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税案官司未了又将面临巨额索赔

(中央社台北十六日电)因涉嫌偷漏巨额税款而被捕的大陆知名艺人刘晓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曾因出版“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而惹上官司的光明日报出版社,已正式向北京市西城法院提出法律请求,要求刘晓庆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六十六万元。

  中新社引述光明日报出版社说法指出,二○○一年九月,北京市西城法院受理刘晓庆诉光明日报出版社“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侵害其名誉权并裁决查封该书。此案曾开庭审理过两次,但上月底原告刘晓庆突然撤诉。

  光明日报出版社认为,刘虽已撤诉,但由于“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已被查封,大部分书籍无法发行,不能收回书款,造成损失共计一百三十三万元。

报导指出,基于刘晓庆的实际状况,出版社酌情减免,最后要求刘赔偿直接损失的印制成本部分,共计六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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