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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算尽太聪明----贺女争夺案分析

 2002-08-10 01:1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近来,华人媒体闹的沸沸扬扬的一个案子引人注目。案子的主人公是一个来自中国某大学的英语教师叫贺绍强。95年来美国攻读教育学,97年在美国田纳西孟菲斯转读经济学博士。

99年,贺太太罗秦早产生下一女贺梅。当时贺家陷入一场官司,是贺绍强对同系女生齐晓君的性攻击案子。此案使贺家焦头烂额,贺梅在此时降生似乎生不逢时。贺家向教会求助,要求把小贺梅寄养出去。教会找到Baker一家愿意照管小贺梅三个月,于是小贺梅到Baker家去生活了。三个月很快过去了,到了小贺梅该回家的时候了,然而,贺家这时却说,他们还没有为把小贺梅接回家做好准备,希望寄养家庭继续照顾小贺梅一段时间,直到他们做好准备为止。于是Baker家把小贺梅留下来。这时Baker家发现小贺梅没有医疗保险,这在美国是很严重的问题,从小贺梅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有两个选择,第一,由贺家给小贺梅买医疗保险,毕竟小贺梅是贺家的女儿,买这个保险理所应当;第二,是一个下策,即把小贺梅的法律监护权从贺家转到Baker家,这样小贺梅的医疗保险就可以由Baker家负担。贺家选择了第二种办法,把小贺梅的监护权转到Baker家,并在法律文件上签了字。

事过一年后,贺家要把小贺梅要回去,这时Baker一家不肯了,一把屎一把尿把小贺梅带了一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如同自己的骨肉,难以割舍。Baker家为了让小贺梅留下来过更好的生活,不惜高薪聘请律师跟贺家打官司。这就是此案的简单叙述。本篇文章着重分析,从道义上讲,谁应该获得小贺梅的抚养权。

本人分析贺案的材料来自于网上,主要取自两篇文章。一篇是贺绍强本人写的一封长信,从他自己的角度介绍案情;另一篇是今日美国关于本案的报导。这篇报导得到贺绍强的认可,这篇文章没有歪曲事实。所以说,从取材上对贺绍强是公平的,然而,分析的结果是对贺绍强不利的结论。曹常青也有一篇文章分析贺案,网友很不满意,原因是曹文没有直击问题的要害,不着边际拉拉扯扯一大堆,隔靴搔痒,没有显出揭露吴征时的功力来。本文将力图避免曹文的毛病。

1。贺绍强爱贺梅吗?

首先我要质疑贺绍强对贺梅的爱是否真诚,因为他的所做所为告诉我,他不爱贺梅。让我们已经是为人父母的人先想一个问题,你在什么情况下会把自己的出生不久的婴儿托给陌生人照管?如果是我,我会说没有任何情况能让我这么做。然而贺绍强对他的做法的解释是,At the time, we were experiencing severe financial difficulties。我认为这个理由不充份。但是从这个理由里,我能看出,在贺绍强眼里,钱比儿女亲情更重要。在美国,经济困难的中国人还是有一些的,但还没听说别人把孩子托给陌生人的。顺便说一句,贺太太在医院做刨腹产的费用$12,000全部由美国纳税人出,贺绍强对今日美国报说这笔钱压迫他放弃抚养小贺梅,是在误导读者,更加暴露他心里有鬼。再说,美国的福利制度还是相当不错的,象贺绍强这样的低收入家庭会得到政府的许多补助。每年报税可以按孩子人头有税款退回,小贺梅刚出生,政府有给母婴的营养补助,每星期可以领一定量的牛奶,鸡蛋,乳酪等营养品,直到小贺梅满一岁为止。这段时间母婴看病可以申请医疗补助计划,一切看病费用由我们纳税人出。小孩穿的衣服,中国人朋友之间给一些旧衣服就行,不花多少钱。如果这样,贺绍强还说养不起小贺梅,那么他不是没有人性就是另有所图,醉翁之意不在酒。

2. 贺绍强认为钱比女儿重要.

在贺绍强夫妇向多维社介绍小贺梅被领养的过程时, 通篇充满一个钱字, 唯独没有一个爱字. 你看, 家里住房拥挤, 特别是住了一个老乡后更没有地方给小贺梅睡觉了. 天下有如此荒唐的理由吗? 小贺梅被当成一件破旧的家具, 家里地方不够就随便往外一扔. 连老乡都比小贺梅重要. 我只能相信这是编造出来的谎言, 谎言常常是荒唐可笑, 不能自圆其说. 后来
在好心的房东的帮助下换成两居室, 这回该能放下小贺梅的一个婴儿床了吧?然而, 狠心的父母还是千方百计找理由要把小贺梅送出去. 罗秦为了去餐馆打工, 必须把小贺梅托养出去, 钱还是高于骨肉亲情.

3。贺绍强爱自己的太太罗秦吗?

我还要质疑贺绍强对自己的太太罗秦是否有爱。因为小贺梅99年出生到现在又有两个弟弟了,也就是说,罗秦在三年时间里生三个孩子,大家知道,十月怀胎,以这样的效率生孩子,罗秦基本上是一个接一个生,中间没有喘息的机会。当我回想起我太太在产床上叫" 我不想活了 ",就更加憎恨贺绍强的无人性。难道他生那么多孩子是为了骗取福利?那么他一会儿养不起孩子,一会儿又大生特生,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猜想,贺绍强有把生孩子当作工具之嫌。

4. 贺绍强把自己的太太罗秦当作工具

可怜的罗秦, 文化不高, 不通英语, 却被丈夫用来作为工具. 贺绍强编造出的荒唐理由总是从单纯的罗秦口中说出来, 以一个弱女子的形像来打动人心. 特别是, 在签署小贺梅法律监护权的转让文件时也由不懂英语的罗秦来签, 而曾为英语教师, 精通英语的贺绍强却不出面, 还造成个假象说别人不让他看法律文件. 这是十足的撒谎. 因为如果真如此, 贺绍强可以告诉罗秦, 如果不让他看法律文件, 罗秦就不签字, 这总能做到吧? 难道美国人还会象黄世仁一样逼杨白劳按手印不成? 我们家的法律文件全部由我签字, 虽然我太太也精通英语. 我认为, 贺绍强故意让罗秦签字的不合情理的做法的真正用意是, 将来出问题时可以抵赖, 说自己没有同意等等, 然而, 美国的法律是严肃的, 只要手续合法, 任何狡辩都无法将其推翻. 贺绍强也想到别人会质疑他为什么让罗秦签字的问题, 他的理由是, 在孩子的问题上, 母亲比父亲更有发言权. 这又是一个谎言穿帮的地方, 美国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 父母对孩子有着同等重要的发言权, 没有一个性别比另一个性别高一等.

5。Baker家到底是不是小偷?

贺绍强口口声声说Baker家是小偷,那么是谁把小贺梅送到Baker家的?贺说,we sought assistance from a local Christian aid agency. Through this agency, we met the Bakers. 由此看出,贺绍强自己想出托养小贺梅的馊主义,并付诸实施,且取得了成功。小偷的定义是趁人不备不经人家同意而拿走别人的东西,而Baker家是被动接受小贺梅,并经过贺家同意,无论怎么说也与小偷无缘。再者,在Baker家抚养小贺梅三个月后是要还回小贺梅的,这是小偷的做法吗?是贺家拒收小贺梅的,其理由居然是堂而皇之的我们没有准备好。是不是过早领回小贺梅就无法达到利用小贺梅给自己办绿卡的目的?今日美国说,When
the three months ended, they(指贺家) still were not able to care for Anna Mae. 请问,领回自己的女儿需要什么准备?是不是象买家具一样要攒够钱以后才能领女儿?如果他们对女儿有真爱,为什么不能在这个时候把女儿迫不及待地领回家?贺家的拒领女儿是极不正常的,并且给经手此事的教会带来麻烦。Mid-South Christian Services could no longer handle their case because the agency's supervision is limited to 90 days in temporary custody cases. So the two couples negotiated the next step on their own.如果说Baker夫妇是小偷,那么让我们来看,这小偷是如何偷东西的。你见过这样的小偷吗?失主敲开小偷家的门,把一个皮包放在小偷桌子上,扭头就走。然后就说人家偷了他的皮包,这有点象栽赃陷害。

6. 贝克夫妇为何不肯把小贺梅还给贺家?

这是因为贝克夫妇深爱小贺梅, 如同亲生骨肉, 经过一年的艰辛和汗水, 小贺梅从一个体弱多病的早产儿, 长成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宝, 那份恩情天地作证. 而这个时候, 她狠心的父母, 在她出生一个月左右, 奶水还没有喂几次就迫不急待地把她推出家门, 以后又有几次机会要回小贺梅, 但都被贺家夫妇拒绝了. 他们有资格在贝克夫妇和小贺梅建立了骨肉
难分的感情时, 强行把人家拆散吗? 有一个故事, 有一家人要外出旅游月余, 家里养了一只小猫, 在出门时, 把小猫托给邻居家照管. 邻居家的小女孩天天跟小猫玩, 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等外出旅游的人家回来后, 欲要回小猫时, 邻家小女孩哭得死去活来, 她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对动物尚且如此, 况人呼? 养过孩子的人都知道带孩子的辛苦. 我的孩子出生后, 每天晚上, 大人要起来喂三次奶, 不能正常睡眠, 白天还要紧张工作. 然而, 一分辛劳换来一分爱,当我们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 喜悦之情无以言表. 我每天都要看见自己的孩子, 一天不见,如隔三秋. 而贺家夫妇即使一礼拜去看一次小贺梅, 都显得爱得不够深, 令人大摇其头.贝克夫妇为了雇律师为自己打赢官司, 不惜卖掉自己4800平方尺的四十多万的豪宅, 可见其决心之大, 对小贺梅感情之深, 在贝克夫妇眼里, 人比金钱重要, 这是何等伟大的人格?把小贺梅交给这样的人家, 我们能不放心吗?相反, 我很不放心她亲生父母对小贺梅的感情.在一个金钱重于一切的人眼里, 是永远没有道义可言的. 我祝愿贝克夫妇打赢官司, 让正义战胜邪恶, 让小贺梅获得无条件的幸福.

7. 上帝给了贺绍强三次机会, 都被他抛弃了.

小贺梅天生是贺家的女儿, 这是上帝给贺家的第一次机会, 这时是没人能抢走小贺梅的.然而, 贺家却以莫须有的理由, 把小贺梅托出去三个月. 第二次机会是在三个月过后, 由教会出面把小贺梅交还给贺家, 但这时, 贺家居然说没准备好, 接亲生女儿还需要什么准备?纯粹是, 这时候小贺梅回家, 他们所订的利用小贺梅的计划还无法得逞, 要熬到一年过后, 计
划才能付诸实施, 于是小贺梅又被遗弃了第二次. 第三次机会是, 在决定给小贺梅买医疗保险时, 贺家可以选择自己掏钱给小贺梅买保险, 虽然花了些钱, 但小贺梅的监护权还在,要要回小贺梅不难. 贺家夫妇为了省这一点保险费而再次遗弃了小贺梅. 我怀疑贺家是主动要转让小贺梅的监护权给贝克家的, 这是他们移民计划的一部份. 如果没有美国人监护小贺梅一年以上, 那么小贺梅就是一个外国人的女儿, 她的父母自然无法通过这个女儿获得移民. 然而, 在小贺梅诿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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