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率近 100%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中心支行这份长达 20页的统计报告称:截至 2003年 2月 17日,海鑫钢铁有限公司从运城地区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馀额、未结清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授信、对外担保、抵质押贷款(承兑汇票)金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 29.87亿元。除去不能确定的 1.25亿元的银行授信是否执行外,海鑫钢铁有限公司从运城地区金融机构未还贷款达 28.62亿元。
另据该行查证的数据显示,海鑫集团的另一成员企业海鑫轧钢公司所欠山西运城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馀额、未结清承兑汇票分别为人民币累计总额人民币 9000万元。仅上述两家企业所涉及到的银行资金,总额已达到人民币 29.522亿元。
上述数额,已经接近包括海鑫钢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海鑫轧钢公司、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海鑫水泥有限公司、海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海鑫焦化有限公司等成员公司在内的整个海鑫集团的全部 30亿元总资产。
宣称负债率 34%
此前,李海仓本人及海鑫集团对外统一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则是34%。在 2002年 8月 24日山西闻喜县学习浙江经验加速民营发展动员大会上,李海仓当着县委书记、县长等各级官员的面宣称:“海鑫资产负债率去年(2001年)年底是 34.1%,今年(2002年)有可能降到 32%。”
除银行贷款外,有关海鑫拖欠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款的说法也不少。此前,《 21世纪经济报道》得到的一份向公安部举报海鑫的材料称,海鑫拖欠集体及个人的矿石、矿粉等附属原料款及山西临汾一带的煤矿款共计 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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