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市长车队不救落水女童的理由和说法
2001年10月31日下午,宁夏吴忠市副市长王明忠率领吴忠市所辖5县(市)主管农业的副县(市)长、农业局长、水保局长等,分乘9辆轿车下乡视察农田基本建设。当车队由南向北行至中宁县新堡乡七星渠黄湾桥时,迎面遇上13岁女学生王萍。当时王萍正骑着自行车过桥,桥面很窄,王萍准备下车躲避车队时,不慎连人带车一起掉到桥下。王萍是在距渠南岸约两米处,从桥的西侧落水,很快被水从桥下冲到东侧,并几次挣扎着浮出水面。
当时,车队已经全部停下,乘车的领导加上司机30余人下车后在渠岸上观望,没有一人下水救助,致使女童失踪。
宁夏吴忠市刘庄村64岁的徐老汉目睹了王萍落水到挣扎直至淹死的全过程。
徐老汉:孩子掉下去被冲下去,离桥四五米,她打了滚,沉下去,又从水里冒出来两次,就再不见了。
记者:当时车上下来的人,有没有人下去救?
徐老汉:没有!
记者:有没有去找人帮助救?
徐老汉:没有!都不管!
村民:都站在渠边上。
应该说在场的王副市长还是采取了抢救措施的,他当场悬赏500元,叫一个村民下水。
村民:当时,他没下去,他叫一个卖菜的人下去,那个人说,“你们怕死,我也怕死”,就没下去。
王明忠:这是我当时采取的一种激励措施。
村民:不管怎么说,这孩子应该先捞起来,救一下,救不上来死了是另外一回事。这是一条命啊!
当记者找到王萍家,却被拒之门外。王萍的哥哥姐姐说不知道王萍当时的事情,拒绝接受采访。后来村民悄悄告诉记者,县里做了工作,给了6万元钱,让他们不要讲。
果真有这笔钱吗?
中宁县副县长吴洪志:市里慰问拿了1万,畜牧局给了2万,还有民政上给了点。
记者:根据什么标准,大会上商量的吗?
吴洪志:没有什么标准。
村民:孩子淹死得冤枉,说老实话,不是自己养的人心不痛。我说当时如果有人下去两个都捞上来了,莫说是那么多人。就是没人管。是她活该,死了她活该,我是这么看。都是咱们当领导的人呀,不是一般的人呀。
这个车队是由9辆轿车组成的干部视察车队,带队的是宁夏省吴忠市副市长王明忠,随行的是吴忠市下辖的5县(市)干部一行35人,按说把一个13岁的小女孩救上来不成问题,而且孩子落入的不过是条水渠,只有十几米宽,当天水温11℃,水深2米左右。小孩落水后在水面翻腾了几次,救人的机会还是有的。
当记者问起干部不去救人时,他们都有很充足的理由。
记者:你们为什么没有迅速跳下去?
中宁县蓄牧局局长董兴祥:都穿着厚衣服,天气都很冷。
吴副县长秘书刘宁远:不知道水有多深,水里都没影子,往哪跳。再说一般都会有回水,还会回上来。等回上来,一发现目标就把她拉上来。
中宁县的副县长吴洪志说,在现场他作了如下抢救工作。
吴洪志:一个就是叫管理站马上停水。(这个管理处在40公里外的白马。)
吴洪志:第二个就是安排干警打110,调两个干警来救。再一个就是乡里干部在附近干活,打个电话把他们叫来。
记者:就是说,你当时的抢救措施就是打了这么几个电话?
吴洪志:打了十几个电话。
虽然王明忠副市长不认为对孩子的死有责任,但他也不否认孩子的死与干部车队有关。
记者:现在回过头来看,对孩子的死,我们这些干部有没有责任?
王明忠:没有主观责任,我们应尽的都尽了。
记者:那么间接责任呢?
王明忠:这个责任是,如果我们的车队不经过那个地方,娃娃也落不了水。这个娃娃连车栽下去,马上就(被水)呛昏了,几分钟就不行了,十几分钟,人就完了。人要是下去之后,如果再出现这个问题,那个后果影响是不堪设想的。作为一个领导者,我认为是不好的。
最后王副市长强调指出了没救出孩子的关键理由,
王明忠:关键就是,她没有一点自救能力,这是一个客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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