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比士中国第26大富豪吴志剑被判刑17年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电)曾列名富比士中国大陆第二十六大富豪的深圳政华集团总裁吴志剑,日前因合同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罚金五十万元人民币。新华社今天正式披露了吴志剑案。据指出,吴志剑现年四十四岁,是深圳的传奇人物。一九八五年只身前往深圳,承包华东商场,半年后获纯利十七万元,掘到“第一桶金”。之后他建立食品厂和真皮加工厂,并且参股其他企业。一九八八年七月,深圳市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执照,他取得二十八张,随后又几次在拍卖中拿到了不少牌照,组建了几家小汽车公司,还涉足房地产业等。二000年,被富比士列为中国大陆的第二十六位富豪。
不过,报导说吴志剑其实是一个“玩空手道的巨骗”,支撑政华集团的是来自银行源源不断的贷款。从一九八八年起到一九九七年,政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取复复抵押、复复担保等手段,分别向多家银行贷款数亿元人民币。一九九九年,深圳市对长期拒偿债务人的名单公开曝光,吴志剑名列其中,欠债额为两亿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吴志剑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为应付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指令手下准备了空白产权证及“深圳市运输局营运中心”的公章、钢印等,伪造了他属下的国润、安润、奥润等小汽车公司名下的营运牌照产权证三百多本,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名。一九九九年底,吴志剑成立了一个小组,专司出租车融资业务,对公司的出租车承包合同进行修改,先后与两百多名承租者签订了承包合同,骗取租金逾亿元人民币,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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