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威廉亚洲官网 消息
中国人权新闻稿2002年9月5日中国安全部承认抓捕了万延海,理由是万延海泄露国家机密,中国人权强烈谴责中国政府迫害救援艾滋病患工作者,要求立即释放万延海。
9月5日1点钟左右,中国安全部官员找到梁燕燕,承认万延海并非失踪,而是遭到安全部的拘押,正在接受国家安全部审查。梁燕燕是爱知行动的负责人之一,她负责爱知行动的学生项目。安全部官员对梁燕燕表示,拘押审查万延海的理由,是万延海关于河南艾滋病的报道,“泄露了国家机密”。 居住在美国洛杉矶的万延海的妻子苏兆声,知道这一消息后,要求中国有关部门直接与她联系,并要求与万延海直接通话。苏兆声说:“我向政府部门多次询问,现在终于从朋友口中知道了万延海下落。我十分担心他的健康和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出于人道考虑,立刻与我联系,使万延海能够直接和我通话,并且让他的家人能够马上探望他。”苏兆声还说:“我了解我的丈夫。万延海不会做任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我希望所有关心爱滋事业和万延海的朋友,能够声援万延海,使他早日回到我的身边”。 中国人权强烈谴责中国政府迫害万延海,这是对救援艾滋病患工作者极不人道的迫害。中国人权主席刘青就此指出:艾滋病患的危急悲惨情况,毫无国家机密可言,中国政府总是以这类荒唐理由随意入人于罪,例如六四学生领袖李海到六四被判刑者家中了解情况,也被中国政府以收集国家机密的罪名判刑九年。中国人权呼吁国际社会应该坚定表示,救援帮助艾滋病患者是急需的显而易见的人道工作,今天的世界不应该允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对此横加迫害。中国人权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万延海,希望国际社会行动起来促使释放万延海得以实现。 希望对万延海有直接了解,对横加于万延海的“泄露了国家机密”有个客观参照,可看附录于后的万延海被抓捕前有关艾滋病的最后一篇文章。如希望对爱知行动和万延海有更多了解,可以上中国人权网站或者爱知行动网站查找。 (博讯boxun.com)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刘青(Liu Qing)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的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萧强(执行主任)。
附:万延海在八月22日通过互联网发表的文章,
评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万延海
皆析河南上蔡县艾滋病调查案例
上蔡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地区偏东部,东西长60公里,南北宽35公里,总面积152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6.8万 亩。现辖25个乡镇,510个行政村(居委会),1568个自然村,30.66万户,130.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2.38万人,是一个平原农业大县。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上蔡县被列为全国对外开放县市之一。
《关于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河南省卫生厅,机密,2002年8月)对上蔡县有偿献血员艾滋病感染情况进行了特别介绍。《汇报》中表示:2001年6月,上蔡县政府上报有偿献血员3.5万人,重点村庄12个,估计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7000人。2002年8月,上蔡县政府上报有偿献血员为4.8万,重点村庄22个,估计艾滋病感染者1.44万人。上报数字与原来相比,有偿献血员增加了1.3万人,重点村庄增加了10个,艾滋病感染者增加了7400人。我省流行病学专家认为:上蔡县的有关数字变化较大,没有可靠的科学依据,需要进一步做流行病学调查。目前估计上蔡县实际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可能在7000-10000人左右。
《汇报》表示,河南省从1995年3月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至2002年6月底,累计发现并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928例,其中发病335例,死亡238例。专家估计河南省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人数在3万左右。
但是,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在上蔡县逐乡逐村调查,发现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及其死亡情况要比河南省卫生厅报告的情况严重的多。调查数据包括乡名、村名、人口数、组数、最近一年死亡人数、最近五年死亡人数、估计感染人数、政府救济情况、外界关注情况和外出求医情况。
调查发现,上蔡县有8个艾滋病重灾乡:邵店乡、五龙乡、杨屯乡、齐海乡、芦岗乡、无粮寺乡、黄埠和东岸乡。感染重灾区都是因为卖血,而没有卖血的乡村出现的感染多是因为:1、婚嫁,2、卖淫,3、输血,4、其它。
调查发现,感染人数超过100人或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村庄有80个,分布在重灾乡和其它乡镇。根据各个村庄的估计感染人数和因为艾滋病死亡人数的换算(按照感染者10%死亡换算),我们发现,上蔡县有34198名感染者,并有3000多名感染者已经死亡。因为艾滋病受到影响的儿童应该有3万多人(一个感染大人,一个孩子),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儿童有3000多人。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情况不清楚。
鉴于人们普遍避讳艾滋病问题,许多人不会化验,估计实际感染人数要比统计出来的估计感染人数要高。
在上述80个艾滋病重灾村中,39个村的感染者得到政府发放的代金卷(一般是50元/人/月,发病者增加补助),用于在指定医院的治疗。除了文楼、后杨和十里铺村受到外界媒体关注外,大多数上蔡县艾滋病重灾村不被外界知道,绝大多数村庄感染者不外出寻求医学帮助。
目前对死亡数字还没有进行分析。在分析死亡数据的时候,要考虑平常的死亡情况以及其它意外死亡情况,比如小煤矿爆炸事件导致的死亡。
河南省卫生厅在对于卖血导致艾滋病流行失控上,在各个方面推卸了责任:
卫生部责任:1993年以前我国献血、采血和血液制品生产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宏观管理失控,为艾滋病在有偿献血员中传播制造了前提条件。
评论:卫生部有责任,河南省卫生厅责任更大,因为河南省卫生厅组织和动员了全省范围的卖血产业。
生物制品公司责任:由于受当时生物制品过热的影响,一些部门以发展“经济实体”和“三产”为由竞相举办血液制品生产厂,我省就有四所,分别是济南军区后勤部血液制品研究所(驻马店)、空军后勤部血液制品研究所(郑州)。卫生部兰州生物制品所华兰生物制品公司(新乡)和河南省生物制品研究所(郑州)。这些过多的血液制品厂家为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抢占血浆市场,互争血源,设立单采血浆站、点,甚至一些生物制品企业,不管血浆采供流通渠道和血浆来源,更有甚者全然不顾血浆质量,敞开大量收购原料血浆,加工生产血液制品。因我省人口多,经济落后,仅在我省设点采浆、收浆的血液制品单位就有30多家。上蔡县就是某部队血液制品所和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供浆地之一。
评论:外来的生物制品公司有责任,但是河南省全省卫生部门和机构组织的270多个官方血站责任更大。
认识模糊:对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认识滞后。直到1993年,国家在制定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中,还没有要求在有偿献血员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只确定在高危(卖淫嫖娼、长卡司机、娱乐场所女服务人员等)的献血人群开展检测,而一般农民有偿献血员不属于高危人群。
评论:
艾滋病病毒检测只是预防病毒血液传播的一个方面。《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要求:采血标本必须使用有生产批准文号的一次性注射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单采血浆术须严格按照90年版《中国生物制品规程》中的“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进行;采血人员采血还输时须严格按照无菌操作及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进行;采血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生产批准文号的全封闭一次性塑料采血器材;采血袋及导管无漏液、无混浊、无霉点、无异物;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须及时消毒后销毁;采血、分浆时必须每个供血浆者一人一剪或一刀(最好是一次性剪刀);还输用生理盐水要求一人一瓶一次性使用,严禁共享;采血及还输血球前须严格实行三人核对制度,核对像片、《供血证》、血型、采浆间隔、记录血号,无误时方予以采血或还输;采血前,供血浆者应洗净双臂,涂碘酒消毒,涂碘面积4~6cm待碘酒干后进行75%酒精脱碘;采出的全血应严格检查采血袋有无破损,及时离心和分出血浆。
《卫生部关于实施〈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的通知》附件2《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要求供血浆者化验标准之一:爱滋病病毒抗体(抗-HIV):标法阴性(每半年及新供血浆者检测并复验)。卫生部没有说,单采血浆站只需要对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
《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供血机构在采血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献血者和供血者进行验证和健康检查,严禁采集验证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的血液。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1月14日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第十一条规定: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禁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献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和精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颁布实施)第二十六条规定:血站(库)、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防止因输入血液、血液制品引起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疟疾等疾病的发生。
《河南省性病防治暂行办法》(1992年2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和实施)第九条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应防止医源性传染,对供血员、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须严格检查,医疗器械应保证消毒质量,针灸、注射及各种手术等,都应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执行。
河南省卫生厅引用的《血站基本标准》,并不适用于导致大规模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单采血浆站。
《卫生部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附件2《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要求供血者化验标准之一是:爱滋病病毒(HIV抗体):阴性(高危人群)。
非法采供血:由于当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受经济利益驱使,出现了大量非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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