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陷害三案例──去大陆当心司法陷害
笔者在这里第一次用“司法陷害”一词,来概括中国大陆目前的司法腐败和黑暗中的一个特别险恶现象。它不同于我们平常所说的“诬告”、“诬陷”,后两者只不过是指自然人伪造现场和证据,蒙蔽欺骗司法机构,以达到陷害他人的目的。它是指中国大陆目前特有的由司法机构的一个人、一群人、甚至一个部门与贪官污吏、黑社会头目及其他不法人员相勾结,以金钱、权力作交易,共同挖掘法律陷阱、以达到陷害他人之目的的罪行。以下介绍司法陷害三案例。案例一
张XX是广东一个体老板,为了作生意不得不贿赂贪官污吏,两、三年时间净赚千万余元人民币,由于未能继续满足贪官污吏的胃口,同时又掌握了他们的贪污受贿证据,于是遭到陷害。
一天,他的一个客户以电话约他到广州某酒店谈生意。他按时到了那个酒店,并主动订好房间,才给他的客户打电话。客户接到电话后迅速赶来,进了酒店客房后顺手将一纸袋放在桌上,然后开始寒暄。五分钟左右,客户的手机电话响了,接了说了两、三句话,然后说楼下正巧有个朋友,到楼下大堂拿个东西就上来。
他坐在房间里等了许久,也不见客户上来,正纳闷要拨电话。服务员带着三个警察敲门进来,说是接到举报前来搜查。
警察一打开纸袋,发现内有海洛因约100克,不管他如何喊冤叫屈,立即把他拘捕了,并押解去了广州市臭名昭著的黄华看守所。
接下来的就是走司法程序:审问、逮捕、起诉、审判、宣判、上诉和执行……从事发到押赴刑场枪决,不到3个月时间。这期间,他活着不能与家人见面。律师由于受到司法部门“打招呼”,只得装模作样地敷衍。他家人最后收到了他残缺不全的尸体。
案例二
台湾商人何X,1994年去大陆广州开公司,加入当时热浪滚滚的传销业,短短3年赚入人民币2.5亿,于是娶一湖南女子为妻,双双办好了哥斯达黎加的公民身分和护照。
正当他们得意之际,他们无意中得罪了平常是铁哥们的某局长。于是某天夜里,他们双双住进了黄华看守所。老婆关在二楼。他关在三楼。起诉罪名是偷税、漏税5,000万元人民币,按现行中共“刑法”规定,可以判处死刑。可是一审证据不足,案件被搁置,只好在黄华看守所超期羁押。
他很有钱。可是,外面的朋友和家人送不进去;而且,即使送进去,狱方也不准他买东西。警察对他说:“上级话被我知,你的钱可以放进枕头压边困觉,也不被你买业,眙(Tai,广东音)你钱多有乜用,顶毋顺就给信返屋企。”
可怜,这对亿万富翁,每天黄昏乘警察下班以后,只能以狼号来表达爱情。庆幸的是,他家有钱,大陆又是个钱能通关的社会。他弟弟从台湾去大陆,上下奔走,替他认错求饶。他两口终于在白关3年后拣回两条生命,从而知道了共产党的厉害。
案例三
马林是广元市一个乡村干部、农村电网改造技术员、“村村通”技术员、特种兵部队退伍、兼任民兵连长。在乡里算是吃香的他,就是看不惯县乡干部贪污腐化的风气。于是,他就带着自己所收集的材料到市里、省里,最后到北京上访。
第三次从北京上访回来,被县乡政府干部以“乡村恶霸”的名义批送劳动教养;送到劳教所时,就给劳教所警察打招呼说:此人是“反改造份子”,要定为“重点改造对象”。于是,警察和协助改造场所的领班劳教盯上了他,说他眼神桀敖不驯,走操姿势不正,改造意识淡薄,云云,让他干最重的活,一天常达10几个小时,收工后还要操练、学习、打扫卫生等,长时间把他的“弦”绷紧,终于让他的强壮身体在1年的劳动改造中报废。
司法陷害原因简析
自中共割据大陆以来,中国大陆盛行着司法陷害。这里简析一下发生司法陷害的种种原因。
一、立法混乱
中共的法律体系包括全国人大的法律、地方人大的法规、中央政府的法令、各级地方政府的条例、通知、规则、细则、办法等等;时间上还有不同年分的不同版本。不同的法律之间,不同的版本之间,法律和各种法规文件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冲突和矛盾、重复管辖和覆盖。
二、司法重复
除各级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机构(如:工商局、交通局、城市建设规划局、卫生局等等)外,中共还有两套以剥夺自由为基本处罚方式的司法机器:
(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这样一套以‘刑法’为基本参照 的镇压机器;
(二)政府职能部门-公安局-劳动教养仲裁委员会-劳动教养所组 成了另一套镇压机关,主要依据1952年国务院颁布《劳动教养 试行办法》,与前一个司法体系并驾齐驱。
三、法律、法规和政令复杂,脱离实际,人民无所适从
中共统治下的人民,从出生到死亡、埋葬,都有可能违法──出生,可能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死亡,可能违反了国家土葬政策;吐痰不小心违法;过马路不小心违法;打麻将,不小心违法;……违法、没违法,完全由现管的官吏来解释。所以,老百姓只见官,不见法。
四、权钱交易的关系学
由于“不见法,只见官”,缺少监督的官吏必然为金钱所腐蚀。有钱就有关系。有关系没钱也等于没关系。于是,有关系就不违法,没关系就常违法。结党营私者玩弄法律于掌股,可以呼风唤雨。平头百姓打一只麻雀,犯罪了。
五、社会道德沦丧
社会道德是滋养法律精神的土壤。道德沦丧必然导致法律精神失落。执法和守法都失去了道德精神作辅助润滑剂,失去公正精神的法律,最后必然沦落为官本位和关系学的工具。可是,关系学和各种利益错综复杂,谁能保证自己是最后的赢家?官场和商场等领域阴戾灰暗,人人自危,对法律讳莫如深。
六、中共专制是一切司法腐败堕落的总根源
集权导致腐败。没有民主,就没有法制。集权下的法制,只不过是专制者手中的剑和绳,专门用来对付广大人民。这样的法制失去了法律公正、公平等最基本的精神。有这样的法制,不如没有法制,实质上也没有法制。这样的法制,就是专制。
小结
我要谴责美国福特基金会等机构:你们花了大量的钱给中共司法体系去培养“开明”法官、搞司法协作,岂知这是在给魔鬼送画皮,助纣为虐啊。我奉劝那些正在大陆和正准备去大陆寻找机会的台湾朋友、华侨朋友、以及外国朋友,在你们垂涎这个被中共吹得火辣辣的大市场时,一定要留意红地毯下面的死亡陷阱、和笑脸背后的阴谋。听听那些巴结中共在先、痛哭流涕在后、血本无归者的哭诉吧。
记住:“鸿门宴上美酒毒呵!”
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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