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在湖南省涟源市法院法官肖益辉的头脑里挥之不去。
4月2日下午,肖益辉不无感叹地对记者说:“如果政府部门能对这位见义勇为的农民给予生活保障,他不致于走到犯罪这一步。”
那是1999年4月7日下午3时许,28岁的涟源市杨市镇砖湾村村民毛永固正在挑红砖建自家新屋。他挑着红砖刚上楼顶,猛然发现对面离家400米处的山林里一股黑烟腾空而起。“不好,山林着火啦!”毛永固大声喊道。他毫不犹豫地甩掉了肩上的担子,跑到山脚底下一个村民家里借了一把柴刀,向着火的山林冲去。
着火的山林与龙山森林公园连成一片,山脚下,军用库房倚山而建,火势一旦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毛永固在距离大火60米的山坡上,奋力砍出了一条约5米长、1米宽的隔火带。闻讯赶来的120多名驻地官兵和当地100多名群众齐心协力灭火,使蔓延的火势基本上得到了控制。
下午4时20分左右,狂风骤起,本已控制的火势肆虐惊人,情况十分危急。毛永固抖擞精神,与火魔展开了殊死搏斗。突然,一股龙卷风夹带着火焰猛地缠住了毛永固,无情的火龙将他团团围住。他左冲右突,终因奋战时间过长,体力不支,倒在烈火中。
当人们喊着他的名字,把他从火海中救出时,魁梧英俊的毛永固被烈火烧得面目全非、昏死过去……
人们迅速将毛永固送往涟邵总医院紧急救治,他的伤势相当严重,诊断为重三度烧伤,烧伤面积达80%。
1999年6月10日,涟源市政府专门发文授予毛永固“扑火勇士”的光荣称号,并向社会发出倡议募捐,社会各界也踊跃捐款近8万元。经过近一年的救治,他的命保住了,但面容被毁,双手基本残废,丧失了劳动能力,构成3级残疾。
那场山火事后查明,是该村村民毛建雄在自家责任田里用火烧茅草引起的,经过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毛建雄为此出了1.7万元作为毛永固的医疗费。
毛永固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这场大火改变了一切。建房材料已经变卖用于治病了,原计划建两层的楼房只好停工。他再也无法干活了,家里的责任田只得请人耕种。妻子因为要照顾他,也不能外出打工挣钱。由于烧伤,他身上经常又痒又痛,“像针一样钻”,还要继续打针吃药。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窘迫,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他这个“扑火勇士”也逐渐被人遗忘了。据毛永固说:“出院回家后政府没给一分钱,过年过节也没有一个村里、镇政府的领导来看过。”
记者提出想看一下他的荣誉证书,他冒出一句:“生活得不到保障,荣誉给我有什么用?”
记者看到,和毛永固的残疾证、荣誉证书夹在一起的,有两份保存了3年的申请办理做点小生意的免税证和解决生活困难的报告。他说:“盖一个镇政府的公章跑了五六次才盖好,递上去后也杳无音讯。听说就是差了一点活动经费。”
据他反映,出院的时候,涟源市民政局答应给一点钱。跑了许多趟,车费花了200多元,但最终一分钱也没拿到。
有几次,毛永固看到家里的窘况,想找人免掉农业税和女儿的学杂费,但有干部说:“3级残废到处都是,免掉你的,别人也要免怎么办?更何况你是英雄人物。”对此,毛永固无言以对。
毛永固看到寻求政府的照顾无望,思来想去,这一切都是失火者毛建雄造成的,于是多次找毛建雄要求再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但毛建雄不同意,一直回避与他见面。
让毛永固感到最痛心,也是刺激他铤而走险的是这样一件事:2001年下半年的一天,当他再去要补偿时,毛建雄的一位亲戚骂他:“英雄不做做狗熊!”毛问:“我怎么变成了狗熊?”“是英雄就不应该要钱。”毛说,听到此话,他觉得“有把尖刀插在了胸口上”。
2002年夏,毛永固的妻子迫于生活无奈南下广东打工,只身在家的毛永固面对生活的艰难,心里越来越不平衡。
7月30日上午,他看到在外面做包工头的毛建雄回家了。而此时毛建雄的儿子在他家后面玩,他把毛建雄的儿子抱到家里,将门全部堵死,把自制的炸药包放在桌子上,一瓶接一瓶地喝酒壮胆,威胁毛建雄夫妇和他来讲清楚。村干部毛玉华等人闻讯赶到毛永固家做工作没有结果。
2002年12月16日,涟源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永固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但由于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4月2日,记者来到毛永固的家,毛说:“如果不是还惦记着妻子和女儿,我早就想死了。”
按规定,毛永固夫妇还可以再要一个孩子。毛妻说:“我们是想要,但医生说他没有生育能力了。我早就想走了。”
“再有下回,整个村子烧完,我都不去救火了。”记者临走时,毛永固丢下这句话。
毛永固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他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一个救火英雄,却在生活无助的情况下一念之差成了罪犯,仅仅因为他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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