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钢前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今年二月被广州一家服装公司聘用。3月17号晚上,因没有携带证件上街,被天河公安派出所扣留,傍晚被当作盲流送到广州收容遣送站。后来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被送到收容救治站。3月20号,孙志钢的朋友带着他的身份证明准备去保释他,救治站的医务人员表示,孙志钢因心脏病突发已于当天上午死亡。孙志钢的父亲不相信这个说法,委托中山医学院做法学鉴定,结果证明孙志钢是被毒打致死的。
一个多月以后,这一事件被媒体曝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网络上展开了全国性的讨论和口诛笔伐。广东省公安厅14号公布了调查结果,说3月20号凌晨,5名收容所工作人员指使8名同病房的盲流将孙志钢毒打致死。
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一份迟到的报告,也是一份不能令人满意的报告。首先报告与法医的鉴定有重大出路,报告说孙志钢是一次被打死,法医则发现死者在死之前的72小时里,曾多次遭到殴打,并且打人者很专业,死者身上表面伤痕不明显。其次,报告没有解释工作人员毒打孙志钢的动机,也没有说明行凶者为什么出手这么狠毒。人们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为什么一位有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会被认定是盲流,并通过一层层的批准被收容遣送?为什么工作人员要殴打他?为什么一个多月后如此兴师动众的专案组只是拿出这么一份含糊其辞的报告?
可见事情并没有完,当局必须就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向民众做出详尽的交代。更重要的是,当局理应就公安管理制度、收容遣返政策、户籍制度、公民基本人权等方面做深刻的检讨,并做出切实的改进。
如果说非典告诉人们,新闻自由与民众的知情权对于民众的生命安全,乃至全世界的健康和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孙志钢事件也告诉人们:新闻自由对于公民的人身安全、基本权利和社会公正也是绝对不可缺少的。请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媒体把孙志钢的冤案向社会曝光,孙志钢的冤死将会无人知晓。谁能说得清,五十多年来中国有多少冤情被埋没?多少冤魂含冤九泉呢?
所以,亲爱的公民,为了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每一位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来促进新闻制度的改革,实现新闻自由。(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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