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中资企业“强迫”员工支持23条

据萍果日报14日报导,为了营造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声势,抗衡社会反立法浪潮,香港亲政府阵营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昨日萍果日报接连收到多名在中资企业任职人士及亲政府社团属会成员举报,指受到所属机构以不同方式强行迫令支持二十三条立法,其中包括签署表态意见书,更有人士表示收到中资社团邀请,要求他们明日下午前往维园参加游园活动,实行与反立法大游行斗抢地盘。

报导说,一名任职交通银行的员工昨日萍果日报透露,其所属银行部门前日向全体员工派发一份有关二十三条立法的文件,要求他们签名,文件附上六式意见书,供他们“任意选择最能表达自己意愿”的一款,六式意见书字眼各有不同,但主题只有一样,即全力支持立法。

据了解,文件由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康乐委员会发出,开宗明义以“支持二十三条立法,全面落实基本法”为题,呼吁“每一位员工能踊跃表达自己对立法的意愿,尽早全面落实基本法”。每份意见书上都要填写姓名、联络电话和地址,并要求员工填妥后在下周二前交回委员会秘书,以便在立法建议本月底谘询期结束前,将意见送交保安局。

为保饭碗不敢查询

报导称, 举报者透露,有关文件没有说明是否所有员工均须填写,但为保住饭碗,大多数人不敢查询是否一定要把意见书交回,或者可否填写其他意见。他批评银行此举十分无聊,也令他反感。他表示,自己反对二十三条立法,认为会影响本港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身边的同事不少人都有此看法,但在此情势下,他们都变相被迫签名支持立法。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发言人回应查询时表示:“香港是自由社会,员工有充份自由表达意见,交通银行是商业机构,完全按照香港商业规范运作,员工表达意见与银行无关。”中国银行发言人接受查询时则表示,未有听到中银有同样的安排。

明办联欢会抗游行

另一名自称在中资银行任中层主管人士则向本报透露,收到中资企业协会发出的通知,要求他们明日下午到维园参加一个联欢活动,而时间及地点均与民主派反立法大游行相同。

此外,一名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辖下属会的成员昨也向本报表示,日前收到总会公函,表示将于本月二十二日成立“支持立法保障国家安全大联盟”,要求属会联署声明表态支持,公函并指,即使属会在本月十六日前不作回覆,也会被视为支持,收取费用一百元。该举报者对此感到极度不满,强烈指摘此举迫人参加,“过份和混帐”,并打算向有关方面举报。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形容,上述事件不幸及令人痛心,反映特区政府或中央政府察觉现时形势危急,民意一面倒反对二十三条立法,要中资机构变相强迫员工表态支持。他批评这种做法不可取,因中资机构的员工也只是打工,不应要他们作政治效忠的表态,否则会破坏香港作为一个活泼、自由和开放城市的气氛,干预员工有不同意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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