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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犹未尽:“艾滋女”结婚不是爱情壮举

 2002-11-26 00:0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近日有报道说,贵州一位28岁的“艾滋女”准备和她尚未戒掉毒瘾的男友到北京举行婚礼。这位名叫小琴的女青年因吸毒感染艾滋病毒长达五年,男友小明对她不离不弃,始终关心爱护。经过五年的爱情长跑,两人准备在12月1日到北京举行婚礼。小琴对媒体称:现在是幸福的,以后也会幸福的。不少媒体以倍加欣赏的姿态报道了这一爱情“壮举”。笔者最初也被这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爱情深深感动;但了解实情后,我只剩下悲哀了:他们真的幸福吗?“艾滋女”结婚真的值得正面报道吗?

  在笔者看来,他们一点儿也不幸福。小琴并没有戒掉毒瘾,几次戒毒后复吸,爱情没有使她走上正路,还把小明拖下水,结果双双被强制戒毒。小明家因他们吸毒搞得家徒四壁,谋生的汽车都卖了,还背上近万元债务。小明称,吸毒是为了劝小琴戒毒,不相信戒毒这么难。有记者问小明:你要被感染了怎么办?小明想也不想就说:“我不怕,要是真被感染了,我俩就能一起对抗病毒了。”

  如此愚昧的爱情能说幸福吗?这种把人拖入吸毒泥潭的爱情能说幸福吗?幸福是希望爱人健康,幸福是给爱人更多的爱和关照,这种把相爱的人送上绝路的爱情有何幸福可言?即使小琴自己感觉很幸福,对社会而言,这种“幸福”简直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罪过:小明已八个月未做艾滋病病毒检查,大夫认为他属于感染艾滋病的最高危人群,对双方家庭更是毁灭性打击。

  笔者并不是说艾滋病人不需要爱情的光顾,没有爱情的权利,但那种夫妻共同向病毒、吸毒挑战与抗争的爱情才是幸福的--即使走到生命的尽头,也是幸福的;而小琴和她的男友的所谓“幸福”却是主动选择了共赴死亡之路。

  相信一些媒体对“艾滋女”结婚大为赞赏,是出于对艾滋病人的人文关怀;但笔者认为,这种爱心选错了“角色”。这就使一场充满人文关怀精神的爱情喜剧变成了荒唐的闹剧。坦率地说,社会上确实存在着对艾滋病人的歧视与不公正,需要大力宣传提倡善待艾滋病人,需要人文关怀精神--对小明、小琴也如此。笔者认为选错了“角色”,是因为他们至今仍在吸毒,屡戒屡吸,没有自省和觉悟。如果一对吸毒者在爱情感召下,积极戒毒,宣传戒毒,为了爱,为了共同与吸毒斗争互相鼓励而结婚,舆论理应大力支持与帮助;但目前情况正相反。这种走火入魔的“爱情”根本不值得欣赏,不值得张扬,根本没有正面报道的意义。

  真正的人文关怀精神,应具有清晰的价值坐标:帮助吸毒者戒毒,教育吸毒者悔改,批评执迷不悟者……一句话,应有正确的价值导向。人文关怀并不是对吸毒、卖淫者种种不法行为的原谅和宽恕,而是源于人类爱护同类本性的爱。对小琴们的人文关怀,应该是强制戒毒、药物治疗,教育他们改邪归正。

  另外,这对吸毒者从1997年认识后“半年就住到一起”了,结婚仅是履行法律程序,与不结婚并无实质不同,举办婚礼颇具表演味道。媒体为这种道地的“爱情秀”义务做广告,是不是太无聊了。请不要再宣传这种打着爱情旗号实则拖人下地狱的悲剧了!


千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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