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坚定不移地玩弄亲民工具 胡锦涛七一讲话评论之四
在胡锦涛的讲话中,有点具体内容的地方,也就是对胡温体制上台以来用力最多的亲民路线的强调,讲话全文1万2千多字,用四分之一的篇幅论述亲民路线,所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必须承认,胡的讲话对“亲民”的强调力度,超过改革以来的任何一位党魁,他说:“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国内御用精英在解释讲话的精髓时,也强调讲话的创新在于把“三个代表”的本质解释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我在前面已经指出这绝非创新,不过是对十六大报告的选择性解读而已。
胡温亲民路线的更深层的本质,是“党权为本”而“亲民为用”的统治策略。胡锦涛要求中共党员做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根本原因,绝非是为了启动还政于民的政改,而仅仅为了巩固政权及自身权力。胡的讲话已经自我坦承,道破了其亲民的实质:“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正是为了使中共的独裁权力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毛泽东才会大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调,其后的所有党魁才会在亲民上大做文章。而且,中共的历史显示,往往在两种情况下,中共高层最强调走亲民路线。一是权力交替后的政治新人初登大宝之时,一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导致民怨沸腾之时,而胡温的当下处境,正好又两者兼具,所以,“亲民”就更是胡温巩固自身的权力、提升自身的威望和安抚民众不满的需要。十六大以来,新上台的胡温二人在亲民上最下功夫,也已经从亲民姿态中尝到了甜头。于是,与奢华浮夸的江泽民时代相比,“平易亲民”和“务实高效”就成为胡温体制的标志性品牌,几乎是无所不在地、时时刻刻地加以凸出亲民姿态。
比如,温家宝的短短46小时的香港行,就不辞辛苦地做足了亲民姿态,有人还为温家宝总结出“亲民”的“九项第一”:1.舍弃豪华房车而与随员共坐小巴出访;2.舍弃总统套房而入住商务套房;3.随团车队减半至20辆;4.代表团及随行人员减至40人以内;5.首次有总理级领导人出席升旗礼;6.首次探访民居;7.不出席大型宴会;8.首次越过保护区,与港人全接触;9.首次由陆路返内地。虽然温的亲民得到了港人的欢迎,但他却把握着严格的政治底线,不越过雷池半步:
事实上,平民总理应该知道:从启动23条立法的第一天起,港人的反对就从未停止过,而且愈演愈烈,波及面越来越广,甚至连平日里反对街头政治的“保守绅士们”(如法律界),即便是平日里不太关心政治的影视界(如著名导演徐克、徐鞍华等人),即便是平日里亲大陆的媒体(如明报),也在温和的手段用尽之后,选择了走上街头,加入到反23条的最后冲刺中,七一的大游行最保守的估计也高达50万人。可见,温家宝在港时期,政治上反对23条,正是港人的最大民意。港人对平民总理首次来港的期待,起码是希望他在出席完回归庆典之后,还能多停留几小时,即便不敢与游行队伍亲密接触和直面民意,也该在一定的距离之内,感受一下港人强烈反对23条的民意。
温家宝无论多么想用经济大礼和亲民作风来赢得港人的民意,也决不会与港人反23条的主流民意进行亲密接触。在骨子里,他的亲民是经过审慎的功利计算的,只要不越过中共的制度底线,他就马不停蹄地光顾淘大花园、威尔斯医院、工地、码头、广场(商场)、交易所等地,而只要有越过中共制度底线的危险,哪怕是一次简短的问答,他也决不会直接面对港人的反对性民意,更不可能惠及七·一反23条大游行,哪怕这是现在的港人最关心的大事,哪怕50万人大游行已经尽显主流民意。要不然,温家宝的行程安排,决不会正好与大游行错过,也不会回避与香港的大学生见面。
中共高官的亲民,至多是俯身倾顾和为民作主的救世主姿态,是自上而下的行贿式的恩人关怀,不可能具有尊重民意的现代政治文明风范。独裁者的亲民,只要求民众高呼 “谢主龙恩”和“奴才该死”,而决不允许民众具有独立发言和反对政府的权利。不过是对民众进行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诈取:先是在物质上诈取民脂民膏,然后再通过施舍本该属于民众的面包,而在精神上诈取民众的感恩戴德和驯顺依附,从而形成了本末倒置的官民关系--被供养者变成了仁慈的恩人,而供养者却变成了被拯救的乞丐。
被舆论高度关注的大陆和香港的七·一,令人失望的是北京政权及其傀儡特首董建华,而令人鼓舞是热爱自由的普通港人。在大陆,有网友在看完胡的七·一讲话后感叹道:“今夜没有奇迹!关上电视睡觉!”而在香港,我却从互联网和香港朋友的电话中感受到奇迹:自由香港在大陆政权和傀儡港府的双重打压下,有50万人参与反23条大游行,为自己、也为所有追求自由的人们创造了政治奇迹。
由此可见,能够得到真正尊重的民意表达,不取决于统治者是否有尊重民意的主观意愿,而取决于是否有能够逼迫统治者不得不尊重民意的制度。而这样善待民意的制度,只能诞生于民众的主动争取之中。
2003年7月11日于北京家中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评论家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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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