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先生,你好!多维新闻社委托我对您进行专访,主要讨论陈小平向全国人大提起宪法诉讼一案。您曾担任中国宪法学会付会长,又与陈小平认识。应当对此事有发言权。
于:你们抓住了一条好新闻,不仅读者关心,而且对中国政治进步很有意义。我是读者,对你们感谢。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我的感受,那就是,陈小平是出色的宪法学者,我完全支持他。
记者:于先生能否介绍一下您与陈小平先生在国内交往情况以及那时您对他的印象。
于:我与陈小平最初认识在1987年,已经十五年了。那时,我是宪法学会付会长,他是最年轻的理事。1987年,宪法学会开年会。学会党组提出,那届年会不讨论修宪问题。我发言表示反对,因为修宪权在人大,而宪法学会是学术团体,怎么能以政治需要决定学术研究的日程表呢?陈小平当时发言,表示支持我的意见。他的发言精彩。当时我就认为,这是中国宪法学界青年才俊中的后起之秀。那时他二十多岁,是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付主任。今天,他已经步入中年,只能叫中年才俊了。
198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两条宪法修正案,一是可以办私营企业,二是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988年宪法学会再度开年会时,恰逢改选领导机构。陈小平动议差额选举,被会议接受。我那时看到,陈小平不仅是出色的宪法学者,还是一位改革者,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1989年,青年学子为民请命,在天安门绝食。我与陈小平也见过几面。5月14日,统战部长阎明复先生恳请知识分子帮他劝说学生让出天安门广场,以便接待戈尔巴乔夫的仪式能正常举行。我与陈小平都被邀参加劝说,去了天安门广场。后来,阎明复先生被撤职,我与陈小平都被关入秦城监狱。出狱后,陈小平曾以纽约时报驻京首席记者邰培德先生助理的身份对我进行过几次采访。1994年我来到美国,小平在1997年来美。我们又在几次学术会议上见过面。他很勤奋,出国后,出了几本书研究中国宪政道路的好书。
记者:那么,从法律角度看,陈小平的诉讼能否成立呢?
于:这个诉讼从法律上看没有问题,完全成立。护照是公民身份的证明。拒绝护照延期,就等于使公民在境外事实上丧失公民资格,从而成为无国籍者。公民在遇到侵害时将不能受到政府保护和救助。这显然是事实上剥夺了公民的权利。我国82宪法第33条规定,有中国国籍者就是公民,公民享有一系列权利。这就是为什么陈小平提起宪法诉讼的理由。他很敏感,看到了问题的要害。此外,国籍法也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中国公民的国籍。据说,纽约总领馆戴领事在被问及此事时说无可奉告。这表明他们也意识到他们在此案中没有道理。从程序上看,82宪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执行,因此,向人大提起宪法诉讼,也是合乎法律程序的。
记者:从程序上看,纽约总领馆有问题吗?
于:法律正义最重要的就是程序正义。虽然目前没有相应的程序法规定处理这类事务的程序,但基本原则应当是清楚的。首先,这涉及到剥夺公民权益的惩罚,即使是行政处罚,也应当有严格的程序。不过,我认为,象剥夺公民资格和国籍这样重大的处罚,不应当是行政处罚,一定应当有法院调查和审判,至少应能提请法院复审。第二,不仅要有法定机构经明文规定的公开程序,而且国家对公民的处罚一定要有公文说明事实和所依据的法律。否则,如何复核和申诉?第三,一般而言,国家机关说了还不算数,还要听取公民陈述和辩解。在中国法庭上,最后陈述权往往给被告。最后,即使决定做出,也应允许申述和询问,并且应有另外的机构复查。从法律上看陈小平陈述的经过,总领馆近乎开玩笑,哪有处罚不解释事实,不听取辩解,反而让被处罚者自己找罪过的?这根本是无法无天!
记者:对于陈小平的诉讼,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您回答了他是否有法律依据去起诉,但也有人说,他是浪费时间,与虎谋皮。您怎么看他成功的可能性?
于:媒体说,陈小平此举是中国法制史和宪法史上的创举。其实,以前有过向人大控告过国家机关,但就国家行为向人大提起宪法诉讼,则是第一次。境外公民依法控告国家驻外机构也是第一次。但是,82宪法已经二十年,才有第一次宪法诉讼,这表明宪法诉讼并不容易。首先,目前国家宪法并没有对违宪行为进行起诉的程序,没有明确的受理机构。82宪法抄袭苏联的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然而,如果违宪法律由人大通过,怎么可能得到纠正?这就是为什么要有权力分立制衡。其次,中国人大必须在党领导下工作,由于党的保护和干预,人大事实上无法介入许多国家机关的监督,更不能纠正其失误了。中国大量违宪法律和行政行为长期不能纠正,就是这个原因。例如,劳动教养制度就是明显违宪和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制度,但无法废除。如果从解决自己问题的实际效果看,陈小平此举结果并不乐观,只能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然而,我说过,陈小平不仅是出色的宪法学者,还是很好的实践者。我想,他此举并不是书呆子的冲动;他一定是想通过此案推动宪政进步。中国要有宪政,首先必须揭露问题,必须让人民和国际力量意识到问题,然后才有压力去解决问题。世界上的宪政都是人民长期的政治斗争和司法抗争的结果。陈小平开了个头,以后会有更多更大的冲击。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建立宪政。
记者:从您的经历看,您对中国宪政历程很了解,也深知问题和困难。您怎样评估其前景呢?您认为,中国人应怎样努力呢?
于:中国有宪法,但还谈不上宪政。所谓宪政,要有三条:一是公民权益有保障,二是政府权力被限制和规范,三是国家是法律治理。这三条,中国都差太远了。关键是共产党权力无限大,但不受法律限制,不承担法律责任。中国的宪法有不少问题,写了不少属于政策和政纲式的东西,例如四项基本原则。但我们最好还是通过宪法进行改革。如果可行,代价会小。应当看到,现行82宪法也有积极的内容。例如,国家权力来源是人民;党应遵守法来领导;人大常委不得在一府两院(国务院和高法、高检)兼职,这比议行合一有进步;还有比较全面的公民权。通过宪法进行改革,可以有两步。第一步要求行宪,完全兑现宪法中规定的东西。陈小平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第二步是修宪,变共产党一党专制为多党制、变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代议制、将人大和政协改为两院制,军将人大和政协改为两院制等。大家都应支持陈小平,他正在为中国有好宪法治理而奋斗,这是关系我们每个人以及我们下一代幸福的事业。
记者:谢谢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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