如此巨大而强烈的民意反弹。正如西谚所言,权势者从来倾向于滥用权力,直到其滥用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爲止。
所以,建立行使公权力的界限意识,使中共的执政观念从迫于形势的不得已,逐步转向有限政府的自觉──不仅对港澳、对台湾,更是对大陆。在根本上,港澳两地的民众,台湾的政府和民众,据以判断北京政权是否信守承诺和尊重规则的根据,也就是北京是否向有限政府转变的根据,与其说来自北京是否践行“一国两制”,不如说来自北京是否在大陆进行还政于民的政治改革。因爲,只要仍然是独裁权力,就很难自我约束;而只要变成民选政府,就不能不受到约束。
二,从香港民意的胜利中,无论中共是否愿意,但也起码应该逐渐学会尊重民意,将政权合法性建立在民众的自发认同之上,而不是继续靠强权和政绩来勉强度日。北京必须意识到:
在不完全归属于自己的独裁权力治下的地区,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意,负责地信守“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的协定,收起人治性独裁权力的傲慢和霸道,而按着民心向背和双方认可的游戏规则出牌,即便心里不痛快,也要用政治理智克服权力狂妄。现在,在专门给台湾看的统一示范区香港,“爱你没商量”的权力蛮横已经激起强烈的民意反抗,使香港对台湾本来就不强的示范作用日益减损,再不及时调整中央政府的专横权力和霸道心态及相关政策,不但台湾民意只能渐行渐远,而且东方明珠也将愈发黯淡。所以,北京在允许港人根据自治原则来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同时,也要正视和尊重台湾的民意,尽快将以北京政权爲主的“一国两制”,调整爲尊重台湾民意的“一国良制”,即在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下,开启两岸的和平统一的谈判。
更重要的是,即便在自己具有充分管制权的一亩三分地内,也不可以爲所欲爲,而应该用“有话好好说”代替“爱你没商量”。学会尊重大陆的民意,以善意和理智来回应大陆民间强烈要求政改的诉求。
具体地说,中共现政权所著力的推行“亲民路线”,即便是“立党爲公,执政爲民”,也仍然是党权至上的公权力私有化和权力转移的一党私授,所以,必须逐渐把自上而下的“爲民父母”意识转变爲自下而上的“衣食父母”意识,把“自我授权”的亲民转变爲“民众授权”的尊民。与其把“新三民主义”确立爲执政基础,不如在第四次修宪中,把老祖宗的至理名言写进宪法:“民爲重,社稷次之,君爲轻。”
2003年7月19日于北京家中
(多维社)(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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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