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9日,东乡县农民马宏宝及其妻严玉萍因涉嫌毒案被武威市公安局逮捕。同村人马进孝受嫌疑人亲属委托,以提供破案线索为条件要求时任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张文卓将马、严移交该局处理。张等人编造谎言向上级汇报取得同意。随后马、严案被作了撤案处理。为贪功,马宏宝等人被释放后,张与时任缉毒队队长的边伟宏和马进孝商议从其他毒贩处购买海洛因1000克。
2001年7月,张与马进孝商定将所买毒品再加工,找人“贩毒”,然后由警方抓获“破案”。马进孝将1000克海洛因加工成3669克。其后马进孝找到司机荆爱国,要求荆载其同赴临洮与东乡交界处沙楞村渡口拉病人,后马借故推脱病人不走让荆返回。当荆离开仅几百米就被警察抓获,警方从出租车后排靠背下起获9块“可疑毒品”,经鉴定表皮含有海洛因成分。租车人马进孝则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逃走”。荆爱国在严刑逼供的情况下,承认“知道”租车人将毒品放入车内,所以涉嫌运输毒品,一起“特大贩毒案”告破。
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张文卓、边伟宏一直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荆爱国一审被判处死刑。
在荆上诉期间,马进孝再次贩毒时被兰州市公安局缉毒队抓获,马交代了与张文卓等人合谋制造假案的事实。
真相昭示天下后,省院裁定撤销定西中院对荆爱国的死刑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 关键字搜索:
- 县公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