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她四处奔波为维权
1992年,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女校医江帆经人介绍和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文斌(化名)相识并恋爱,同年8月26日两人登记结婚。一年后,这对小夫妻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一家3口,幸福快乐地过着甜蜜的日子。然而,好日子还没来得及仔细回味,这个小家庭便陷入了“家庭战争”。夫妻二人常因家务琐事相互吵吗、厮打,最终于1996年5月夫妻分居。1997年2月24日,文斌将妻子江帆起诉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但法院以其“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不准二人离婚。
婚没离成,两人的争吵仍在继续。由于家庭矛盾长期不断激化且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江帆和儿子的日子过得十分苦涩。江帆向丈夫的单位多次反映,说文斌经常殴打、侮辱她,并虐待她和年幼的儿子,但单位领导对文斌批评教育后仍不能解决问题。分居后,江帆和儿子生活在一起,她以自己和儿子有家不能归,文斌长期不给孩子抚养费为由再次向丈夫单位反映,这一次,文斌被单位停职3个月作为对他的惩罚。但江帆和孩子的生活仍未得到改善。
采访时,江帆向笔者哭诉了自己遭遇暴力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时受到伤害的不幸经历。
1996年我因家庭暴力向我丈夫的单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身为法官的文斌长期打骂虐待我和年幼的儿子,请求法院批评教育责令其改过。我的反映引起了法院领导的反感,该院原院长明确表态:刘斌打你也不是我让打的,你找我干啥?他不让你母子回家我管不了,我不可能把他绑住把钥匙抢过来,他不给孩子生活费,我也不可能扣他工资,随便扣工资犯法。当我问到“法官打人,不抚养自己的孩子犯不犯法”时,被赶出法院。有了领导的庇护使我的上访异常艰难,每当上级有关部门过问此事时,法院都以“问题早已解决,江帆无理取闹或以她有精神病”等为理由来欺骗上级,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但我坚信共产党的天下总会有讲理的地方,不管上访如何艰辛,我拼上性命也要讨回公道。1997年11月19日我再次到开封市中级法院反映问题,被守在门口的一群保安人员毒打,在我向法院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绝望中我身披“妇女儿童谁保护,法官犯法谁惩处”的白布条幅在省委门前将自己浇上汽油以死抗争,被一笔者救下。在此之前,我校某领导就以“我不管你冤不冤,只要你上访影响学校当上访先进单位,学校就“治”你。
江帆自己不知道,她的这次“自杀”和多年不断的上访正给她带来越来越多的麻烦和灾难。
三次座谈会后,她被“鉴定”为“精神病”
1997年12月8日,正在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医务室工作着的江帆接到该校党委书记张纪平的通知,让她到市教委会议室开会,说是要解决她的问题。来到市教委二楼会议室,江帆看到会议室里已坐有七八个人,除了市信访局副局长程俊,自己学校的党委书记张纪平、办公室主任沈荣庆,市教委办公室主任徐建忠、教委信访室主任范玉才等自己认识外,还有两位年龄稍大的陌生人(后来得知这两位陌生人就是为江帆做精神病鉴定的医生)。见此情况,江帆心里很是纳闷,平时找领导反映情况,他们都会随便敷衍几句,甚至拒之门外,今天怎么都主动过来找她谈话,而且听徐建忠主任讲那两位陌生人都是资深的“法律专家”。激动紧张之余,江帆憋着一肚子气不肯说。沉默了一会儿,徐建忠说:“今天有关领导和专家都在,他们的时间很宝贵。江帆你抓紧时间把你的事儿说一说,文斌怎么虐待和侮辱你的事也说一下,想什么就说什么吧!”
江帆于是偷偷按下自己早已准备好的小录音机的录音键开始谈自己多年来发生的不幸之事。她谈了自己曾多次遭到丈夫的毒打和侮辱,谈自己和幼子目前艰难的生活处境以及一年多来自己遭受的委屈和痛苦,讲到动情之处,她不禁激动得语无伦次甚至失声痛哭,为了引起与会者的重视,江帆甚至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条文,希望他们能对自己有一个公正的说法,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江帆讲完之后,那两位陌生人提了几个问题,待她一一答完,这次座谈会就结束了。想不到的是,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这样的座谈会竟开了3次,江帆每次到会都积极配合,问什么答什么,她认为自己的苦日子这回可要熬出头了。座谈会开完,她悄悄等待着好消息。
1997年12月23日,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党委书记张纪平给江帆的丈夫文斌打电话,让他到学校办公室来一趟。据文斌向笔者回忆说,他赶到了张纪平的办公室后,张拿出一份鉴定书让他看,并告诉他:“江帆患有精神病。”文斌当时不知所措,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但鉴定书的结论是:“偏执性精神病。”而申请鉴定人一行竟赫然写着:“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文斌仔细看完这份鉴定书对张纪平说:“江帆没有精神病,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但第二天一大早,张纪平让人开了一辆面包车来到文斌家让他将江帆交出来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恰逢江帆不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12月25日,张纪平又找到江帆的父亲范树华说:“你女儿患有‘偏执性精神病’,请你帮我们将她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范树华也是大吃一惊,一再追问是谁为女儿做的鉴定时,张纪平才告诉他,那3次座谈会,其实就是他们邀请了新乡精神病医院的两位医生来为江帆做精神病鉴定。范树华气愤不已,他问张纪平:“你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你们能不能将鉴定给我复印一份?”但张纪平并没有满足老人的要求,他匆匆忙忙地走了。
几天后,江帆的一位同事偷偷告诉江帆,说学校已为她做了“精神病鉴定”,要研究送她到精神病院治疗,并告诉她“这事儿”要瞒着江帆。
江帆很是震惊,她要找校方说个理儿,她好端端一个人,是谁给你的权力为我偷偷做“精神病鉴定”?多次讨要说法未果,江帆到当地法院起诉,但法院以江帆不能出具该鉴定书为由不予立案。从此,江帆又踏上了讨回尊严的上访之路。
赶赴开封调查,“精神病鉴定”有隐情
为了弄清这份“精神病鉴定”的来龙去脉,笔者赶赴开封采访了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原党委书记张纪平。现任开封市实验中学党委书记的张纪平面对笔者的采访,既激动又委屈。他说:“给江帆做精神病鉴定的主张并不是我们学校,当时参加鉴定会的既有教委领导又有市信访局的领导,如果他们不拍板下指示,我一个普通学校的领导敢这样做吗?”
张纪平还介绍,当时“上面”让请精神病医生给江帆做精神病鉴定是要达到以下两个目的:一、如果江帆患有精神病的话,那么她在外边上访做的一切过激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应作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来看待,这样既不影响教委的年终考评,也不会因江帆上访而影响开封市的形象。二、如果以江帆患有精神病的名义将其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则可免除很多麻烦,至少江帆不会再上访。想到当初开的那三次“鉴定会”(对江帆说是座谈会),张纪平一肚子的委屈:“如果不是‘上面’安排的,我哪有本事能请来精神院的医生?‘上面’的领导张张口,我们又出钱又挨骂,到最后还让我们背责任,这个理儿怎讲?”
2002年5月23日,笔者电话采访了远在深圳的开封第二职业中专的原校长肖瑞祥,他证明了张纪平所说的“苦衷”是事实。
在开封市教委,当时曾3次主持“鉴定会”(也是“座谈会”)的办公室主任徐建忠竟一口否认有“鉴定”这回事儿。他还说:“江帆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有精神病呢?”而开封市信访局副局长程俊也表示:搞鉴定是开封二职专自己搞的,他后来才听说有这回事。
身患绝症呼告,弱女要讨回她的尊严
从1997年年底,江帆一边仍在校医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一边利用节假日四处上访告状,要讨回她做人的尊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江帆捧出了一大堆各类资质证书和各类荣誉证书让笔者看,这些都是“鉴定”她患有“偏执性精神病”后获得的。有1999年5月1日获得的医师资格证书,1999年7月17日获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2000年4月30日获得的西医普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1998年6月全省专业技术外语统考合格证书等。此外,1999年到2001年,她连续5年被评为开封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在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很多老师都为江帆鸣不平,他们反映说,这样一个一直努力学习和工作的人怎么能和精神病联系在一起。现任该校的党委书记张美荣说:“江帆一直在岗位上工作着,怎么会有精神病?”
为讨回公道,江帆曾到中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去咨询,一位负责人告诉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自由的公民,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对你做此类鉴定,学校的这种做法是违法侵权行为。”
郑州擎天律师事务所孙有傅律师告诉笔者,即使江帆真的有精神病,在她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也无权私自对其做精神病鉴定,他们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江帆的名誉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非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剥夺和侵犯。
由于身心长期受到折磨和痛苦的煎熬,江帆身患多种绝症。经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诊,江帆不仅患有乳腺小叶浸润癌,还患子宫多发性肌瘤及卵巢双侧囊肿。在父母的帮助下,江帆已进行右乳全切术,但因病情严重,又要面临第二次大手术。由于穷困潦倒,债台高筑,江帆第二次手术迟迟不能进行。她甚至要放弃治疗,愿将死后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组织,希望天下好人能健康长寿。
然而,江帆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蒙在自己身上的不白之冤,她惟一的希望是能在有生三年讨回自己的人格尊严。
摘自《法律与生活》
- 关键字搜索:
- 弱女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