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史民志强奸幼女仍逍遥法外
2002年1月19日《人民日报》据新华社1月18日消息对史民志强奸幼女作了简短报道,全文如下(一字不差):“新华社太原一月十八日电 原全国劳动模范、山西省人大代表、河津市政协副主席、山西振兴集团董事长史民志道德败坏、生活糜烂,涉嫌强奸幼女,日前在河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被依法罢免山西省人大代表资格。
史民志是山西省河津市干涧村党委书记,曾任山西振兴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先后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等称号,并当选为山西省七、八、九届人大代表,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副会长。
去年二月,从河津市到太原市参加山西省‘两会’的史民志不在大会安排的宾馆住宿,而暗自住在太原市愉园大酒店。经别人介绍,他先后两此对两名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实施强奸,省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其实行抓捕。史民志得到消息后潜逃,至今仍未抓获归案。”
对这则消息,我们认为有必要向公众说明如下几点:
一、本案事发时间为2001年2月。上述报道迟延了整整一年。案犯一直逍遥法外。
二、史民志在“两会”期间独包旅馆单住,强奸幼女,被人举报。“省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其实行抓捕”,但“史民志得到消息后潜逃,至今仍未抓获归案。”多年来,每逢史民志到太原开会,都会“经别人介绍”,招妓奸宿,而且多次强奸幼女,共计百余人。史民志花费了大量公款,在太原市买通了一大批介绍人、望风人、保镖和关系疏通人。史民志招妓奸宿、强奸幼女的事,多年前就有人透露给太原市几处负责本地治安的派出所,太原市公安局的领导实际上也知道此事。由于史民志在太原的关系网已营造了多年、很有成效,他一直受到太原市警方的保护。直到去年“两会”期间,因把风人分配史民志所给的赏钱不均闹纷争,有人把消息捅到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才不得不采取行动。然而,“史民志得到消息后潜逃,至今仍未抓获归案。”如果没有太原市公安局的协助,史民志如何获知如此慎密的警方行动?又如何能安全地潜逃而且长期逍遥法外?
三、史民志,一个村干部、乡镇企业领导,多年来偷税、漏税、贪污、行贿,买通了河津市党政系统的干部,在本地无恶不作,但一直受到河津市委的保护。他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却一路官运亨通,从村干部当到市政协副主席、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副会长,连任山西省七、八、九届人大代表,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等称号。
四、史民志在本地经营一个秘密的“安乐窝”,不仅自己花天酒地,还供河津市党政干部和省城到河津考察的省厅干部享受,并以此为公关手段,营建他的关系网。如果史民志落网,那么他至少可以供出上百位处级以上干部奸污幼女的犯罪行为。
五、这位共产党的党委书记、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政协副主席、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三届人大代表,仅仅是中共官僚系统的一个缩影!一位河北的农民对我说:“同志,你真是少见多怪!”。
(中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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