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父亲为冤死儿子的呐喊
尊敬的首都新闻单位、编辑记者先生,您们好:申诉人冯思乡,男,现年60岁,系河南省新乡市 人,现住在河北省邯郸市,靠小儿子冯文青在邯郸行医赡养晚年,并与老伴胡久英相依为命,卖小菜为生。
现在我怀着万分悲痛和愤慨的心情,向您们和社会各界检举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东派出所严重执法犯法、于2003年3月7日对我26岁的儿子冯文青实施野蛮殴打残害、导致我儿活活惨死在派出所一事,望您们接到此文后给予声援和帮助调查,为死者及家属主持公道,申张正义。我在此先深表谢意。
我儿冯文青,系河北省邯郸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校进修学生,与前女友生有一子并在身边抚养。2003年3月7日晚上8时,我儿冯文青的女友打手机让他到她那里去,我儿去后和女友因小事发生了争吵,后在返回家里的途中被丛东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带走,交给正在巡逻的丛东巡防中队110,将冯文青送到丛东派出所。在审讯中,冯文青惨遭酷刑,头部被打伤,因流血过多,出现伤情反应,120急救医生赶到丛东派出所时宣告死亡。因错过抢救良机,更没有进行必需的24小时的医学监控,竟将一息尚存还有生还希望的冯文青送往邯郸市尸检中心冷藏。
我儿冯文青被带到派出所时,身上带着学生证、电话本、手机和装有三千元现金的皮夹等都被派出所收缴。冯文青在派出所审讯中自述是邯郸市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原籍河南,长住邯郸行医,现正在校进修。可是,一个好端端的活人为何突然死在丛东派出所?派出所为何不采取积极方法救治,措施不力?派出所为何不但不将我儿送往医院抢救,也不及时通知学校和家属(学校距丛东派出所400米)、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擅自宣告冯文青死亡?我儿在丛东派出所停放5小时之久,他们轻妄作出“心源性瘁死”的所谓鉴定,在明知可以的情况下不与家属联系,私自将我儿送往尸检中心,实属逃避其残害百姓致死的法律责任,罪大恶极,给我们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无限的痛苦。
次日8号早上7时,家人给冯文青打手机始终无人接听,12时再次打手机,接手机人自称是丛东派出所并告知冯文青死讯。下午6时,我们家属赶往尸检中心,现场看到我儿惨不忍睹,并发现冯文青头上有伤,却有血液渗流,我们悲痛欲绝。
就在我焦急的等待,奔走呼号,派出所压案不办,求告无门时,丛台区公安局作出了一份没有具明日期关于我儿死亡的相关说明。派出所当时是将冯文青按团伙犯罪处置的,避重就轻,推卸责任。2003年5月尸检结果出来:“冯文青因外伤剧烈运动,情绪激烈等因素的影响,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这与丛东派出所鉴定系“心源性瘁死”的说法大相径庭,致使此案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丛东派出所的述说前后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冯文青没有心脏病的病史,家人从没有听说过他有什么心脏病,何况他本人又是一名正在进修的医生。家人到派出所听取尸检结果时,派出所不让家属看尸检报告,也不准复印抄写尸检报告的内容,只是简单的给家属读了一下其中的内容。我们吁请当地晚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干预此事,后由于该市各级压制而导致记者退缩回去,我们欲哭无泪、求援无门。
我儿冯文青系河北省邯郸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注册学生,莘莘学子,又是家庭的脊梁和孩子的依靠。被带到派出所时活生生的,无任何异常身体强壮的小伙子,又无任何疾病,就这样不明不白死在派出所的拳脚和棍棒下,后又被派出所如此不负责任的随意处理,至今尸体还未处置,我们家属万分悲痛寒心,还受到各种威胁和恐吓。在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健全的中国,派出所这个执法机关知法犯法,发生这样的事情骇人听闻,实属罕见,天理难容。我儿死因不明,派出所执法犯法,其上级徇私枉法!我们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秉公执法,强烈呼吁全社会对邯郸市公安部门实施有力监督,查明我儿死因尤其是脑外伤,还我儿一个公道,让死者地下安息。
我儿冯文青惨死丛东派出所,派出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家属强烈要求查清我儿脑外伤的形成和产生,并依法严惩相关违法犯罪和渎职人员,特别是对直接施暴人员绳之以法,赔偿一切损失〔包括父母赡养费,子女抚养费,伤葬费,精神赔偿费等〕。
尊敬的首都新闻单位和编辑记者们,在孙志刚事件受到全国人民关注并对违法犯罪人员严肃处理、社会主义法制和人间正义、公理正在日益健全增长的今天,我们家属恳切的盼望您们将这一执法犯法,践踏法律,草菅人命的恶性事件公布于众,彻底查清,厘清责任,为死者讨回公道,给家属一个安慰和说法。
此致
拜托了
被害人冯文青之父:冯思乡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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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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