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就王炳章案给中国当局一点忠告

本月22日中国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对我党领导人王炳章博士进行审判。中国当局以什么罪名起诉王炳章尚不清楚,但是根据12月20日中国公安部的新闻发布来看,中国当局将会以“台湾间谍”、“宣传暴力恐怖”、“组织领导暴力恐怖”这三项罪名起诉王炳章。

按照目前中国的人权、法制现状,中国当局对王炳章控罪,就意味着王炳章已经被中国当局定罪,开庭审理只不过是形式,定罪的所谓“证据”,也是中国政府单方面说了算。

中国政府从公开承认王炳章被中国当局拘捕到开庭审判,总共只有33天时间,而王炳章被告知可以请律师辩护,则时间不足半个月。在这么断的时间里,就此案的复杂性来说,中国当局是完全不顾最基本的司法公正,更不用提对人权的尊重了。
针对中国政府是否对王炳章有司法权的问题,其中一个可能的突破是调查证明王炳章是被中国政府特工从越南绑架回国或者证明王炳章在越南一开始就是遭到越南政府的逮捕,以此否定中国公安部的关于王炳章是被“匪徒”绑架的说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相关的调查是无法完成的,我相信,我们所关心的这个突破,正是中国政府的在这一案子中的致命弱点,因此中国当局如此迅速地决定开庭审判此案。

对此,我要给中国当局一点忠告:纸不可能包得住火,除非中国当局提供可供国际间第三者可查证的途径证明王炳章确实是被“匪徒”从越南绑架到中国的,否则,中国当局特工阴谋境外绑架王炳章,非法逮捕王炳章和非法审判王炳章将永远成为中国政府栽赃陷害严重侵犯人权、特工非法境外绑架政治异议人士的国际政治和司法丑闻。

我希望看到,22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这样的:由于王炳章在境外遭到“匪徒”绑架到中国的事实不清楚,中国政府对从境外被“匪徒”绑架到中国的王炳章没有司法审判权,根据王炳章是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中国政府不欢迎王炳章在中国居住,判决当庭释放,立即遣送美国。

(唐劲松, 清华大学教授,2003年1月19日,于纽约州-奥博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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