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星期四发自广州的报道说,中国的私营企业家由于不仅要像国外的同行那样承担经营所产生的市场风险,还要兼顾政治和政策这些非市场因素的影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维迎认为,由于政治和政策在中国的不确定性,私营企业家无法对企业的经营从长计议,结果只追求眼前的利益,不遵循市场的诚信原则,经营上为牟取暴利有时不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甚至制造假货。北京政治经济学者仲大军对此不完全同意。
虽然中国在一九九年的宪法修改中,将私营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报道认为,中国私营企业家的权利迄今仍然缺乏制度性保护。例如,中国宪法说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没有给私有财产同样的地位。宪法规定保护的公民财产指的是公民合法收入和房屋等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没有包括在内。这种状况今后在宪法中是否会得以修改?
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围绕经济公有和私有这个问题曾说 不理是黑猫或是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扰,私营企业家们现在中国是否是好猫? 请看一组数据:截止去年底私营经济已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仅仅最近十年就吸纳三千多万被国有企业裁减的职工重新就业。仲大军表示,中国对私营经济发展的鼓励和保护要看实际,不要停留在法律法规是否列有保护私营经济的条款。
不过,新加坡《联合早报》引述张维迎教授的话说, 无恒产无恒心,无恒心无信用扰,要改变中国私营企业家捞一笔是一笔,不求长远发展的心态,一是法律上必须明确保护私有财产,二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中国签订的世贸组织协议包括二十三个协议书,五百多页,其中涉及企业行为的只有两条,总计不超过一页,其余的都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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