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你的黑夜有多黑?

1979年春雷乍响,催生了深圳特区,至今她已走过了23年的心路厉程,回首过去展望现在的深圳,颇叫人感慨万千,现代化的一座国际花园式城市拔地而起,处处绿草如茵,花红柳绿,不知让多少外地而来的游客称赞不绝,流连不舍。

晴空万里的天空忽然阴云密布。

90年代中期,深圳提出了“二次创业”的口号,据说这个口号提出来的原因是北京一著名学者所写的一篇“特区不特”的文章,现在深圳已没有人再提这个口号了,如今的深圳又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又面临着一次选择。

媒体之毒

在深圳的房地产行业中曾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黑夜有多黑,你就有多黑”,这句话用在深圳的媒体上也是极为恰当的。

在宽敞而又美丽的深南大道边有一座异常气派的40多层楼高的大厦--深圳特区报业大厦,据说该大厦是国内最气排最豪华的一座报业大厦,而该大厦的主人是全国最大的报业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深圳特区报》就在这座不仅外表华丽,内部也非常华丽的大厦里办公,在不少外人的眼里这座富丽堂皇的大厦是神圣的,可又有几个人知道它的秘密?它的污垢?

  2003年元旦刚刚过完,就爆出了一个真实的消息,深圳特区报的订阅情况极不理想,没有完成订报任务,在无可耐何的情况下,报社出台了一条规定:凡没有完成订报任务的送报员自己要出钱订报,于是2003年元月报业行业出现了罕见的奇特现象,特区报业集团的发行人员几乎人人出钱订阅报纸,其中一些发行人员的“自觉订报”费已接近2万元,笔者通过调查得知,发行人员所订的报纸自己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就当废纸卖给废品收购站。据说出台此项规定的深层原因是为了报社领导的“政绩”,报社的发行人员成了报社的订报客户,深圳又破了一项全国记录。

  中宣传部早就有规定,不允许编辑、记者拉订报客户,但在深圳却是个例外,报社不但允许,而且还鼓励编辑、记者去拉订报客户,并把编辑、记者所拉的订报客户名称及订报数量制作了一张表格公布出来,通常编辑、记者所拉的订报客户都是大客户,这些订报客户的订报份数大都是3位数字,也有一部分是2位数字,这些编辑、记者所拉来的订报大客户中几乎都是通过各种关系,各种各样的交换条件,比如说以订报费换取广告,为订报大客户撰写新闻报道等,在这些订报大客户中究竟有几个是为了阅读报纸而订报的?答案是:没有几个。

  深圳报业的订报方式也破了全国记录,不仅订报时间之早,每年的8月份就开始大张旗鼓的打出了订阅明年报纸的广告,而且订报优惠打折之高(最高为4折),但另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订报宣传如此之早,订报打折如此之高,最后还是没有完成订报任务,自已的报纸究竟受不受市民欢迎,为什么有的报纸人家根本就不打折,也没有过早的宣传订报,反而广大读者自觉去订阅、去购买。不仅顺利的完成了订报任务,还超额了,这些深层次的原因,只有报社领导自己心里最清楚不过了。

  1999年8月底深圳的大街小巷一下子出现了近40家“特超”(特区报业集团连锁超市的简称)。事隔一年之后,这40家“特超”全军覆灭,可谓其兴也快,其亡也快,凉的,热的也快。据知情人士透露,特超的倒闭,绝非“天灾”,实为人祸,其一开始管理就极为混乱,任人唯亲,且存在着不少的贪污腐败行为。特超的倒闭给报社带来了几千万元的损失,岂今为止,报社没有任何一个人为这个巨大损失负责。

  深圳的报社财大气粗,一年近7个亿的广告收入,广告收入都很清白吗?来看一下特区报业集团的子报--《晶报》,这份被逼出来的子报,近观其诞生以来的一年半的表现,可谓平平,并未受到广大读者的追捧。为了与外地报纸争夺广告资源,《晶报》的分类广告尤其是招聘广告、婚介广告、家政广告简直是混乱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几乎没有一个真实的广告,招聘广告几乎被酒店、宾馆、歌舞厅所做的招聘公关人士的广告垄断,而这些招聘公关的广告其实就是招聘“鸡婆”、“鸭公”的广告。深圳真的很需要那么多的鸡婆、鸭公吗?而这里招聘公关的广告其本身就是虚假骗人的。这些招聘广告刊登在报纸上表面看上去很文明,其实肮脏的很。笔者曾给特区报业集团的广告部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笔者问她,为什么报社明明知道这些招聘广告有问题是假的还要在报上刊登出来。这位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理直气壮的对笔者说:“公检法部门还知法犯法,我们报社刊登几个虚假广告又算得了什么?”笔者听到报社这位女工作人员登峰造极的精彩答复,竞目登口呆,一时哑口无言以对,赶紧挂断电话,落荒而逃。

  众所周知,深圳的报业竞争异常激烈,激烈到什么程度。2001年5月份发生在深圳对《南方都市报》的封杀事件就形象的说明这种白热化的竞争程度,这次封杀事件使深圳又破了一项全国记录,而这次封杀事件的始作蛹者是谁,看一看深圳特区报业集团的一份内部刊物- -特区报通讯(2000年底出版)的一篇《关于深圳市报纸零售市场的调查与思考》的文章,答案就不言自明。深圳媒体封杀《南方都市报》的事件惊动了市政府,市长出面了,市长说《南方都市报》是错的。这次封杀事件最终以《南方都市报》刊登道歉声明而结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南方都市报》是输在了权力上,古语云:小不忍则乱大谋。《南方都市报》是深谋远虑的。在这次封杀事件中究竟谁是最后的赢家,深圳的广大读者心知肚明,表面上赢了的一方,都没有赢得广大读者的心,表面了输了的一方,却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被市长批评了的《南方都市报》为什么如此受到广大读者的热情追捧,市长是否应反思一下,广大读者的心是最公正、公平的裁判员。这次封杀事件使深圳的媒体脸面丢尽,也给深圳的城市形象增添了一层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技不如人,应奋起直追,不应搞小动作,深圳的媒体本应在此次封杀事件中进行反思,总结教训,可深圳的媒体并没有这样去做。今年春节刚刚过完,2月10日深圳的纸媒体又自己给自己扇了一个大耳光。深圳的两大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于2月10日联合给报刊摊下发了一个通知,通知规定每一个报刊摊每天必须完成30份《深圳特区报》、15份《深圳商报》的零售量,一个月之内完不成任务的,视自动退出摊经营,所交纳的报摊押金3000不退。

  深圳有几千个报刊摊,这几千个报刊摊大部份分别被深圳市邮政局及上述两家报社所控制,这几千个报刊摊几乎被邮政局及两大报社所平分,剩下的一点点的份额分别是《人民日报》、中国残联及个体户所开办的报刊摊。深圳广大读者众所周知,上述两家报并非受读者欢迎。让每一个报刊摊每天必须完成30份的零售任务,至少有2/3的报刊摊根本就完不成任务。这意味着这些报刊摊的主人不仅要失去报刊摊位的经营权,而且还要失去3000元的押金,所以两大报社联合下发的这个通知刚刚出来,广大报刊摊主人怨声载道,怒气难平。这哪里是在卖报纸,简直就是强买强卖,这那是报社行为,简直就是强盗土匪行为。报社是政府所开办的,本应是精英荟萃的地方,但看一看上述种种黑幕,简直就是奸商荟萃的地方。两大报社所下发的这个通知出台已近一个月的时间了,至今仍未见政府相关部门给报刊摊主人一个满意的答复,那怕是过问一下。

  两大报社联合下发的这个通知,又让深圳破了一项全国记录,又造就了一个让深圳城市形象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媒体是不是应该在考虑如何赢利的同时,也想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媒体不再热衷于以“社会良心的代表”相标榜了,近年媒体新一轮繁荣浪潮中,不少新兴媒体都把目标锁定在了为新生中产阶层或准中产阶层提供与其生活方法相对应的资讯消费上,要么时尚、要么财富。

  所谓的“新锐”媒体,“新”不过是包装上的新,“锐”最多也只是在观念和时尚的创造上表现出了一些想象力而已,工众真正需要的是媒体的理智和良知。深圳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境外报纸--《香港商报》,在2002年4月14日A8版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大字标题是“媒体冷漠令人心寒”,小字标题是“关于他们的报道究竟有多少?文章中“他们”包括工人、农民、城市人群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该篇文章没有署名,想必作者有所顾虑,该篇文章鞭鞑了媒体的视力眼,为被媒体漠视了的弱势势群体发出了呐喊,可惜的是媒体知道应关注那些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但却做不到。

  经常在报上看到某某人因贪污腐败而铃铛入狱,媒体对这些“硕鼠”作了详细的追综报道,广大的读者、市民拍手称快,却很少有人去反思:刊登这些腐败分子消息、文章的媒体是不是就很清白、洁身如玉呢?

  我们中国的古语是很厉害的:已所不欲,无施与人。

  暂住证--黑幕重重。

  “黑夜多黑,你就有多黑”这句话用在深圳的暂住证上也是极为恰当的。

  深圳自1990年起设立暂住证,统一收费为每个300元。1996年改为磁卡式暂住主。十多年来,深圳的暂住证为深圳带来了巨大的利润,而且还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有不少有门路的人士专门靠这个小小的暂住证吃饭。不管深圳的公务员愿不愿听,实事明摆着的,一年光暂住证的收入就有10个亿,其他省市羡慕的不的了。

  深圳暂住证的收费之高,又破了全国记录。300元一个,实在让那些几百万的打工人士心疼不已。2001年夏季,国内高知名度的政经杂志《南风窗》向社会发出了强烈的呼吁:难道在我们自己的国家居住也叫暂住?。真不知是深圳那位高人发明了”暂住证“这个词汇。也许是苍天有眼吧,感动了苍天。2001年底,中央一声令下,全国暂住证收费统一为5元,深圳的官员一听吓了一大跳,连忙派人前往北京公关,公关的结果,中央还是给了深圳一点面子,深圳的暂住证统一收费为15元,尽管这一价格仍是深圳官员难以接受的,但中央决意已定,不敢不接受,在北京公关的深圳官员也无功而返。

  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上,会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超市都在疯狂的让利打折,“买一送二 ”,“买100送50”,买100?00“,甚至出现了“买100送110”的诱人购物广告,让你看了心动不已,觉得做上帝真好,与此同时,深圳的暂住证也在疯狂的让利打折,一泻千里,从 300元一个一下狂跌至15元一个,让那些几百万实实在的打工人士狂喜不已。感谢中央的英明决策。

  深圳暂住证跌至15元,让那些打工人士沉浸在惊喜之中,但烦恼也随之而来了。2000年之前,在深圳办暂住证,需要有计生部门的证明、单位证明、劳动部门的证明,三证必须齐全才能办理,这是政府规定的。可是这三个证明许多人都没有或不全,但有必须办理暂住证,否则随时会有被抓的危险,所以最后也就产生了为数不少的地下代办机构,只要你再多交 60元代办费就可以畅通无阴的办到暂住证(共计300+60=360元)。至于政府规定的那三个证明也就成了一纸空文。95年之后的时光,是暂住证代办机构易盛的年代,连居委会的老大妈也在四处奔波,联系业务,为人代办,笔者办过4个暂住证,基中有3个是居委会的老大妈给代办的,而这个居委会所在的派出所就在市政府旁边。到了2000年之后,那些代办机构也慢慢转为了地上机构,政府似乎默认了这一点。走在大街上,时不时会看到代办暂住证的广告,就连大街上那些派出所保安的值勤点也打着代办暂住证的广告牌,不管有没有证明,只要交300元钱,就可办理暂住证。但到2002年情况又急转直下,没人敢公开代办暂住证,政府又多了办暂住证的种种条件限制,就是找人代办也很难办到,15元一个的暂住证,代办费至少要60元。可见暂住证黑到了什么程度。想当年办暂住证收费300元的时候,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很积极的去做。但当暂住证狂跌至15元的时候,政府的相关部门却没有了一点积极性,看来政府的公务员也是见钱行事,而不是见事行事。深圳的公务员对暂住证价格降至如此之低,至今仍耿耿于怀,没有了宽广的胸襟。政府公务员的胸襟代表了这个城市的胸襟。
  我们中国的谚语是非常之厉害的:有钱能使鬼推磨。

  前几年深圳的派出所抓人抓的特别厉害,其抓人不是以好人、坏人为标准,而是以有没有暂住证为准则,只要是你没有暂住证,不问清红皂白,统统抓起来送到收容所。深圳暂住证的威力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身份证,深圳高于中国。那时没有暂住证的打工人士整天提心吊胆,派出所经常将许多没有暂住证的无辜人士抓进收容站,而收容所见钱眼开,只要有几百元钱,交给收容所就可出去,这种“黑金”交易在前几年是司空见惯的,至今也没有完全铲除,这种黑金一部分流入到了个人的腰包,一部分流到了执法部门所设立的小金库,极少部分流入到了财政。为此市政协委员极为反感,对此提出了很大的意见,这一丙年深圳派出所摄于广大市民的语论压力才有所收敛。

  今得前两年,深圳某一派出所将一名无辜的少女抓来,然后送进了收容所,该收容所竟然让一名交了钱的不认识该少女的男子将这名少女从收容所领走(该少女也不认识这男子),而这名少女竟被该男士带到荒郊野外给强暴了,之后该少女被抛弃在荒郊野外。而该少女幸运的是没有被杀掉,我们还要非常感谢那名只强暴了她而没有杀掉她的那位男子。这件事情激起广大市民的愤怒,深爱市民所喜爱的《南方都市报》曾大版面的报道过此事,不过最后也不了了之。是什么原因使这件影响极大,极坏的事不了了之呢?聪明的读者早就猜到了。2001年3月份,朱镕基总理在全国人大闭幕会上回答中外记者投问的时候,通过电视现场?辈ハ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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