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子张丽斌、李杨玲、黄林玉三人,是从大陆厦门偷渡到小金门,于三月一日被金门县警察局员警临检查获,经金门地方法院于四月二日判决确定,完成司法处分后,警方今天首度循小三通管道执行遣返,但遭到挫折。
金门县警察局依据入出国移民法的规定,对非法入境的张女三人制发强制出境通知单,并派员护送到水头码头搭船,不料,警方先后洽购大陆籍“新集美号”、“同安号”客船船票,惟大陆方面通知船公司不准她们搭乘,以致无法上船。
张女三人有家归却不得,隔着浓雾笼罩的金厦海域,流露出失望与落寞心情,其中有一女偷渡上岸后才发现已有身孕,忧心小宝宝出世后成为两岸“人球”,还曾要求警方代买堕胎药。
金门县警察局表示,世界人权宣言宣示人人有返乡权力,希望大陆方面能依国际惯例,及基于其中一女已怀孕的健康考量,同意张女三人能以便捷的小三通航班返回家乡。
金门县警察局指出,虽然两岸之前有“金门协议”,需透过双方红十字会安排专船遣送,惟两岸既然展开小三通,即应以便捷的金厦班况让偷渡的大陆人民返乡,正如大陆当局于今年春节将三名台湾通缉犯以小三通班船送来金门的模式相同,让双方遣送作业能顺利进行,建立共同合作打击犯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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